部院
清朝巡撫之別稱。
巡撫的別稱。清朝各省巡撫多帶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銜,故稱巡撫為“部院”。
部院字典分解
部院的解釋 (1). 清 代各省巡撫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故稱巡撫為部院。(2). 清 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稱。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而部院庶僚
部的解釋 部 b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
院的解釋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