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官

區官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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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警官名。清末內外城各巡警分廳所轄分區警長官。以七品警官充任,總廳隸民政廳後,改稱區長。承分廳的指揮、監督,管理轄區內警察事務,並指揮監督巡官以下從事本區內外勤務。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三月二十五日內城總廳定巡警區署的職掌,總務類包括警事、機要、文牘、統計、會計、庶務事宜;行政類包括護、治安、正俗、外事、戶籍、營業、建築、交通事宜;法類包括刑事、警法事宜;衛生類包括清潔、保健、防疫、醫務、化驗、戒菸事宜。

詞語分解

  • 區的字典解釋 區 (區) ū 分別:區分。區別。 地域:地區。區劃。 〔區區〕小,細微:如“區區小事”。 行政區劃單位:省級自治區。市轄區。 區 (區) ō 姓。 筆畫數:; 部首:匚; 筆順編號:
  • 官的字典解釋 官 ā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 * 。 姓。 民 筆畫數:; 部首:

歷史官職推薦:復胡將軍

雜號將軍名。《後漢書·耿弇列傳》:“光武以弇弟舒為復胡將軍,使擊曄,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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