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賊曹

郡賊曹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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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分職諸曹之一。漢代公府置賊曹,主盜賊事。郡府亦置,《五行大義》引《洪範五行傳》說:“賊曹共獄捕”。所掌與公府賊曹同。設有、史。賊曹掾見《漢書·薛宣傳》; 《金石萃編》一九《竹葉碑陰》題名有中賊曹史、左賊(曹)史、右賊曹史。又《隸釋》五《巴郡太守納碑》有賊曹史四人、右賊曹史一人。可見事務繁劇的賊曹有置史幾員的。《隸續》二一《司馬整碑陰》前載晉代門下諸職,有門下賊曹,後載列曹掾史,又有賊曹掾。前者管郡府侍,後者管郡內治安,其性質不同,故並置。北齊清都郡所屬亦有賊曹掾。

詞語分解

  • 曹的字典解釋 曹 á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方。 姓。 筆畫數:; 部首:曰; 筆順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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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清末各省勸業道或礦政總局附設機構。宣統二年 始設。掌化驗本省礦質成分,分辨優劣。置局長一人,由勸業道或礦務總局總辦兼充。經理一人,技師一或二人,以諳礦學者充任。另置書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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