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
官名。始見於戰國。初為武職,防守邊郡,後漸演變為郡級行政機構,最高長官,省稱守。秩二千石。西漢因之,景帝二年(前155)更名太守。魏晉時也為郡太守代稱。參見“太守”。宋朝以後郡改為府,知府亦稱郡守。
官名,秦置,漢因之,俸二千石,掌治其郡。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俸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見《漢書·百官公卿表》)。《後漢書·孔奮傳》:“時隴西余賊隗茂等夜攻府舍,殘殺郡守。”宋改郡為府,郡守改稱知府。
郡守字典分解
郡守的解釋 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 秦 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 漢 唐 因之; 宋 以後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漢書·酷吏傳·嚴延年》:“
郡的解釋 郡 jùn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11325152
守的解釋 守 shǒu 保持,衛護:守成(在事業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守御。守身(愛護自身,保持自己的品節)。守節。守恆。守望相助。墨守成規。 看管:看守。守護。 在一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