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始幫助貧苦地區改變面貌的工作
1984年9月30日
1984年9月30日
國家開始幫助貧苦地區改變面貌的工作
1984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幫助貧困地區儘快改變面貌的通知。通知指出,由於自然條件、工作基礎和政策落實情況的差異,還有幾千萬人口的地區仍未擺脫貧困。解決好這些地區的問題,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和政治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儘快改變貧困地區面貌。通知包括六個部分:一、明確指導思想;二、進一步放寬政策;三、減輕負擔、給予優惠;四、搞活商品流通,加速商品周轉;五、增加智力投資;六、加強領導。
到1995年,中國農村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2.5億人減少到6500萬人,城市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3408萬人減為124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