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諸法本性無自他。邪正縛解常無為。
眾生愚痴虛妄見。不識煩惱真菩提。
災怖奇。增上慢人不信受。
誹謗方等樂嬰兒。怨何誰。
生死涅盤佛菩薩。三事和合甚難知。
詩詞問答
問:《空無主·其八·調名本意八首》的作者是誰?答:敦煌曲子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唐代
問:敦煌曲子的名句有哪些?答:敦煌曲子名句大全
注釋
1. 出處:敦煌歌辭總編卷三
參考注釋
法本
佛教語。猶法性。以“法性”為諸法之本,故名。 南朝 齊 王屮 《頭陀寺碑文》:“法本不然,今則無滅。” 明 徐渭 《翠鄉夢》第二折:“一花五葉總犯虛脾,百媚千嬌無非法本。”
自他
亦作“ 自它 ”。1.自視為外人;疏遠。《漢書·東平思王劉宇傳》:“今 東平王 出繦褓之中而託於南面之位,加以年齒方剛,涉學日寡,驁忽臣下,不自它於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聖人乎!”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仙人島》:“僕不自他於君,實欲拔出惡濁,不料迷晦已深,夢夢不可提悟。”
(2).自己與他人。 宋 張商英 《護 * 》:“佛大慈大悲,大喜大捨,自他無間,寃親等觀。”
邪正
(1). * 與正直。《漢書·劉向傳》:“今賢不肖渾殽,白黑不分,邪正雜糅,忠讒並進。” 宋 蘇軾 《學士院試<春秋>定天下之邪正論》:“為《穀梁》者曰:成天下之事業,定天下之邪正,莫善於《春秋》。” 清 盧文弨 《注<顏氏家訓>序》:“又引之使略涉載籍之津涯,明古今之治亂,識流品之邪正。”
(2).星體偏離正常運行軌道為邪,不偏為正。《漢書·天文志》:“其伏見蚤晚,邪正存亡……此皆陰陽之精,其本在地,而上發於天者也。” 顏師古 注引 孟康 曰:“伏見蚤晚,謂五星也。日月五星下道為邪。存謂列宿不虧也。亡謂恆星不見。”
無為
(1) 道家思想,指要依天命,順其自然,沒必要有所作為
(2) 儒家指用德政感化人民,不施行刑罰
(3) 不要,不用
無為在歧路。——唐· 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
眾生
(1) 一切有生命的,也指人和動物
芸芸眾生
(2) 〈方〉∶畜生
愚痴
(1).愚昧痴呆。 漢 王充 《論衡·論死》:“五藏不傷則人智慧,五藏有病則人荒忽,荒忽則愚痴矣。”《百喻經·飲木筩水喻》:“有人見之言:汝大愚痴,無有智慧。” 元 無名氏 《舉案齊眉》第三折:“你道他無聰明智慧,折莫他便魯坌愚痴。” 老舍 《趕集·微神》:“愚痴給我些力量,我決定自己去見她。”
(2).佛教語。三毒之一。謂無通達事理之智明。《瑜伽師地論》卷八六:“痴異名者……亦名愚痴,亦名無明,亦名黑闇。”《法華經·譬喻品》:“愚痴暗蔽,三毒之火。”
虛妄
荒誕無稽
虛妄的故事
不識
(1).不知道,不認識。《詩·大雅·皇矣》:“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鄭玄 箋:“其為人不識古,不知今,順天之法而行之者。” 唐 韓愈 《閔己賦》:“行舟檝而不識四方兮,涉大水之漫漫。” 魯迅 《<集外集>序言》:“連我自己也詫異那時的我的幼稚,而且近乎不識羞。”
(2). 西周 刑法中三種可寬恕的條件之一。指誤殺。《周禮·秋官·司刺》:“壹宥曰不識。” 鄭玄 註:“識,審也。不審,若今仇讎當報甲,見乙,誠以為甲而殺之者。”
煩惱
(1) 煩悶苦惱
自尋煩惱
(2) 煩擾
那伙鳥男女來煩惱南旺營。——《蕩寇志》
菩提
佛教音譯名,指覺悟的境界
信受
信仰、相信並接受。《漢書·文學傳下·任孝恭》:“ 孝恭 少從 蕭寺 雲法師 讀經論,明佛理,至是蔬食持戒,信受甚篤。” 唐 元稹 《大嘴烏》詩:“專聽烏喜怒,信受若神龜。” 魯迅 《華蓋集續編的續編·關於<三藏取經記>等》:“其餘二事,則那時便已不足使我信受,因此就不免‘疑’起來了。”
誹謗
說人壞話,詆毀和破壞他人名譽。誹是背地議論,謗是公開指責
誹謗朋友,實在可惡
方等
佛教語。方正平等,謂所說之理方正而平等。為一切大乘經教的通名。《百喻經·師患腳付二弟子喻》:“方等學者非斥小乘,小乘學者復非方等,故使大聖法典二途兼亡。” 南朝 梁 惠皎 《高僧傳·譯經上·帛遠》:“﹝ 法祖 ﹞研味方等,妙入幽微。”《壇經·機緣品》:“我聽方等經論,各有師承。”
嬰兒
(1) 初生的幼兒
(2) 一周歲內的兒童
(3) 道教稱鉛為“嬰兒”
嬰兒奼女配陰陽,鉛汞相投分日月。——《西遊記》
(4) 又如:嬰兒奼女(道教稱鉛和汞)
何誰
何人,誰人。《史記·吳王濞列傳》:“我已為東帝,尚何誰拜?”《文選·郭璞<遊仙詩>》之二:“借問此何誰?雲是 鬼谷子 。” 李善 註:“ 周 時有豪士隱於 鬼谷 者……然 鬼谷 之名,隱者通號也。” 宋 葉適 《吳江華嚴塔院贈了洪講師》詩:“飛者自無極,游者自無涯;造物不諄諄,亦莫分何誰?”
生死
(1) 生存和死亡
生死攸關的問題
(2) 預言命運的
他認為什麼時候死是在生死簿上早就注定的
涅盤
亦作“湼槃”。 1.佛教語。梵語的音譯。舊譯“泥亘”、“泥洹”。意譯“滅”、“滅度”、“寂滅”、“圓寂”等。是佛教全部修習所要達到的最高理想,一般指熄滅生死輪迴後的境界。 晉 僧肇 《涅槃無名論》:“涅槃之道,蓋是三乘之所歸,方等之淵府。”《魏書·釋老志》:“湼槃譯雲滅度,或言常樂我浄,明無遷謝及諸苦累也。” 宋 王安石 《請秀長老疏》:“雖開方便之多門,同趣涅槃之一路。” 清 龔自珍 《發大心文》:“佛湼槃時,受我最後法供。”
(2).作為死亡的美稱。 徐遲 《火中的鳳凰》七:“這是一隻火中的鳳凰,一隻新生的鳳凰,它在大火之中涅槃,卻又從灰燼里新生。”
菩薩
(1) 佛家語。梵語 bodhisattva 的音譯,也是菩提薩埵的省略,菩提是覺悟的意思,薩埵是有情的意思。又譯為大道心眾生;佛教指修行到了一定程度、地位僅次於佛的人;特指大乘佛教中作為神而加以崇拜者
(2) 泛指佛
(3) 泛指某些神
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薩計較起來了。——《儒林外史》
(4) 比喻心腸慈善的人
三事
(1).三件事。所指隨文而異。指正德、利用、厚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孔穎達 疏:“正身之德,利民之用,厚民之生,此三事惟當諧和之。” 唐 韓愈 《請上尊號表》:“由是五穀歲登,百瑞時見,六府三事,惟序惟歌。” 章炳麟 《辨詩》:“《九歌》者與六詩同列,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此則山川之頌,江海之賦,皆宜在《九歌》後。”
(2).三件事。所指隨文而異。指倡德、和亂、終齊。《逸周書·武穆》:“敬惟三事,永有休哉。三事:一倡德,二和亂,三終齊。”
(3).三種官職。《書·立政》:“任人、準夫、牧,作三事。” 王引之 《經義述聞·尚書上》:“三事,三職也。為任人、準夫、牧夫之職,故曰‘作三事’。”
(4).指三公。《詩·小雅·雨無正》:“三事大夫,莫肯夙夜。” 孔穎達 疏:“三事大夫為三公耳。”《漢書·韋賢傳》:“天子我監,登我三事。” 顏師古 註:“三事,三公之位,謂丞相也。” 晉 乾寶 《搜神記》卷二十:“令君子孫潔白,位登三事。” 唐 許渾 《聞開 * 相公申錫下世》詩:“位極乾坤三事貴,謗興華夏一夫冤。”參見“ 三公 ”。
(5).三件。 明 葉盛 《水東日記·衣和庵主》:“三事衲衣穿處補,一枝藜杖伴身閒。”
和合
(1).和睦同心。《墨子·尚同中》:“內之父子兄弟作怨讎,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史記·循吏列傳》:“施教導民,上下和合。” 唐 元稹 《辨日旁瑞氣狀》:“臣下忠誠輔主,國中歡喜和合。”《紅樓夢》第二八回:“女兒樂,夫唱婦隨真和合。”
(2).調和;混合;匯合。《韓詩外傳》卷三:“天施地化,陰陽和合。” 郭沫若 《論節奏》:“如成長與衰弱,上升與下降,和合與分離,即是規定萬物之發展與分解的節奏。”
(3).猶撮合。《周禮·地官·序官》“媒氏下士二人” 唐 賈公彥 疏:“謂別姓三十之男,二十之女,和合使成婚姻雲。” 唐 張鷟 《遊仙窟》:“ 五嫂 如許大人,專擬和合此事。”
(4).順當;吉利。 宋 周去非 《嶺外代答·茅卜》:“其卦甚吉,百事歡欣和合。” 元 楊顯之 《酷寒亭》第三折:“謝天地買賣和合。”《警世通言·小夫人金錢贈年少》:“明日是個和合日,我同你先到 張 宅講定財禮,隨到 王招宣 府一説便成。”
(5).神名。即 萬回哥哥 。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餘·委巷叢談》:“ 宋 時 杭 城以臘月祀 萬回哥哥 ,其像蓬頭笑面,身著緑衣,左手擎鼓,右手執棒,雲是 和合 之神,祀之,可使人在萬里之外,亦能回家,故曰 萬回 。”
(6).神名。指 和 合 二神。《四遊記·哪吒行兵收華光》:“又有 和 合 二神稟曰:‘不須本官出馬,某二人願往。’”
(7).神名。指 清 時所封 唐 高僧 寒山 、 拾得 二聖。 清 翟灝 《通俗編·神鬼》:“今 和 合 以二神並祀,而 萬回 僅一人,不可以當之矣。國朝 雍正 十一年封 天台 寒山 大士為 和 聖, 拾得 大士為 合 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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