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宣子甫十齡,傷指改容悲。
毀傷即不孝,誠非為痛啼。
忘身及親者,可以翻然思。
詩詞問答
問:《題養正圖六十首·其四十·傷指自悲》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注釋
1.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御製詩二集卷七十八
參考注釋
改容
(1).改變儀容;動容。《莊子·德充符》:“ 子產 蹵然改容更貌曰:‘子無乃稱!’”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言語》:“ 禰衡 被 魏武 謫為鼓吏。正月半試鼓, 衡 揚枹為《漁陽》,摻檛淵淵,有金石聲,四坐為之改容。”《舊唐書·柳公權傳》:“ 穆宗 政僻,嘗問 公權 筆何盡善,對曰:‘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上改容,知其筆諫也。” 清 陳夢雷 《絕交書》:“老朽布衣受封時,已甘與兒輩闔門其斃,年兄亦為改容。”
(2).猶改扮。 清 顧炎武 《剪髮》詩:“稍稍去鬢毛,改容作商賈。”
毀傷
(1) 損壞;傷害
(2) 給予傷害;使遭受損傷
不孝
(1)
不孝順
(2)
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
非為
(1).乾不顧法紀或禮法的壞事。 元 無名氏 《陳州糶米》第二折:“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明 陶宗儀 《輟耕錄·鬼爺爺》:“然頗慎行止,不敢非為。”
(2).指違法或違反道德的壞事、壞行為。《水滸傳》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為。”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土番點卯》:“爾宜躬先奉法以統一鄉之眾,以盡軌於法,稍有非為,惟爾總是問。”
(3).不顧法紀或禮法。 元 無名氏 《硃砂擔》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貞潔,你做事忒殺非為。”《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三:“小人頗知禮法,極守本分的,怎敢幹此非為之事。”
忘身
奮不顧身;置生死於度外。 漢 賈誼 《治安策》:“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主耳忘身,國耳忘家。” 三國 蜀 諸葛亮 《前出師表》:“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 宋 蘇軾 《賜太師文彥博乞致仕不許批答》:“其所以忘身徇國,捨逸就勞者,豈有求而然哉!”
及親
謂父母在世。 宋 王禹偁 《代呂相公辭起復第二表》:“況古人重及親之祿,君子有終身之喪。” 宋 陸游 《鄉中每以寒食立夏之間省墳客夔適逢此時悽然感懷》詩之一:“守墓萬家猶有日,及親三釜永無期。”
可以
(1) 表示可能或能夠
可以為富安天下,而直為此廩廩也。——漢· 賈誼《論積貯疏》
(2) 表示許可
現在你可以走了
(3) 不壞;還好
她的英文還可以
(4) 很;厲害
這真閒得可以
翻然
(1) 形容改變得很快而徹底
翻然悔悟
(2) 也作“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