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養正圖六十首·其四十·傷指自悲

作者:乾隆 朝代:清代

原文

宣子甫十齡,傷指改容悲。

毀傷即不孝,誠非為痛啼。

忘身及親者,可以翻然思。

詩詞問答

問:《題養正圖六十首·其四十·傷指自悲》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注釋

1.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御製詩二集卷七十八

參考注釋

改容

(1).改變儀容;動容。《莊子·德充符》:“ 子產 蹵然改容更貌曰:‘子無乃稱!’”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言語》:“ 禰衡 被 魏武 謫為鼓吏。正月半試鼓, 衡 揚枹為《漁陽》,摻檛淵淵,有金石聲,四坐為之改容。”《舊唐書·柳公權傳》:“ 穆宗 政僻,嘗問 公權 筆何盡善,對曰:‘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上改容,知其筆諫也。” 清 陳夢雷 《絕交書》:“老朽布衣受封時,已甘與兒輩闔門其斃,年兄亦為改容。”

(2).猶改扮。 清 顧炎武 《剪髮》詩:“稍稍去鬢毛,改容作商賈。”

毀傷

(1) 損壞;傷害

(2) 給予傷害;使遭受損傷

不孝

(1)

 

不孝順

(2)

 

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

非為

(1).乾不顧法紀或禮法的壞事。 元 無名氏 《陳州糶米》第二折:“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明 陶宗儀 《輟耕錄·鬼爺爺》:“然頗慎行止,不敢非為。”

(2).指違法或違反道德的壞事、壞行為。《水滸傳》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為。”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土番點卯》:“爾宜躬先奉法以統一鄉之眾,以盡軌於法,稍有非為,惟爾總是問。”

(3).不顧法紀或禮法。 元 無名氏 《硃砂擔》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貞潔,你做事忒殺非為。”《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三:“小人頗知禮法,極守本分的,怎敢幹此非為之事。”

忘身

奮不顧身;置生死於度外。 漢 賈誼 《治安策》:“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主耳忘身,國耳忘家。” 三國 蜀 諸葛亮 《前出師表》:“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 宋 蘇軾 《賜太師文彥博乞致仕不許批答》:“其所以忘身徇國,捨逸就勞者,豈有求而然哉!”

及親

謂父母在世。 宋 王禹偁 《代呂相公辭起復第二表》:“況古人重及親之祿,君子有終身之喪。” 宋 陸游 《鄉中每以寒食立夏之間省墳客夔適逢此時悽然感懷》詩之一:“守墓萬家猶有日,及親三釜永無期。”

可以

(1) 表示可能或能夠

可以為富安天下,而直為此廩廩也。——漢· 賈誼《論積貯疏》

(2) 表示許可

現在你可以走了

(3) 不壞;還好

她的英文還可以

(4) 很;厲害

這真閒得可以

翻然

(1) 形容改變得很快而徹底

翻然悔悟

(2) 也作“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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