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竊之作覆滅記
2013年12月初,學校組織了一年一度的作文競賽。對五年級的半標題作文“ 的愛”,一位同學寫《父母的愛》,結果以9.63的最高分“榮獲”一等獎。(極致的文章靠創作,“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生在此山中。”)
《父母的愛》作為一篇“美文”,自然要被帶到各班炫耀一番,好讓大家“以人為鏡”學習借鑑。不宣傳則以,一宣傳則拔出蘿蔔帶出泥。聽了老師讀《父母的愛》,同學們嘰嘰喳喳議論紛紛,說作者家有車,平時她爸都是開著車來接她,怎么可能下雨天撐著一把舊傘扶著一輛銹跡斑斑的老腳踏車來接呢?這與事實大相逕庭,假進了骨頭假進了心,有“玩弄寫作技巧”的嫌疑,完全是在忽悠“人民民眾”。(孩子們以純真的思辨一眼就把“玩弄寫作技巧”的剽竊事實看清楚,不得不承認“人民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在存在上述疑點的情況下,《父母的愛》蜚聲四起,一周過去了,大家還在竊竊私語,說這篇“美文”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好像在那裡讀過,鐵定是假冒偽劣“產品”,是“嚴打”的重點對象。我覺得沒有查清事實真相就不能瞎說,非窮原竟委不可,好給同學們一個交代。為此,我先在網上搜尋,查了好幾天都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接著我又去新華書店大海撈針,終於發現《父母的愛》是剽竊萬志勇主編的《黃岡小狀元》語文詳解字詞句斷篇五年級上冊第239頁“糖糖的習作”《感悟父愛》一文,只是個別地方做了改動。尤其是“致命的下課鈴響了……”一段,近四百字完全屬於剽竊的證據充分確鑿,想瞞也瞞不住。(剽竊須有證據證實,因此,作者不是一味指責,而是用實實在在的證據說道,讓人感受到客觀有效的見解無可辯駁。)
正當我為查清事實而高興的時候,不料爸爸卻給我當頭潑了一盆冷水:“別人剽竊關你啥事?少管閒事!”但我認為作文競賽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不下苦工花不開,只有以嶄新的作品取勝,才能使作文更美,才能讓別人服氣。剽竊的歪招踐踏了競賽規則,豈容混沌乾坤騙取最高榮譽?(採用對比手法,以沉穩不凡的見解入情入理地指出剽竊的惡劣作風不可長!)
為了拭去競賽的蒙塵,我卸下身上的羈絆把真相報告給老師,經老師進一步查證,證實《父母的愛》是剽竊的。學校對此高度重視,除了對小作者進行了批評教育,還“依法”撤消了一等獎。(點明“玩火者必 * ”。)
剽竊之作作為過街老鼠,一旦發現覆滅的命運在劫難逃。還是嚼爛了舌頭的那句話:“名不副實者損!”(緊貼命題,用“名不副實者損”啟示後來者。)
評語:小作者選材新鮮,緊貼命題講事實、舉證據、擺道理,有理有據地鞭撻了剽竊的惡劣作風,嵌入對剽竊的深度思考,通過一些不為人注意的小細節來反映“挫折教育”的大主題,具有反假冒偽劣“產品”的代表性,產生了強烈的震撼力,不失為一篇為時而作的佳作。
指導老師: 楊冬琴
2014-08-26 06:48:26宋紜鶴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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