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會”軼事

悠悠往事,歷歷在目。眼前總是出現當年為籌結婚款而“入會”的軼事。

上個世紀70年代末,我大學畢業後分到一家國營單位。剛參加工作,基本工資27元。後來,我談了一個女友,是一家工廠的染整工。女友雖然工齡比我略長,但每月的工資還不到30元。

愛情終於修成正果,我跟單位提出要房申請時,正巧有一名老職工高升到北京,退出了一套房子。領導把我安排了進去,謂之“團結戶”。

房子落實後,我們雙方就開始準備。女友秀梅籌備嫁妝,我打算購買一些簡單的電器。秀梅家不寬裕,在跟我談朋友時就十分節儉,但嫁妝錢還是沒攢足。那時的年輕人一樣愛面子,女兒出嫁,“八鋪八蓋”不可少,此外還有縫紉機、腳踏車、電扇等。我催婚期時,秀梅眉間透出一絲愁容,但她什麼都沒有說。

有一天,秀梅跟我約會時情緒很高,臉上漾起了一對幸福的小酒窩。我開玩笑地問她是不是“發財”啦?秀梅羞澀地一笑,點點頭:“發自己的財。班組的大姐們知道我要結婚,發起了一個‘會’。吳姐是工會委員,又熱心腸,把‘頭會’指定給我,其他的女工積極回響。這不,我擬定要買嫁妝的錢綽綽有餘,成了小財主啦!”

經過詳談,我才知道,這就是所謂的邀會,即約一些玩得好的同事,每個月扣5元至10元錢,作為“頭會”。為體現公平,誰拿“頭會”用抓鬮的方式來決定。偶遇要辦大事或急事的同事,經過評議,“頭會”就特別指定。那時人都窮,這也是一種無奈之舉。拿了“頭會”的人等於買房付了按揭,以後每月從工資里扣。雖然職工工資都不高,但單位從沒有剋扣的情況,準時發放。加之都是同事,彼此都根據自身能力決定參加與否,單位的領導則不支持也不鼓勵。它所體現的是一種較為和諧的人際關係,相當於一種變相的“民間融資”。

女友當時是輕鬆了,我卻產生了壓力。不過,我由此產生了靈感:要是我也在單位發起一個“會”,不就能解決手頭拮据的難題,把婚禮辦得熱熱鬧鬧了嗎?就可以把電視由黑白的換成彩色的,家具再多做幾樣,將新房好好地“裝修”一下,再把兩邊的領導、親朋請到大飯館搓一頓了。想好後,我找機會跟工會主席隱約提出此事。工會主席對我的印象不錯,不少老同志也看好我。她一提出這個建議,很多人積極回響。在婚禮前的一個月,我如期拿到兩千多元的“巨款”,圓圓滿滿地舉辦了單位有史以來最為“壯觀”的婚禮。

這也算是舉債結婚吧!結婚後差不多有3年,我和妻子被兩邊的“會費”套牢,工資單大大縮水,經濟上更是捉襟見肘。為此,我們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苦日子。

這是那個年代既甜蜜又苦澀的婚戀故事。眾人拾柴火焰高,經濟不發達,窮幫窮,相互提攜。後來,我們感念同事情,也積極入會,回報別人的美意,“痛”並快樂著。

來源:福州日報 2015-06-08 1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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