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的宮
大凡中國的宮,多數都是一些欣於“獨任制”而反對“合議制”的“落落寡合”之輩。“明修棧道”是他們的“為官法寶”,“暗渡陳倉”是他們的“腹甲鱗片”。表面上這些恪守著“三綱八目”的“君子風範”的官人們禮賢下土,打著“社稷為輕,民為貴”的大旗與百姓“相濡以沫”,同甘共苦,可實際上這些“異徒”在長期的“侵蝕”進化過程中擁有一雙習慣了黑暗的黑眼睛,總喜歡棲居在最好是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色里做一些不為人知的“悖事”。譬如類似“私訪”“暗訪”“度蜜月”“微服”一些涉及官人們自己“勞作”的行事,都是這些“心絞”的官人們頭破血流也要“身體力行”的“大事”,而對於這些“大事件”的內容,官人們是不在自己的政治大旗上有所表列的。
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贏政改封制為郡縣制以後,國家的政權就完全步入了“中央集權”的軌道,政府對於地方集團和一些黎蔗的管理也跟著同步變得更加的輕而易“舉”起來。尤其是對自己手中權力的揮使,官人們更是到了一種史無前例的白熱化狀態。因此後來也就跟著有了“學而優則仕”“ * ”的說法和事例。而為了進一步維護自己的利益,集權者便開始“合謀而事”,推行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公文之類的“官樣”和“官品”,以便在他們“名、權、義”三者都保全的情況下,以一些正當的理由來鎮壓百姓,使百姓們屈服於自己,信服於自己。表面上這些“官人”有禮數、講禮治,求禮賢,可暗地裡這些“口含於憲”的“劣士”們卻官官相互,勾心鬥角,“口惠而實不至”,今日怒忿之餘給百姓來了“掏心”,明日囂氣未咽又給奴人來個“腐刑”,後日雅興未盡又給碩言者來個“凌遲”,另外還時不時為了自己的一絲“獸性”給自己的國民來個“烽火戲諸候”。可是由於國人愚鈍勢利的劣根性,這些集權者卻還當著全天下人的面給這些“受刑者”強加了個“逆民”的銜帽。
事情倒戈,這些百姓不得不道路相告“克已復禮”,於是乎“文以人傳,人以文傳,”幾經波折之後於是便形成了一條“炙火可熱”的“新聞”。可是中國的百姓和人民都是一些愛伸長了頸項做看客,“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們瓦上霜”且不愛“立言”之人,百姓“為虎添翼”,“官人”們又怎能不“為虎作倀”?在這種被動的直敘“輿論壓力”下,官人們卻個個“坐收漁翁之利”,反而成了“為民除害”的英雄。
因此,中國“集權主義”和“作揖主義”的猖獗,是緣於五千年來一直類於“蟲豸”“螻蛭”般的國人劣根性。過分青睞所謂的“官風”,國人的後果只有被瞰制,從形式上被降從。如果就此點出發來從根本上解決官民間的落差問題,其難度是強迫一隻“駝鳥”從北極飛到南極,如果一味的讓鴕鳥強行“進食”,為鴕鳥買“保險”,預作“後事”,“駝鳥”雖然“事後”能得到一筆“補償金”,可“救濟款”最後救得的只是一具形顏枯槁的“死屍”。
由此可見,中國的“官權主義”只有從某些較易“受立”的點去抑制。根本不可能從實質上“查除”。因為“查除”到最後,我們就會發現《大宋提刑管》中宋慈的結局,就是現代中國人的悲哀——貪官之多,範圍之廣,讓人不禁嘆為觀止,“皇帝”又能奈何得了甚?
而最令人悲哀的是,百姓口中津津樂道的鳳凰,原來只是一隻不會飛的“駝鳥”。
而最令人感到悲哀的是,鴕鳥根本就不會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