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我所喜歡的

前一秒在整房間,這一秒做在電腦前.哈,上帝畢竟是公平的,天曉得我有多討厭整東西.不過我所謂的整理好象也只是把原來堆在桌子上的東西現在堆進抽屜里,就像Dorothy疊被子就是把被子滾成一個球,恩,反正我是不疊被子,又不是不睡了。

父母不在家,自由的感覺就是好.開了兩台電腦沒人管,開了音樂,是那首Oh,Aaron。我也覺得自己最近不太正常,先是主動讓爸爸刪了mp3中的古典音樂,然後全灌了瘋狂英文。我同桌就問我,是不是很喜歡聽快歌啊,我說還好吧,談不上喜歡。

真的是談不上喜歡的,聽著打發時間罷了,既然是打發時間,很沒有必要讓自己壓抑的.很多東西都是如此,僅僅是一種慣性.生活對我是如此,我也可如此對它。

其實這樣說,多少有些不太積極了.鳥鳴澗有次就說,年輕人應該積極向上~我在電腦那頭抿嘴笑,因為我在一瞬間看到的是陽光開花落,幾乎沒有凋零的機會了。

自己知道喜歡的是什麼,比如唐璜中那段石像赴約,比如最愛的Mozart的安魂曲,如果說是輕快的簡直是笑話了.這是真實的喜歡,骨子裡的喜歡了。

再如前幾天換部落格模版,花了很長時間,因為在一直躊躇.開始的景,是喜歡的.但看長了,就很膩味了.像孩子得到一件夢寐以求的玩具後覺得不過如此,便丟一邊,由它去落灰.深藍的雪景,妖嬈著有點詭異,襯著文字的黑色,微有點灰濛濛,像透著抹不開的愁思窺視著什麼似的,那是不能單純說黑色的顏色.所以那時我是考慮給這樣的部落格配樂的,莫索爾斯基的荒山之夜,大概這樣會很有感覺.後來的兩個模版都很短命,深色的背景,和我的氣質很不配呢.喜歡的是像iPodshuffle的那種風格,簡約又不失個性的,最好是唯美的白色.

我對白色也是喜歡到骨子裡的,從小到大,一直不變的.應該可以說是上學期吧,寫關於顏色的文章,我寫白色的.第一篇老師評像意識流第二篇老師評我居然讀不懂你的文章了,是你的水平太高,還是我的水平太底.看得我很是鬱悶呢。

末一篇還是大作文,可我真的是寫我所喜歡的.那次全班整體都寫得很好,那次的評語是我那學期作文本上最糟糕的。

老師的水平沒有那么底,就像我的水平沒有那么高.否則她不會是我老師,我也不會是她的學生。

喜歡可不可以任性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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