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格言新說”
我前些日子在“擂台作文”欄目中看到“格言新說”這個題目。剛開始時,我也想著找一句格言,然後顛倒它的本意來寫一篇文章。後來想想,人們進行“格言新說”其實是在做一件愚蠢的事。
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思是說自己不喜歡的事物,就不要施加給別人。現代人想想,這句話不對啊。難道你不喜歡上進,就不允許別人喜歡嗎?難道你不喜歡科學,就不允許別人喜歡嗎?於是,現代人把孔子的話改為:所己不欲,就施於人。大家可以想想,這句話對嗎。顯然不對嘛。難道你不想 * 放火,就逼著別人 * 放火?難道你不想 * ,就逼著別人 * ?現代人喜歡進行“格言新說”,“新說”的“格言”卻不對,豈不可笑。回到剛才說的,我們可以想想應該怎樣改孔子的這句話。若改成“己所不欲,慮施於人”這似乎也不符合實際。如果一個人整天想著該不該把自己不喜歡的東西施加給別人,那這個人活著還有什麼意思。我們可以再想想該怎么改。不過,想來想去還是不知怎么改(至少我不知)。既然如此,和不還原“格言”的“本來面目”。
高爾基曾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高爾基所說的“書”本來是指健康的、有益的書。而現代人偏要把高爾基所說的“書”加入不健康的書。於是,他們找到了藉口。他們會說:書未必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明顯是在雞蛋裡挑骨頭嘛。
“一切皆有可能”是人們熟知的一句格言。有人會說:如果一個人認為可以把石頭煮成雞蛋,這豈不是很可笑嗎?這也是在雞蛋裡挑骨頭。我想,前人說這句話肯定是基於一定的基礎之上。前人不會笨到不考慮實際吧。要不然,這句話在剛說出之時就以被批得不成樣,根本不會留傳下來。
哲學上說:事物總有它的兩面性。所以,我們沒有必要要求格言具有完全正確性。要是真要鑽牛角尖的話,那這個世界就亂了。有一句話說:眼見為實,耳聽為虛。那人們還每天看報紙、看新聞做什麼。現在非常流行一句話:感謝傷害過自己的人。話有說回來了,“滴水之恩當湧泉相抱”。那我們豈不是要特別感謝希特勒,特別要感謝日本 * 犯罪頭號分子?那怎么樣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呢。全把這些格言廢了。這也不符合現實。格言可以說是中國文化的精髓部分,廢了這些格言,中國文化不知要遜色多少。綜上所述,還是格言的“本來面目”比較好。
格言想是一塊有斑點的美玉,但格言又不能像美玉一樣“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要不然,格言就變成了顛倒是非黑白的謬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