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令儀不責盜》原文及翻譯

澠水燕談錄

原文:

曹州於令儀者,市井①人也,長厚不忤物,晚年家頗富裕。一夕,盜入其家,諸子禽之,乃鄰舍人子也。令儀曰:“汝素寡悔②,何苦而為盜耶?”曰:“迫於貧耳!”問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於令儀如其所言與之。既去,復呼之,盜大恐。謂曰:“爾貧甚,夜負十千③以歸,恐為人所詰。留之,至明使去。”盜大感慚,卒為良民。(摘自《澠水燕談錄》)
【注】①市井:指做生意。②寡悔:很少做對不起自己的事。③十千:指十貫銅錢。

譯文/翻譯:

於令儀是曹州(今山東菏澤)人,是個市場中的小攤販業者;他為人寬厚,很少得罪別人,晚年時的家道頗為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竊,結果被他的幾個兒子逮住了,發現原來是鄰居的小孩。於令儀問他說:“你平常很少犯過錯,何苦今天做賊呢?”小偷回答說:“因受貧困所迫的緣故。”於令儀再問他想要什麼東西,小偷說:“能得到十千錢,便足令衣食無憂了。”於令儀聽後就如數給了他。正在那小偷要出門離去時,於令儀又叫住他,這使得那小偷大為恐懼,但於令儀對他說:“你如此的貧困,晚上帶著十千錢回去,恐怕會引起巡邏人員的盤查。”於是將小偷留下,天亮後才讓他離去。那小偷深感慚愧,後來終於成了良民。
《於令儀不責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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