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張春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張春,字泰宇,同州人。天啟二年,遼東西盡失,廷議急邊才,擢山東僉事,永平、燕建二路兵備道。關外難民雲集,春運籌有方,事理而民不病。累轉副吏、參政,仍故官。七年,哈刺慎部長汪燒餅者,擁眾窺桃林口,春督守將擒三人。燒餅叩關願受罰,春等責數之,誓不敢叛。
崇禎元年,兵部尚書王在晉惑浮言,劾春嗜殺。春具揭辯,關內民亦為訟冤。在晉復劾其通閹克餉,遂削籍,下法司治。明年,法司言春被劾無實,乃釋之。
三年正月,永平失守,起春永平兵備參議。春言:“臣身已許此城,不敢少規避。但必求濟封疆,此臣區區之忠,所以報聖明而盡臣職也。”因言兵事不可預泄,乞賜陛見,面陳方略,帝許之。既入對,帝數稱善,進春參政。已而偕諸將收復永平諸城,論功加太僕少卿,仍蒞兵備事,候巡撫缺推用,以無援於朝也。永平當兵燹之餘,閭閻困敝,春盡心撫恤,人益懷之。
四年八月,大清兵圍大凌河新城,命春監總兵吳襄、宋偉軍馳救。
九月二十四日渡小凌河。越三日次長山,距城十五里,大清兵以二萬騎來逆戰。春營被沖,諸軍遂敗,襄先敗,春復收潰眾立營。時風起,春命縱火,風順,火甚熾,天忽雨反風,士卒焚死甚眾。少頃雨霽,兩軍復鏖戰,偉力不支亦走。春及參將張洪謨、楊華征,游擊薛大湖等三十三人俱被執。諸人見太宗文皇帝皆行臣禮,春獨植立不跪。曰:“忠臣不事二君,禮也。我若貪生,亦安用我!”令剃髮,不從。居古廟,服故衣冠,迄不失臣節而死。
(節選自《明史·張春傳》)

譯文/翻譯:

張春,字泰宇,同州人。天啟二年,遼東、遼西全部失守,廷臣集議急需衛邊之才,把他提升為山東僉事,永平、燕建二路的兵備道。關外難民雲集,張春籌劃有方略,事情理順了百姓不困苦。屢次轉任副吏、參政,仍任原官。天啟七年,哈剌慎部長汪燒餅帶領他的徒眾到桃林口刺探,張春指揮守將擒獲三個人。汪燒餅叫開關門願意受罰,張春等人責備他,汪燒餅等發誓不敢背叛。
崇禎元年,兵部尚書王在晉被流言迷惑,彈劾張春好sha6*人。張春寫出揭帖辯駁,關內的百姓也為他訴冤。王在晉又告發他勾結宦官剋扣糧餉,因而被革職,交給司法官審判。次年,司法官說張春被告發的罪行沒有實據,於是釋放了他。
崇禎三年正月,永平失守,起用張春為永平兵備參議。張春說:“我已經把自己交給這座城池,不敢絲毫有所逃避。只是一定要做些對邊疆有益的事情,這是我誠摯的忠心,是用來報效皇上並儘自己的職分的。”於是說軍事機密不可泄露,請求皇帝召見,當面陳述用兵策略,皇帝答應了他。進殿對答後,皇帝多次稱好,升他任參政。不久他偕同眾將收復了永平等城,按功勞加官太僕少卿,仍然掌管兵備之事,等候巡撫有缺才推舉補用,因為他在朝廷沒有靠山。永平在兵火之後,街巷破敗,張春盡心安撫,百姓更加感激他。
崇禎四年八月,清兵包圍了大凌河新城,皇帝命令張春監督總兵吳襄、宋偉的部隊飛馳救援。九月二十四日渡過小凌河。三天以後駐紮在長山,離城十五里,大清兵用兩萬騎兵來迎戰。張春的營壘被衝破,諸軍於是敗北,吳襄先敗,張春又將潰敗的兵眾收攬重新立營。當時風起,張春下令放火,風順火勢,燃燒熾烈,天忽然下雨反向颳風,士卒被燒死的很多。過一會兒雨停,兩軍再次激戰,宋偉力量不支也敗逃。張春和參將張洪謨、楊華征,游擊薛大湖等三十三人都被俘虜。被俘的人見了太宗文皇帝都行臣子之禮,只有張春直立不跪。張春說:“忠誠的大臣不事奉兩個君主,這是禮義。我若是貪生怕死,又怎么會讓我擔當重任!”讓他剃髮,他不屈從。張春在古廟居住,穿戴著原來的衣帽,最終不喪失臣子的氣節而死。 
《明史·張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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