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陸象先傳》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原文:

陸象先,本名景初。少有器量,應制舉,拜揚州參軍。秩滿調選,時吉頊為吏部侍郎,擢授洛陽尉。元方①時亦為吏部,固辭不敢當。頊曰:“為官擇人,至公之道。 陸景初才望高雅,非常流所及,實不以吏部之子妄推薦也。”竟奏授之。遷左台監察御史。景雲二年冬,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初,太平公主②將引中書侍郎崔湜 知政事,密以告之,湜固讓象先,主不許之,湜因亦請辭。主遽言於睿宗,乃並拜焉。象先清淨寡慾,不以細務介意,言論高遠,雅為時賢所服。湜每謂人曰:“陸公加於人一等。”太平公主時既用事,同時宰相蕭至忠、岑義及湜等鹹傾附之,唯象先孤立,未嘗造謁。先天二年,至忠等伏誅,象先獨免其難。以保護功封兗國公,賜實封二百戶,加銀青光祿大夫。時窮討至忠等枝黨,連累稍眾,象先密有申理,全濟甚多,然未嘗言及,當時無知之者。其年,出為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在官務以寬仁為政,司馬韋抱真言曰:“望明公稍行杖罰,以立威名。不然,恐下人怠墮,無所懼也。”象先曰:“為政者理則可矣,何必嚴刑樹威?損人益己,恐非仁恕之道。”竟不從抱真之言。歷遷河中尹。六年,為蒲州,象先為刺史,仍為河東道按察使。嘗有小人犯罪,但示語而遣之。錄事白曰:“此例當合與杖。”象先曰: “人情相去不遠,此豈不解吾言?若必須行杖,即當自汝為始。”錄事慚懼而退。前後為刺史,其政如一,人吏鹹懷思之。十年冬,知吏部選事,又加刑部尚書,以繼母憂免官。二十四年卒,年七十二。 
(節選自《舊唐書·陸象先傳》) 
【注】①元方:即陸元方,陸象先的父親。②太平公主:武則天的女兒,曾攬朝政。 

譯文/翻譯:

陸象先,本名景初。年輕時很有才識度量,應試製舉考中,被任命為揚州參軍。任職期滿參加調選,當時吉頊擔任吏部侍郎,提升他為洛陽尉。陸象先的父親陸元方當時也在吏部任職,他堅決推辭,不敢受任。吉頊說:“為官職選擇適合它的人,這是極其公正的做法。陸景初才華出眾,名聲美好,不是尋常人所能趕得上的,確實不是因為他是吏部官員的兒子就胡亂地推薦他。”最終上奏讓他擔任這個官職。升任左台監察御史。景雲二年冬天,擔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管修撰國史。起初,太平公主打算薦舉中書侍郎崔湜主持政事,暗中告訴了他,崔湜堅決要求把職位讓給陸象先,太平公主不答應他,他就請求辭職。太平公主急忙告訴唐睿宗,於是兩個人一起拜授宰相。陸象先內心清淨,無欲無求,不把細小的事放在心上,言論高明深遠,一向被當時的賢人欽服。崔湜常常對人說:“陸公總是高人一等。”太平公主當時專權,同時期的宰相蕭至忠、岑義以及崔湜等人都依附於她,只有陸象先不隨波逐流,從不曾前往拜訪太平公主。先天二年,蕭至忠等人伏法被殺,唯有陸象先免於災難。他因為保護皇帝的功勞被封為兗國公,賜給實封二百戶,加銀青光祿大夫。當時對蕭至忠等人的餘黨追查不止,連累的人越來越多,陸象先暗中為人申理,保全救助了許多人,但他不曾向人提及,當時沒有人知道這事。這一年,他出京擔任益州大都督府長史。任官盡力以寬厚仁愛來處理政務,司馬韋抱真對他說:“希望您能稍稍地實施一些杖罰措施,來樹立起您的威名。不這樣的話,恐怕底下的人懶散墮落,什麼都不怕了。”陸象先說:“為政者達到治理的目的就可以了,何必使用嚴刑來樹立威名呢?損人利己,恐怕不合乎仁恕之道。”最終沒有聽從書抱真的建議。歷任至河中尹。六年,治理蒲州,陸象先擔任刺史,並擔任河東道按察使。曾有小吏犯了罪,陸象先只是告誡一番便放他離去。錄事稟告說:“這種情況按慣例應該施以杖罰。”陸象先說:“人的感情相差不遠,這人怎么會不懂我的話?如果一定要實施杖罰,就應當從你開始。”錄事又慚愧又害怕地退了下去。陸象先前後擔任刺史,處理政事始終如一,百姓和吏屬都懷念他。十年冬天,他主管吏部考選事務,又加任刑部尚書,因繼母去世而辭官。二十四年去世,享年七十二歲。 
《新唐書·陸象先傳》《舊唐書·陸象先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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