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公神道碑銘》原文及翻譯

曾鞏

原文:

公諱世卿,字光遠,南劍州沙縣人也。公為兒時,書木葉為詩,其父見之大驚,遂使學,以篤志聞於鄉。中雍熙二年進士,為衡州軍事推官,改靜安軍節度推官。王小波、李順姿蜀,州縣多不.能保,東圍靜安,公應變,為箭笴兵械城守之具百餘萬,約其屬分城守之。圍既久不解,分城者疑懼意懈,出語動公,公以義譙數勉之。而間謂州長張雍日:“此屬留之則潰人心,縱之使求外兵,則兩全。”雍聽其言。盜數萬人圍靜安八十日,公奮勵距敵,射其裨將一人,應手死。又射至數百人,無不輒死。盜以故不敢迫。而外兵來救。乃卒解靜安之圍。事聞,即其軍,以公為掌書記,父喪不許去官。自宋興小吏勢,盜起往往轉掠數百千里,吏輒棄城走。及公之保靜安,則若吏力皆可以有為者。然公之於此時。蓋亦易無為有,以少勝眾,此材智烈丈夫之所為。小拘常見之人.亦安能責其此出哉?
公在靜安七年,還為秘書郎。真宗即位,為荊湖北路轉運使。澧州諸蠻奪澧旁地耕守,數縱兵入盜,積十餘歲莫能卻。公至,諸蠻畏悅,皆還就溪洞,而歸故所掠地與人。公因築三塞以備蠻,詔書嘉獎。公去久之。而後吏不能善蠻,蠻亦輒復入盜。天子問公前所以服蠻者何為。而今將治之者何出,公具對而刊其稿,世故莫知其何術也。
公在荊湖歲余,擢為秘書少監,知廣州,賜金紫服,至則罷計口鬻鹽,人以休息。海外國來獻,多人徒以食縣官,而往往皆射利於中國也。天子以公善謀,問公所以綱理之者,公以謂以國之小大,裁其使員,授官之多少,通其公獻,而征其私貨,可以息弊。從之。居南海四年,未及召而得疾卒,享年六十有四。(選自《曾鞏文集》,有改動)

譯文/翻譯:

陳公名世卿,字光遠,南劍州沙縣人。陳公還是幼兒的時候,在樹葉上寫了一首詩,他的父親看到這件事後非常吃驚,就讓他去學習,憑藉專心致志而聞名鄉里。雍熙二年考中進士,任衡州軍事推官,後來改任靜安軍節度推官。王小波、李順在四川叛亂,州縣大多不能保全,他們向東圍困了靜安縣,陳公應付事態變化,準備了一百多萬件箭桿、兵器和守城的用具,與下屬約定分守城池的一部分。包圍長時間沒有解除,分守城池的人猜疑畏懼意志鬆懈,前來勸說陳公(出降),陳公用大義多次責備勉勵他們。而私下裡對知州張雍說:“這些人留在城內就會使人心散亂,如果把他們放出去讓他們尋求外援軍隊,那么就兩全其美了。”張雍聽從了他的話。賊兵數萬人圍困靜安八十多天,陳公振奮抵抗敵兵,射中敵人裨將一名,立即死摔了。又射中幾百人,沒有一個不是立即死掉的。賊兵因為這個原故而不敢逼近。援軍來救,就最終解除了靜安之圍。這件事報告到皇帝那裡,皇帝派人到軍中,讓陳公擔任掌書記之職,陳公的父親去世了,朝廷不允許他離職。自宋朝興起就輕視小官吏,盜賊一旦起兵就會輾轉搶劫成百上千里路,官吏往往棄城逃跑。等到陳公保全靜安,就好像官吏的力量都是可以有所作為的。然而陳公在那個時候,大概是改無為有,以少勝多,這是有才智、剛烈的大丈夫所做的事啊。拘守小節見解平常的人,又怎么能夠要求他們做到這些呢?
陳公在靜安七年,還朝擔任秘書郎。真宗皇帝即位,陳公擔任荊湖北路轉運使。澧州境內的各少數民族人經常奪取澧州旁邊的耕地,多次出兵搶劫百姓,十幾年來沒有人能夠擊退他們。陳公到任後,各少數民族人既害怕又高興,都回到他們居住的溪洞,並且歸還了原來搶劫的地和人。陳公就修築了三座堡壘來防備他們,朝廷下詔書嘉獎陳公。
陳公離任後過了一段時間,後任官吏不能夠善待各少數民族人,他們就再次進入澧州搶劫。天子問陳公從前怎樣做才讓蠻人賓服的,現在將要用什麼辦法治理蠻人。陳公具體回答皇上的問話而刪除了他的底稿,因此世上沒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麼方法。
陳公在荊湖地區一年多,提升為秘書少監,擔任廣州知州,御賜金紫服,到任後就廢除了按人口賣鹽的制度,人民得以休養生息。海外的國家來進貢,很多人只是因為要依靠朝廷吃飯,並且常常來大宋謀取財利。天子因為陳公擅長謀略,詢問他怎樣整頓這事,陳公說按國家大小來裁減使者人數,來分配授予官職的人數,進貢的貨物允許通行,而私人販運的貨物則要徵收賦稅,這樣就可以消除弊端。天子聽從了他的意見。在南海住了四年,沒有來得及召回朝廷而有病去世了,享年六十四歲。
《陳公神道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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