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鑑湖圖》序原文及翻譯

曾鞏

原文:

鑑湖,一曰南湖。漢順帝永和五年,會稽太守馬臻之所為也。至今九百七十有五年矣。其周三百五十有八里,凡水之出於東南者皆委之。溉山陰、會稽兩縣十四鄉之田九千頃。繇漢以來幾千載,其利未嘗廢也。宋興,民始有盜湖為田者。當是時,三司轉運司猶下書切責州縣,使復田為湖。然自此吏益慢法,而奸民浸起,至於治平之間,盜湖為田者凡八千餘戶,為田七百餘頃,而湖廢幾盡矣。每歲少雨,田未病而湖蓋已先涸矣。
自此以來,人爭為計說,可謂博矣。朝廷未嘗不聽用而著於法,故罰有自錢三百至於千,又至於五萬,刑有自杖百至於徒二年,其文可謂密矣。然而田者不止而日愈多,湖不加浚而日愈廢,其故何哉?法令不行,而苟且之俗勝也。近世安於承平之故,在位者重舉事而樂因循。而請湖為田者,其語言氣力往往足以動人。至於修水土之利,則又費材動眾,從古所難。則吾之吏,孰肯任難當之怨,來易至之責,以待未然之功乎?故說雖博而未嘗行,法雖密而未嘗舉,田之所以日多,湖之所以日廢,繇是而已。
今謂湖不必復者,曰湖田之入既饒矣,此游談之士為利於侵耕者言之也。夫湖未盡廢,則湖下之田旱,此方今之害,而眾人之所睹也。使湖盡廢,則湖之為田者亦旱矣,此將來之害,而眾人之所未睹也。故曰此游談之士為利於侵耕者言之,而非實知利害者也。謂湖不必浚者,曰益堤壅水而已,此好辯之士為樂聞苟簡者言之也。夫以地勢較之,壅水使高,必敗城郭,此議者之所已言也。以地勢較之,浚湖使下,然後不失其舊;不失其舊,然後不失其宜,此議者之所未言也。故曰此好辯之士為樂聞苟簡者言之,而又非實知利害者也。
鞏初蒙恩通判此州問湖之廢興於人未有能言利害之實者及到官然後問圖於兩縣問書於州與河渠司至於參核之而圖成熟究之而書具然後利害之實明故為論次庶夫計議者有考焉。
(取材於曾鞏同名散文)

譯文/翻譯:

鑑湖,又稱南湖。漢順帝永和五年,是會稽太守馬臻開鑿的。距今已有九百七十五年了。鑑湖方圓三百五十八里,凡是越州東南部的水流都注入湖中。鑑湖能灌溉山陰、會稽兩縣十四鄉的農田九千頃。從漢以來近一千年,鑑湖帶來的好處沒有間斷過。宋朝建立後,開始有百姓私自圍湖造田。在這時候,三司和轉運司還發下文書嚴厲地責成州縣,讓他們將田地恢復為湖泊。然而從這以後官吏越來越怠慢法令,而違法的百姓也漸漸多了起來,到了治平年間,私自圍湖造田的共有八千多戶,造田七百餘頃,而鑑湖淤廢得也快完了。每年雨水少時,農田還沒有出現乾旱現象,湖就先已乾涸了。
從那以後,人們爭相獻計獻策,建議可以說是夠廣博了。朝廷也不是沒有採納而寫進法令,所以罰金有從三百貫到一千貫,又到五萬貫;判刑有從打一百杖直到服勞役二年,條文也可說是夠嚴格了。然而占湖造田的並沒有停止,而是愈來愈多,湖沒有加以疏鑿,而是愈來愈淤廢,其原因是什麼呢?有法令不執行,而得過且過的習氣占了上風。現在天下安於累世承平的局面,在位的人對興辦事業很慎重,而喜歡遵循舊法。而請求以湖造田的人,他們的言語氣勢又往往足以打動人。至於說興修水利,又是耗費資財、興師動眾的事,從古以來就是很困難的。那么我們的官吏,誰又願意接受那難以承擔的怨恨,招來很容易臨頭的責罵,而去指望那未必能實現的功勞呢?所以建議雖多而並沒有實行,法令雖嚴而並沒有執行,造田的人之所以一天天增多,鑑湖之所以一天天淤廢,正是由於這些原因啊。
現在那些認為鑑湖不必再恢復的人,理由是圍湖所造之田的收入已經很多了,這是一些說客在為那些占湖種田而利己的人辯解。目前湖還沒有完全荒廢,湖下的田已出現乾旱,這是眼下的危害,也是大家所目睹的;假如讓湖完全淤廢,那么占湖開的田也就要發生乾旱,這是將來的危害,是大家還沒有看到的。所以說這是一些說客在為那些占湖種田而利己的人辯解,其實他們並不是真正懂得利害的人。那些認為湖不必疏鑿的人,說是加堤蓄水就行,這是一些詭辯家在為喜歡聽偷懶應付的人說話。以地勢考察,蓄水使水位增高,必然要毀壞城市,這是建議的人已經說到了的。又以地勢考察,疏鑿湖底使它加深,然後才不失去它原有的規模;不失原有的規模,然後才不失去它相應的作用,這是建議的人所沒有說到的。所以說,這是一些詭辯家在為喜歡聽偷懶應付的人說話,他們也不是真正懂得利害的人。
我最初蒙恩做越州通判,向人們問起鑑湖的廢興情況,沒有能說出利害實情的人。等到上任,然後向兩縣查問鑑湖的地圖,向州與河渠司查問有關鑑湖的書,直到再實地考核而繪成圖,悉心研究而編成一書,然後鑑湖利害的實際情況便明確了,所以作這篇序加以論述,希望讓為鑑湖謀劃的人有考核的依據。 
《越州鑑湖圖》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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