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梁適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梁適,字仲賢,東平人,翰林學士顥之子也。少孤,嘗輯父遺文及所自著以進,真宗曰:“梁顥有子矣。”授秘書省正字。為開封工曹,知崑山縣。徙梧州,奏罷南漢時民間折稅。更舉進士,知淮陽軍,又奏減京東預買?百三十萬。論景祐赦書不當錄朱梁後,仁宗記其名,尋召為審刑詳議官。
梓州妖人白彥歡依鬼神以詛sha6*人,獄具,以無傷讞。適駁曰:“sha6*人以刃或可拒,而詛可拒乎?是甚於刃也。”卒論死。有鳥似鶴集端門,稍下及庭中,大臣或倡以為瑞,適曰“此野鳥入宮庭耳,何瑞之雲?”嘗與同院燕肅奏何次公案,帝顧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肅不能對,適進曰:“蓋寬饒、黃霸皆字次公。”帝悅,因詢適家世,益器之。他日宰相擬適提點刑獄,帝曰:“姑留之,俟諫官有闕,可用也。”遂拜右正言。
林瑀由中旨侍講天章閣,適疏其過。又言:“夏守贇為將無功,不宜復典宥密。”會婦黨任中師執政,以嫌改直史館,修起居注。奉使陝西,與范仲淹條邊機十餘事。歲余,出知兗州。萊蕪冶鐵為民病,當役者率破產以償,適募人為之,自是民不憂冶戶,而鐵歲溢。
張堯佐一日除四使,言者爭之力,帝頗怒。適曰:“台諫論事,職耳。堯佐恩實過,恐非所以全之。”遂奪二使。契丹欲易國書稱南北朝,適曰:“宋之為宋,受之於天,不可改也。契丹亦其國名,自古豈有無名之國哉?”遂止。大璫①王守忠求為節度使,適持不可;
適曉暢法令,臨事有膽力,而多挾智數,不為清議所許。御史馬遵、吳中復極論其貪黷怙權,罷知鄭州。京師茶賈負公錢四十萬緡,鹽鐵判官李虞卿案之急,賈懼,與吏為市,內交於適子弟,適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復加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古渭初建砦,間為屬羌所鈔,益兵拒守,羌復驚疑。適具牛酒,召諭其種人,且罷所益兵,羌不為患。徙永興軍。夏人盜耕屈野河西田累年,朝廷欲正封,以適為定國軍節度使、知并州,至則悉復侵地六百里。熙寧三年,卒,年七十。
【注】①大璫:當權的宦官.
譯文/翻譯:
梁適,字仲賢,東平人,是翰林學士梁顥的兒子。小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曾經把父親的遺文和自己寫的文章編成集子進獻皇帝,真宗說:“梁顥也有有出息的兒子了。”任命他為秘書省正字。調任梧州,上書朝廷免除了從南漢時就實行的民間折稅制度。又舉進士,任淮陽軍負責人,又上書減免京東預買絲絹款一百三十萬。上書發表意見,認為景祐年的赦書不應當收錄後梁朱溫家族的後代,仁宗記下了他的名字,不久召他擔任審刑詳議官。
梓州妖人白彥歡裝神弄鬼用詛咒sha6*人,案件審理完結,因為死者沒有受傷定罪。梁適駁斥說:“用刀sha6*人,被殺的還可以抵抗,但是詛咒能抵抗嗎?這比刀還厲害。”最終判處死刑。有長得像鶴的鳥聚集在端門,有些下到了皇宮的院子裡,大臣有人提議把這作為國家的祥瑞,梁適說:“這不過是野鳥進入宮庭罷了,哪有什麼祥瑞可言呢?”曾經和同在刑部院的燕肅一起上奏何次公的案子,皇帝看著他們說:“次公好像是漢朝時候人的字。”燕肅不能回答,梁適回復皇帝說:“蓋寬饒、黃霸的字都是次公。”皇帝很高興,趁機問梁適的家庭身世,更加器重他。另一天,宰相準備讓梁適提點刑獄,皇帝說:“暫且留著他,等到諫官的職位有空缺的時候,可以讓他擔任。”於是被任命為右正言。
林瑀根據皇帝的安排在天章閣為皇帝講課,梁適上書指出他講錯的地方。又上書說:“夏守贇擔任將領卻沒有功勞,不適合再掌管朝廷機密事項。”正值妻子的親戚任中師執掌權力,梁適為避嫌改任直史館,為皇帝修起居注。奉命出使陝西,與范仲淹上書陳述邊疆重要事務十餘件。一年多,出任兗州知州。萊蕪煉鐵納稅的事情讓老百姓很受苦,承擔這個差事的人往往破產才交得上稅。梁適招募人員專門做這件事,從此老百姓不再擔心攤上煉鐵的差事,而鐵的產量卻逐年增長。
張堯佐一天被授予四個職務,負責反映意見的言官上書抗爭很急切,皇帝相當生氣。梁適說:“諫官們議論朝政,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張堯佐蒙受皇帝的恩典也確實有些過分了,恐怕這不是保護他的辦法。”於是罷免了張堯佐的兩個職務。契丹想要修改國書,和宋朝互稱為南朝、北朝,梁適說:“宋朝建立,是接受上天的安排,不能修改。契丹也是他們的國名,自古以來難道還有沒有國名的國家嗎?”於是這件事就停下了。大宦官王守忠請求擔任節度使,梁適堅持認為不可以。
梁適通曉法令,面臨事情有膽力,但是過多地依仗小聰明,不被朝廷議論所認可。御史馬遵、吳中復極力批判他貪污腐敗、玩弄權力,於是罷免梁適在朝廷的官職,讓他擔任鄭州知州。先前京師有個茶商虧空了朝廷的公錢四十萬緡,鹽鐵判官李虞卿追究得很急,商人很害怕,和官吏做交易,交結上了梁適家族的孩子,梁適就安排李虞卿去提點陝西刑獄。又加封梁適為觀文殿大學士、秦州知州。古代以來在渭河邊上建立營寨,不時被當地的羌人劫掠,增加兵力守衛,當地的羌人又感到不安驚疑。梁適準備了牛肉酒食,對羌族人把話說明白,又去掉了增派的兵力,羌人不再作亂。調任永興軍。夏人私自耕種屈野河西的田地已經有許多年了,朝廷想要修正封地,就任命梁適適為定國軍節度使、并州知州,到任以後就收回了被侵占的田地六百里。熙寧三年,梁適去世,享年七十。
《宋史·梁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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