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禹偁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王禹偁,字元之,濟州鉅野人。世為農家,九歲能文。端拱初,太宗聞其名,召試,擢右拾遺、直史館,賜緋。即日獻《端拱箴》以寓規諷。
二年,親試貢士,召禹偁,賦詩立就。上悅曰:“此不逾月遍天下矣。”即拜左司諫、知制誥。是冬,京城旱,禹偁疏云:“今旱雲未霑,宿麥未茁,民飢可憂。望下詔直云:非宿衛軍士、邊庭將帥,悉第減之,上答天譴,下厭人心,俟雨足復故。’臣朝行中家最貧,奉最薄,亦願首減奉,以贖耗蠹之咎。”
未幾,判大理寺,廬州妖尼道安誣訟徐鉉,道安當反坐,有詔勿治。禹偁抗疏雪鉉,請論道安罪,坐貶商州團練副使。屢獻討李繼遷便宜,以為繼遷不必勞力而誅,自可用計而取。謂宜明數繼遷罪惡,曉諭蕃漢,垂立賞賜,高與官資,則繼遷身首,不梟即擒矣。其後潘羅支射死繼遷,夏人款附,卒如禹偁言。
至道元年,召入翰林為學士。孝章皇后崩,遷梓宮①於故燕國長公主第,群臣不成服。禹偁與客言,後嘗母儀天下,當遵用舊禮。坐謗訕,罷為工部郎中、知滁州。初,禹偁嘗草《李繼遷制》,送馬五十匹為潤筆,禹偁卻之。及出滁,閩人鄭褒徒步來謁,禹偁愛其儒雅,為買一馬。或言買馬虧價者,太宗曰:“彼能卻繼遷五十馬,顧肯虧一馬價哉?”
真宗即位,復知制誥。鹹平初,預修《太祖實錄》,直書其事。時宰相張齊賢、李沆不協,意禹偁議論輕重其間。出知黃州,嘗作《三黜賦》以見志。其卒章云:“屈於身而不屈於道兮,雖百謫而何虧!”
四年,州境二虎鬥,其一死,食之殆半。群雞夜鳴,經月不止。冬雷暴作。禹偁手疏引《洪範傳》陳戒,且自劾;上遣內侍乘馹②勞問,醮禳③之,詢日官,云:“守土者當其咎。”上惜禹偁才,是日,命徙蘄州。禹偁上表謝,有“宣室鬼神之問,不望生還;茂陵封禪之書,止期身後”之語。上異之,果至郡未逾月而卒,年四十八。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五十二》)

譯文/翻譯:

王禹偁,字元之,濟州鉅野人。祖上世代以耕田為業,(但他)九歲就能作文。端拱初,太宗聽說他的才名,召來面試,提拔為右拾遺,讓他在史館任職,賜給他紅色的官服(賞穿紅袍)。當ri6*他就獻上了《端拱箴》,在文中寄寓了規勸之意。 
二年,皇帝親自面試貢士,召考禹偁,禹偁很快就作出詩來。皇帝高興地說:“不超過一個月,天下人就都知道他的才名了。”於是任命他為左司諫、知制誥。這年冬天,京城大旱,禹偁上書說:“現在大旱無雨,冬小麥無法茁壯生長,百姓將面臨饑荒,令人擔憂。希望皇上下詔明確規定:‘除了宿衛軍士、邊庭將帥,其他官員都按等第減少俸祿,於上是對上天的譴責的回應,在下能夠安撫民心,等到雨水充沛時,再恢復原來的俸祿。’我是朝臣中家庭最貧困、俸祿最微薄的,我自願首先減少俸祿,來抵償我耗費損害(民財)的過錯。” 
沒過多久,禹偁兼任大理寺卿,廬州妖尼道安誣告徐鉉,道安本當因誣告被處以刑罰,但皇上下詔赦免道安。禹偁違抗君命,上疏極諫,堅持為徐鉉洗清罪行,請求治道安的罪,他因此被貶為商州團練副使。禹偁多次提出討伐李繼遷的靈活的計策,認為繼遷不必用武力征討,本來就可以用智謀來制服他。提出應當明確地列出繼遷的罪惡,告訴給蕃漢的百姓,並明示(制服繼遷的人)將賜予重賞和高位,那么不用親自動武就能擒獲繼遷了。之後潘羅支射死繼遷,夏人歸附宋朝,最終確如禹偁所言。 
至道元年,召入翰林為學士。孝章皇后駕崩,把她的靈柩遷往已故的燕國長公主的府第中,群臣都不穿孝服。禹偁與門人說,皇后曾經母儀天下,應當遵循舊禮(置辦喪事)。因此被認為犯了誹謗罪,被罷為工部郎中、知滁州。初,禹偁曾經起草《李繼遷制》,李繼遷送給他五十匹馬作為潤筆費,禹偁拒絕了。等到在滁州做官時,閩人鄭褒走路來拜見他,禹偁喜歡他的儒雅之氣,買了一匹馬送給他。有人說他買馬少給了馬錢,太宗說:“他能拒絕繼遷的五十匹馬,難道會少給買一匹馬的錢?” 
真宗即位,禹偁又官居知制誥。鹹平初,他參與修訂《太祖實錄》,照實書寫本事。當時宰相張齊賢、李沆不和,他們認為禹偁在書中的議論有所偏向。禹偁(因此)被貶官到黃州任知府,曾寫下《三黜賦》來表達自己的心志。文末寫道:“身體受辱,但道德操守卻沒有改易,那么即使屢遭貶謫,又有什麼可損失的呢?” 
四年,黃州境內兩虎相鬥,其中一隻死了,幾乎被吃掉了一半。群雞夜裡鳴叫,整月不停。冬雷大作。禹偁上疏引《洪範傳》說服皇帝,並且自我彈劾;皇上派遣內侍乘車勞問,並舉行祭禱活動以消除災禍,詢問日官,日官說:“管理境內的官員要承當責任。”(但)皇上愛惜禹偁的才華,當天,就讓他改任蘄州。禹偁上書感謝皇恩,其中有這樣一句話“宣室鬼神之問,不望生還;茂陵封禪之書,止期身後”。皇上對此感到奇怪,果然到蘄州不過一個月禹偁就死了,死時四十八歲。
《宋史·王禹偁傳》《宋史·王禹偁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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