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魏羽傳》文言文的原文及譯文

《宋史·魏羽傳》文言文的原文及譯文

《宋史·魏羽傳》原文及譯文

宋史

原文:

魏羽者,字垂天,歙州婺源人。少能屬文,上書李煜,署弘文館校書郎。時改當塗縣為雄遠軍,以羽為判官。宋師渡江出其境,羽以城降,太祖擢為太子中舍。

太平興國六年,受詔詣瀛州覆軍市租,得隱漏數萬計。因上言:“本州錄事參軍郭震十年未代河間令即墨未滿歲遷秩有司調選失平疏遠何由聞達請罪典司以肅欺弊。”上賜詔褒諭。復命,遷太常博士,改膳部員外郎。丁外艱①,起復②蒞事,入判大理寺。因上疏言三司職官頗眾,願省□半,可以責成,仍條列利病凡二十事。詔下有司詳議,皆以為便。時北邊多警,朝議耕戰之術,以羽為河北東路營田副使。

淳化四年,並三部為一司,以羽判三司。先是,三司簿領堆積,吏掾為奸,雖嘗更立新制,未為適中。是冬,羽上言:“依唐制,天下郡縣為十道,兩京為左右計,各署判官領之。”制三司使二員,以羽為左計使,董儼為右計使,中分諸道以隸焉。未久,以非便罷。丁內艱①,起復,加給事中。

【注】①丁外艱:子遭父喪或重孫遭祖父喪;丁內艱:子遭母喪或重孫遭祖母喪。②起復:官員因父母喪而辭官守制,未滿期而奉召任職。③計司:古代掌管財政、賦稅等事務官署的統稱。④煩急:苛細峻急。

譯文:

魏羽,字垂天,歙州婺源人。少時便能寫作文章,上書給李煜,(得到賞識),暫代弘文館校書郎。當時改建當塗縣為雄遠軍,朝廷讓魏羽擔任判官一職。宋朝軍隊渡過長江來到雄遠軍境內,魏羽率領全城百姓投降,太祖提拔他為太子中舍。

太平興國六年,他接受詔令到達瀛州審察軍隊徵收的租稅,查到隱瞞、漏報的數萬件。於是向上報告說:“本州的錄事參軍郭震十年沒有被替代,河間令即墨任期沒滿一年就升遷了,官吏的調動挑選有失公平。地處遙遠通過什麼渠道向皇帝報告呢?請求問罪主管人員,來肅清欺騙的弊病。”朝廷賜詔進行褒揚。回朝廷復命後,魏羽升遷為太常博士,後改任膳部員外郎一職。遭父喪,守喪期未滿即應詔赴任、處理公務,進京兼管大理寺。魏羽趁機上疏說,三司官員人數太多,希望減少一半人員,可以派專人或機構完成這項任務,於是逐條列舉了一共二十項弊端。皇上下令交給有關官員詳細討論,大家都把這事看作是可行的。當時北方邊境經常出現險情,朝廷討論農耕與戰爭的方法,讓魏羽擔任河北東路營田副使。

淳化四年,朝廷合併三部為一司,讓魏羽掌管三司。在這之前,三司記事的'文書堆積如山,官員違法犯罪,雖然曾經更改建立新的制度,但都不合適。這年冬天,魏羽上書說:“依照唐朝的制度,天下郡縣分為十道,兩京設定左、右計,各官署的判官兼任這些職務。”於是設定三司,派出兩名人員,讓魏羽擔任左計使,董儼擔任右計使,劃分所有的道來歸屬他們管轄。沒有多久,(這個操作)因為不大可行而被停止了。遭母喪,守喪期未滿即被起用,擔任給事中的職位。

鹹平四年,魏羽因為疾病而解除職務,被任命為禮部侍郎。在去向皇上謝恩的那天,被召至別殿,皇上用賜醫送藥的方式來鼓勵他。一個來月後去世,享年五十八歲。

魏羽廣泛閱讀史傳,喜歡發表議論。淳化年間,許王突然死了。有人把宮府中過去一些事情上報。太宗非常生氣,追捕相關的屬官,將要徹底追查這些案件。魏羽趁空子進言說:“漢朝的戾太子盜用父親的兵權,當時的說法是,按照他的罪行應當被鞭打。現在許王的過錯,並沒有比這個更過分。”太宗讚許並採納了他的建議,由於這樣,被彈劾的人都獲得從寬處罰。魏羽曾經建議,自唐朝以來,凡是皇上的命令都經過門下省的審察,有不合適的,允許門下省把它封還並加以駁正,請求朝廷遵守以前的規定,挑選名臣專門兼任這個職務。(他的建議被採納後)到現在也沒有被廢止。

魏羽為人堅忍有毅力,擁有從政的才能,尤其小心謹慎地做事。太宗曾經對左右說:“魏羽有智謀,也熟悉當官的方法,只是沒有操守,容易受到財物的影響而發生改變。擔任高官十年,才過四十歲,鬍鬚頭髮都變白了,也很可憐啊。”魏羽出入計司一共十八年,熟悉了解錢財和糧食的事務,然而又比較苛細峻急,不識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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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魏羽傳》文言文的原文及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