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姓范氏,諱鎮,字景仁”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公姓范氏,諱鎮,字景仁。四歲而孤,從二兄為學。薛奎守蜀,公時年十八,奎與語奇之,還朝與公俱。舉進士,為禮部第一,釋褐為新安主簿。宰相龐籍言公有異材,恬於進取,特除直秘閣,擢起居舍人。
仁宗性寬容,言事者務訐以為名,或誣人陰私。公獨引大體,略細故。時陳執中為相,公嘗論其無學術,非宰相器。及執中嬖妾笞殺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公言:“今陰陽不和,財匱民困,盜賊滋熾,執中當任其咎。閨門之私,非所以責宰相。”識者韙之。
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繼嗣。嘉祐初得疾,中外危恐,不知所為。公獨奮曰:“天下事尚有大於此者乎?”即上疏曰:“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此天下之大公也。願陛下擇宗室賢者,異其禮物,而試之政事,以系天下心。”章累上,不報,因闔門請罪。執政謂公:“上之不豫,大臣嘗建此策矣,今間言已入,為之甚難。”公復移書執政曰:“事當論其是非,不當問其難易。速則濟,緩則不及,此聖賢所以貴機會也。諸公言今日難於前日,安知他日不難於今日乎?”凡章十九上,待罪百餘日,鬚髮為白。
王安石為政,改常平為青苗法。公上疏曰:“常平之法,始於漢之盛時,視谷貴賤發斂,以便農末,不可改。而青苗行於唐之衰亂,不足法。”疏三上,不報。即上言:“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請致仕。”疏五上,最後指言安石以喜怒賞罰事,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安石大怒,自草制,極口詆公。落翰林學士,以本官致仕。公上表謝,其略曰:“雖曰乞身而去,敢忘憂國之心?”
公既退居,專以讀書賦詩自娛。客至,輒置酒盡歡。或勸公稱疾杜門,公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何!”軾得罪,下御史台獄,索公與軾往來書疏文字甚急。公猶上書救軾不已。
元祐三年十二月薨,享年八十一。
(選自《蘇東坡全集》卷六十一,有刪節)
19.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
A. 恬於進取 恬:淡泊
B. 章累上,不報 報:回復
C. 落翰林學士 落:在……之後,落後
D. 或勸公稱疾杜門 杜:關閉
20. 下列句子中,全都表現范鎮見解不俗的一組是
①閨門之私,非所以責宰相②願陛下擇宗室賢者,異其禮物,而試之政事
③諸公言今日難於前日,安知他日不難於今日乎④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請致仕
⑤而青苗行於唐之衰亂,不足法 ⑥死生禍福,天也
A. ①③⑤ B.①④⑥ C.②③⑥ D. ②④⑤
21. 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 范鎮幼時從兄為學,年輕時就表現出與眾不同的才華,受到蜀地守官的賞識;舉進士踏上仕途後,宰相龐公又很器重他,為他美言。
B. 范鎮看問題客觀公允。他認為宰相陳執中學識不高,不堪重任;卻反對有人借家中私事彈劾陳執中,他的看法得到有識之士的認同。
C. 仁宗在位多年未確立繼承人,范鎮認為這是關係到國家穩定的緊要事情,先後十九次上書直陳己見,因此獲罪,以至於鬚髮都白了。
D. 范鎮反對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多次上書無效後,無奈退休家居;在家中他讀書自娛,飲酒取樂,有人勸其謹慎行事,他卻坦然處之。
22. 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速則濟,緩則不及,此聖賢所以貴機會也。(5分)
(2)公上表謝,其略曰:“雖曰乞身而去,敢忘憂國之心?” (5分)
參考答案
19. C (落:免除)
20. A
21. C (范鎮並未“獲罪”,只是“待罪”,即在家等待獲罪)
22. (1)趕緊辦就能成事(或成功),再晚就來不及了,這就是聖賢把機會看得很寶貴(或翻譯成“看重或重視機會”)的緣故啊。
【評分建議】5分。“濟”“所以”“貴”各1分,句意通順2分。
(2)范公向皇上上表謝恩,其中寫道:“雖然說是請求退休離開朝廷,但怎敢輕拋憂國憂民之心?(但怎敢忘了憂國的情懷?)
【評分建議】5分。“謝”“乞身”“敢”各1分,句意通順2分。
【譯文】
公姓范氏,名叫鎮,字景仁。他四歲失去父親,跟隨兩個哥哥學習。薛奎做益州知州,范公那時只有十八歲,薛奎和他交談,感到很驚奇。薛奎任滿還朝時,就帶著范公一起回到京城。范公參加進士考試,考中禮部試的第一名,初為官擔任新安縣的主簿。宰相龐籍說他有特殊才能,生性恬淡不急於進取,破格給他加官為直秘閣,又提拔為起居舍人。
仁宗性情寬容,奏事的官員專靠揭發別人來使自己揚名,有的甚至以暴露別人的隱私來抬高自己。唯獨范公只看人的大節,從不計較行為瑣事。當時陳執中擔任宰相,范公曾經批評他學問不高,不具備做宰相的才能。後來陳執中的寵妾打死了一個婢女,御史彈劾他,想要把他趕下台。范公說:“如今天地陰陽不和,國家財政匱乏,人民貧困,盜賊囂張,陳執中應當承擔這些責任。但是家庭內部的私事,不是用來責備宰相的理由。”有見識的人都贊同他的說法。
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沒有繼承人。嘉祐初年,仁宗得了病。朝廷內外都為繼承人的事感到危急和恐懼,不知怎么辦才好。唯獨范公激昂地說:“天下還有比這件事更重要的嗎?”立即上書說:“太祖捨棄自己兒子而立太宗為皇帝,這是天下最大的公心。希望陛下選擇宗族中賢德的人,給他們異於常人的禮儀待遇,讓他們學習政事,以此來穩定人心。”奏章多次呈上,沒有回音。於是范公就閉門請罪。執政大臣對范公說:“自從皇上身體不好,大臣們曾經提出過這個建議,如今有人先進行挑撥,再做這件事就很難了。”范公又寫信給執政大臣說:“做事應當看它對與不對,不應當看它好做還是難做。趕緊辦就能成事,再晚就來不及了,這就是聖賢把機會看得很寶貴的緣故啊。你們說今天此事難於以前,怎么知道以後再做不比今天更難呢?”范公前後上了十九次奏章,在家等待獲罪一百多天,鬍鬚頭髮都因此變白了。
王安石執政後,改過去的常平法為青苗法。范公上疏說:“常平法,始於漢朝最強盛的時候,根據穀物價格的貴賤來收購和出售,用來方便百姓,常平法不能改變。而青苗法實行於唐代衰敗動亂的年代,不足以做為效法的榜樣。”三次上書,都沒有得到答覆。范公上書對皇上說:“我所提出的建議都不能實行,我也沒有臉面繼續在朝廷任職,請求陛下讓我退休。”五次上書,最後指出王安石憑自己的喜怒而進行賞罰的行為,說:“陛下有接納勸諫的胸懷,大臣卻進獻拒絕納諫的計策;陛下有熱愛人民的本性,大臣卻制定殘害人民的政策。”王安石大怒,親自書寫同意范公退休的詔書,並對范公極力詆毀。免去了范公翰林學士之職,以原來的官階退休。范公向皇上上表謝恩,其中寫道:“雖然說是請求退休離開朝廷,但怎敢輕拋憂國憂民之心?”
范公退休居家後,專以讀書賦詩自娛。有客人來到,就安排酒席盡歡而散。有人勸范公假稱有病關門謝客,范公說:“人的死生禍福,都是天命。我能把上天怎么樣?” 我正被問罪,下到御史台獄中,朝廷查找范公和我往來的信件文字非常緊急。在這種情況下,范公仍舊不斷地上書救助我。
卒於元祐三年十二月,終年八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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