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時鼎,字台甫,漳浦人”閱讀答案及翻譯
蔡時鼎,字台甫,漳浦人。萬曆二年進士。歷知桐鄉、元城,為治清嚴。征授御史。太和山提督中官田玉兼分守事,時鼎言不可,並及玉不法狀。御史丁此呂以劾高啟愚被謫,時鼎論救,語侵楊巍、申時行。報聞。已,巡鹽兩淮。悉捐其羨為開河費,置屬邑學田。
還朝,會戚畹子弟有求舉不獲者,誣順天考官張一桂私其客馮詩、童維寧及編修史鈳子記純,又濫取冒籍者五人。帝怒,命詩、維寧荷枷,解一桂、鈳官。時行等為之解。帝益怒,奪鈳職,下詩、維寧吏。法司廷鞫無驗,忤旨被讓。卒枷二人一月,而調一桂南京。時鼎以事初糾發不由外廷,徑從中出,極言“宵人蜚語直達御前,其漸不可長;且盡疑大臣言官有私,則是股肱耳目舉不可信,所信者誰也?”帝怒,手札諭閣臣治罪。會時行及王錫爵在告,許國、王家屏僅擬停俸,且請稍減詩、維寧荷校之期,以全其命。帝不從,責時鼎疑君訕上,降極邊雜職。又使人詗知發遣冒籍者多寬縱,責府尹沈思孝對狀。國、家屏復上言:“人君貴明不貴察。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奸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願停察訪以崇大體,宥言官以彰聖度。”帝不懌,手詔詰讓。是日,帝思時行,遣中使就第勞問。而國等既被責,具疏謝,執爭如初。會帝意稍解,乃報聞。時鼎竟謫馬邑典史,告歸。居二年,吏部擬序遷,不許。御史王世揚請如石星、海瑞、鄒元標例,起之廢籍,不報。已,起太平推官,進南京刑部主事,就改吏部。
十八年冬,復疏劾時行,歷數其十失,勸之省改。疏留中。尋進南京禮部郎中。卒官。貧不具含殮,士大夫賻而治其喪。
.(選自《明史·蔡時鼎傳》)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 語侵楊巍、申時行 侵:傷害
B. 時鼎以事初糾發不由外廷,徑從中出 由:通過
C. 願停察訪以崇大體,宥言官以彰聖度 宥:寬恕
D. 而國等既被責,具疏謝 謝:謝恩
5.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 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奸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
B. 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奸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
C. 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奸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
D. 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審/何補於治/且使奸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太和山提督太監田玉做了很多不法之事,時任御史的蔡時鼎認為田玉不能勝任官職,就上疏彈劾了他。
B.順天考官張一桂被誣告,申時行等人為他做了辯解;蔡時鼎則認為不能助長這種直接由太監告發的風氣。
C.由於直言進諫,批評皇帝懷疑大臣與諫議官有私情、不信任股肱之臣的做法,被貶職的蔡時鼎辭官回鄉。
D. 蔡時鼎為官清廉嚴明,在地方及朝中做官多年,死時卻因貧窮而無法殮葬,士大夫捐出財物為他辦理了喪事。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會時行及王錫爵在告,許國、王家屏僅擬停俸,且請稍減詩、維寧荷校之期,以全其命。
(2)復疏劾時行,歷數其十失,勸之省改。疏留中。尋進南京禮部郎中。卒官。
參考答案
4. D(3分)
5. C (3分)
6. A(3分)
7.(1) (5分)
適逢申時行和王錫爵休假,許國、王家屏只是打算停發他的俸祿,並且請求稍稍減少馮詩、章維寧上枷的期限,來保全他們的性命。(句意2分,“會”“擬”“全”各1分。)
(2) (5分)
又上奏章彈劾申時行,依次列舉他十條過失,勸他反省改正。奏章被留在宮中。不久晉升南京禮部郎中。在任上去世。(句意2分,“歷數”“進”“卒官”各1分)
參考譯文
蔡時鼎,字台甫,漳浦人。做過桐鄉、元城知府,為官清正嚴明。徵召授予御史之職。太和山提督宦官田玉兼管分守事,時鼎上奏說不能這樣,並談及田玉不守法的情況。御史丁此呂因為彈劾高啟愚被貶職,時鼎認為應該救助,話語冒犯楊巍、申時行。上奏皇帝知道這些情況。不久,做了兩淮巡鹽史。將他結餘的錢都捐為開通淮河的費用,購買學田。
回到朝廷,正趕上有求官沒有成功的戚畹子弟,誣陷順天府考官張一桂偏向他的門客馮詩、童維寧及編修史鈳的兒子史記純,又胡亂錄取假冒籍貫的五個人。皇帝大怒,下令馮詩、童維寧扛枷,解除張一桂。史鈳的官職。時行等人為他們說情。皇帝更加生氣,削史鈳官職,降馮詩、童維寧職。法司廷上審查沒有實證,忤逆聖旨被責備。最終二人扛枷一個月,把解一桂調任南京。時鼎認為事情最初不由外廷揭發,徑直從朝廷中揭發出來,極力陳說“小人毫無根據的話直接傳到了皇帝的面前,這種風氣不可助長;況且總是懷疑大臣言官有私心,那么股肱耳目都不可相信,那么能夠相信的是誰呢?”皇帝大怒,親手寫下書信告訴內閣大臣治這些人的罪。正趕上時行及王錫爵正在被調查,許國、王家屏僅準備停止俸祿,並且請求稍稍減短馮詩、童維寧扛枷的時間,以保全他們的性命。皇帝沒有答應,責怪時鼎猜疑毀謗君王,降職國家邊遠地區任雜職。許國、王家屏又上奏說:“君主明可貴的是明智不是善於察斷。如果任憑自己的見聞,猜疑防備苛刻嚴密,即使是聽斷精明清楚,對國家安定又有什麼益處; 況且使奸人趁機得以中傷好人,這種害處怎么可以言說!希望停止暗中察訪以顧全大局,限制諫言官來顯示聖上的氣度。”皇上不高興,親筆寫了詔書責備他們。這一天,皇帝想念時行,派中使到府第看望慰問。而許國等被責備之後,都上書謝罪。時鼎已經被貶謫做馬邑典史,請假回家。呆了兩年,吏部準備按次序升遷他,但皇帝不讓。御史王世揚請如石星、海瑞、鄒元標的舊例,在列入罷免官員之名冊中啟用,沒有得到批覆。過了一些時候,起用為太平推官,升南京刑部主事,就近改為吏部。
萬曆十八年(1590)冬,又上疏彈劾申時行,因此歷數申時行的十條過失,勸他反省、改正。奏疏被留于禁中。不久,蔡時鼎提拔為南京禮部郎中,死於任上。他家因貧困不能買下棺木,士大夫們捐錢將他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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