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孫紹 張普惠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世仕慕容氏。祖志入國,卒於濟陽太守。父協,字
文和,上黨太守。紹少好學,通涉經史,頗有文才,陰陽術數,多所貫涉。初為
校書郎,稍遷給事中,自長兼羽林監,為門下錄事。朝廷大事,好言得失,遂為
世知。曾著《釋典論》,雖不具美,時有可存。與常景等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治乖人理,雖合必離;作
用失機,雖成必敗。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伏惟大魏應天明命,兆啟無
窮,畢世後仁,祚隆七百。今二虢京門,了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長
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黨,腹背所憑。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
徵兵儲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
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體,何得而忽?居安之辰,故
應危懼矣。
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懷怨。
中正賣望於下里,主案舞筆於上台,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懸異。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
役苦,心不亡亂。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或詭名托養,散在人間;或亡命山
藪,漁獵為命;或投仗強豪,寄命衣食。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
寒歸暖。兼職人子弟,隨逐浮游,南北東西,卜居莫定。關禁不修,任意取適。
如此之徒,不可勝數。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混一之計,事實闕如;考
課之方,責辦無日。流浪之徒,決須精校。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內民不平,
久戍懷怨,戰國之勢,竊謂危矣。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
勢也。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恆,隨洿隆以牧物。文質應世,道形
自安;洿隆獲衷;權勢亦濟。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
物不失其地。又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臣以令之
為體,即帝王之身也。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經緯三才之倫,包羅六卿
之職;措置風化之門,作用賞罰之要;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
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議之家,太
用古制。若令依古,高祖之法,復須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爭故,久廢
不理。然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於事甚滯。若令不班,是無典法,
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是謂農夫盡
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實懷於悒。
未幾,出除濟陰太守。還,歷司徒功曹參軍,步兵、長水校尉。正光初,兼
中書侍郎,使高麗。還為鎮遠將軍、右軍將軍。久之,為徐兗和糴使。還朝,大
陳軍國利害,不報。紹又表曰:“臣聞文質互用,治道以之緝熙;洿隆得時,人
物以之通濟。故能事恢三靈,仁洽九服。伏惟陛下,應靈踐阼,沖明照物,宰輔
忠純,伊霍均美,既致昇平之基,應成無為之業。而漠北叛命,隴右構逆,中州
驚擾,民庶竊議,其故何哉?皆由上法不通,下情怨塞故也。臣雖愚短,具鑒始
末。往在代都,武質而治安;中京以來,文華而政亂。故臣昔於太和,極陳得失,
具論四方華夷心態,高祖垂納,文應可尋。延昌、正光,奏疏頻上,主者收錄,
不蒙報問,即日事勢,乃至於此,盡微臣豫陳之驗。今東南有竊號之豎,西北有
逆命之寇,豈得怨天,實尤人矣。臣今不憂荒外,正慮中畿,急須改張,以寧其
意。若仍持疑,變亂尋作,肘腋一乖,大事去矣。然臣奉國四世,欣戚是同,但
職在冗散,不關樞密,寧濟之計,欲陳無所,可謂經緯甚多,無機可織。夫天下
者,大器也;一正難傾,一傾難正。當今之危,躡足之急,臣備肉食,痛心無已。
泣血上陳,願垂采察。若得言參執事,獻可替否,寇逆獲除,社稷稱慶,雖死如
生,犬馬情畢。”
紹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墾切,不憚犯忤。但天性疏脫,言乍高下,時人
輕之,不見採納。紹兄世元早卒,世元善彈箏,紹後聞箏聲便涕泗嗚咽,舍之而
去,世以此尚之。除驍騎將軍,使吐谷渾。還,為太府少卿。曾因朝見,靈太后
謂曰:“卿年稍老矣。”紹曰:“臣年雖老,臣節乃少。”太后笑之。遷右將軍、
太中大夫。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紹於眾中引吏部郎中辛雄於
眾外,竊謂之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雄甚駭愕,不
測所以。未幾有河陰之難。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建義初,除衛尉
少卿,將軍如故。轉金紫光祿大夫。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歷》,
賜爵新昌子。太昌初,遷左衛將軍、右光祿大夫。永熙二年卒,時年六十九。贈
都督冀瀛滄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冀州刺史,謚曰宣。
子伯元,襲。齊受禪,例降。
伯元弟叔利,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從父弟瑜,濟州長史。
瑜弟彝,字鳳倫。太和中,舉秀才,稍遷步兵校尉。卒於武邑太守。贈征虜
將軍、營州刺史。
子伯融,出繼瑜後。武定末,□□太守。
伯融嫡弟子寬,開府田曹參軍。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身長八尺,容貌魁偉。父曄,為齊州中水縣
令。隨父之縣,受業齊土,專心墳典,克厲不息。及還鄉里,就程玄講習,精於
《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窺覽,諸儒稱之。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與劉桃符、石榮、劉道斌同員共直,頗為
高祖所知。轉尚書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僕射李沖曾至澄處,
見普惠言論,亦善之。世宗初,轉積射將軍。澄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普惠
為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於七月七日集會文武,北園馬射。普惠奏記于澄曰:“竊聞
三殺九親,別疏昵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
然則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外者不可無節,故斷
之以三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禮》:大練之日,鼓素琴。蓋推以
即吉也。小功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問曰:‘相識有喪
服,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
又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注云:
‘為其忘哀疾。’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功之內,其可觀射乎?雜記云:
‘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黨也不食。’食猶擇人,於射
為惑。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
揖讓於中舍。時非大閱之秋,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
釋而為樂,以訓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
孫者也。按《射儀》,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鐘鼓弗設,不可
謂樂。舍此二者,何用射為?又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庫
府空虛,宜待新調。二三之趣,停之為便。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奏《狸首》
之章,宣矍相之令,聲軒懸,建雲鉦,神民忻暢於斯時也。伏惟慈明遠被,萬民
是望,舉動所書,發言唯則,願更廣訪,賜垂曲采,昭其管見之心,恕其讜言之
責,則芻蕘無遺歌,輿人有獻誦矣。”澄意納其言,託辭自罷,乃答曰:“文武
之道,自昔成規;明恥教戰,振古常軌。今雖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
既不勞民損公,任其私射,復何失也?且纂文習武,人之常藝,豈可於常藝之間,
要須令制乎?比適欲依前州府,相率王務之暇,肄藝良辰,亦未言費用庫物也。
《禮》:兄弟內除,明哀已殺;小功,客至主不絕樂。聽樂則可,觀武豈傷?直
自事緣須罷,先以令停,方獲此請,深具來意。”
澄轉揚州,啟普惠以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尋加威遠將軍。普惠既
為澄所知,歷佐二藩,甚有聲譽,旋京之日,裝束藍縷,澄賚絹二十匹以充行資。
還朝,仍羽林監。
又澄遭太妃憂,臣僚為立碑頌,題碑欲雲“康王元妃之碑”。澄訪於普惠,
答曰:“謹尋朝典,但有王妃,而無元字。魯夫人孟子稱‘元妃’者,欲下與
‘繼室聲子’相對。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無聲子、仲子之嫌,竊謂不假‘元’
字以別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為在生之稱,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齊。’
既葬,以謚配姓,故經書‘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來歸夫人成風之襚’,
皆以謚配姓。古者婦人從夫謚,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錫,乃萬代之高
事,豈容於定名之重,而不稱烈懿乎?”澄從之。
及王師大舉,重征鍾離,普惠為安樂王詮別將長史。班師,除揚烈將軍、相
州安北府司馬。遷步兵校尉。後以本官領河南尹丞。世宗崩,坐與甄楷等飲酒游
從,免官。驍騎將軍刁整,家有舊訓,將營儉葬。普惠以為矯時太甚,與整書論
之。事在《刁雍傳》。故事:免官者,三載之後降一階而敘;若才優擢授,不拘
此限。熙平中,吏部尚書李韶奏普惠有文學,依才優之例,宜特顯敘,敕除寧遠
將軍、司空倉曹參軍。朝議以不降階為榮。時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
普惠。
廣陵王恭、北海王顥,疑為所生祖母服期與三年,博士執意不同,詔群僚會
議。普惠議曰:“謹按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為二國太妃,可謂受命於天子,
為始封之母矣。《喪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傳》曰:‘貴父命也。’
鄭注云:‘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父卒則皆得申。’
此大夫命其妾子,以為母所慈,猶曰貴父命,為之三年,況天子命其子為列國王,
命其所生母為國太妃,反自同公子為母練冠之與大功乎?輕重顛倒,不可之甚者
也。《傳》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則當服其親服。若魯衛列國,相
為服期,判無疑矣。何以明之?《喪服》:‘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
傳》曰:‘何以大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
得禰先君。’然則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以尊同得相為服,不可還準公子,遠
厭天王。故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名例不同,何
可亂也?《禮》:大夫之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
一國,二王胙土茅社,顯錫大邦,舍尊同之高據,附不禰之公子,雖許蔡失位,
亦不是過。《服問》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公子雖厭,妻尚
獲申,況廣陵、北海,論封則封君之子,語妃則命妃之孫。承妃纂重,遠別先皇,
更以先後之正統,厭其所生之祖嫡,方之皇姑,不以遙乎?今既許其申服,而復
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歟!《經》曰:‘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
《傳》曰:‘何以期?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今祖乃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祖之,母為太妃,蓋二王三年之證。議者近背正經以
附非類,差之毫毛,所失或遠。且天子尊則配天,莫非臣妾,何為命之為國母而
不聽子服其親乎?《記》曰:‘從服者,所從亡,則已。’又曰:‘不為君母之
黨服,則為其母之黨服。今所從既亡,不以親服服其所生,則屬從之服於何所施?
若以諸王入為公卿,便同大夫者,則當今之議,皆不須以國為言也。今之諸王,
自同列國,雖不之國,別置臣僚,玉食一方,不得以諸侯言之。敢據《周禮》,
輒同三年。”當時議者亦有同異。國子博士李郁於議罷之後,書難普惠。普惠據
《禮》還答,鄭重三返,郁議遂屈。轉諫議大夫。澄謂普惠曰:“不喜君得諫議,
唯喜諫議得君。”
時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相國、太上秦公。普惠以前世後父無“太上”
之號,詣闕上疏,陳其不可,左右畏懼,莫敢為通。會聞胡家穿壙下墳有磐石,
乃密表曰:
臣聞優名寶位,王者之所光錫;尊君愛親,臣子所以慎終。必使勳績相侔,
號秩相可,然後能顯揚當時,傳徽萬代者矣。竊見故侍中、司徒胡公,懷道含靈,
實誕聖后,載育至尊,母儀四海,近樞克唯允之寄,居槐體論道之明。故以功余
九錫,褒假鑾纛,深聖上之加隆,極慈後之至愛,憲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
上”之號,竊謂未衷。何者?《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故曰“大哉
乾元”,又曰“至哉坤元”,明乾坤不可並大。《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
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明君臣不可並上。伏見詔書,以司徒為太上秦公,
夫人為太上秦君。夫人蒙號於前,司徒系之於後,尊光之美盛矣。竊惟高祖受禪
於獻文皇帝,故仰尊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
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則司徒之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春秋傳》
曰:“葬稱公,臣子辭。”明不可復加上也。《書》曰:“茲予大饗於先王,爾
祖其從與饗之。”司徒位尊屬重,必當配饗先朝,稱太上以為臣,以事太上皇,
恐非司徒翼翼之心。
漢祖創有天下,尊父曰“太上皇”,母曰“昭靈後”,乃帝者之事。晉有
“小子侯”,尚曰僣之於天子。司徒,三公也,其可同號於帝乎?孔子曰:“必
也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
罰不中,刑罰不中ze6*無所措手足。”《易》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
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
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又曰:“困於上者必反於下,故受之以井。”
此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清。伏願
聖后,回日月之明,察微臣之請,停司徒逼同之號,從卑下不逾之稱,畏困上之
鑒,邀謙光之福,則天下幸甚。
臣聞見災修德,災變成善。此太戊所以興殷,桑谷以之自滅。況今卜遷方始,
當修革之會,愚以為無上之名,不可假之,脫譏於千載,恐貽不言之咎。且君之
於臣,比葬三臨之,禮也。司徒誠為後父,實人臣也。雖子尊不加於父,乃天下
母以義斷恩,不可遂在室之意,故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況乃應坤之
載,承天之重,而朔望於司徒之殯,晨昏於郊墓之間,雖聖思蒸蒸,其不虞宜戒。
離宸極之嚴居,疲雲蹕於道路,此亦億兆蒼生,瞻仰失圖。伏願尋《載馳》之不
歸,存靜方之光大,則草木可繁,人靈斯穆。臣職忝諫司,敢獻狂瞽,謹冒上聞,
不敢宣露,乞垂省覽,昭臣微款,脫得奉謁聖顏,曲盡愚衷者,死且不朽。
太后覽表,親至國珍宅,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及五品已上,博議其事,遣
使召普惠與相問答,又令侍中元義、中常侍賈璨監觀得失。任城王澄問普惠曰:
“漢高作帝,尊父為太上皇。今聖母臨朝,贈父太上公,求之故實,非為無準。
且君舉作則,何必循舊?”對曰:“天子稱詔,太后稱令,故周臣十亂,文母預
焉。仰思所難,竊謂非匹。”澄曰:“前代太后亦有稱詔,聖母自欲存謙光之義,
故不稱耳。何得以詔令之別,而廢嚴父之孝?”對曰:“後父太上,自昔未有。
前代母后豈不欲尊崇其親?王何以不遠謨古義,而近順今旨。未審太后何故謙於
稱詔,而不謙於太上。竊願聖后終其謙光。”太傅、清河王懌曰:“昔在僣晉,
褚氏臨朝,殷浩遺褚裒書曰‘足下,今之太上皇也’,況太上公而致疑?”對曰:
“褚裒以女輔政辭不入朝。淵源譏其不恭,故有太上之刺。本稱其非,不記其是。
不謂殿下以此賜難。”侍中崔光曰:“張生表中引晉有小子侯,出自鄭注,非為
正經。”對曰:“雖非正經之文,然述正經之旨。公好古習禮,復固斯難?”御
史中尉元匡因謂崔光曰:“張《表》雲,晉之小子侯,以號同稱僣。今者,太上
公名同太上皇,比晉小子,義似相類。但不學不敢辨其是非。”普惠對曰:“中
丞既疑其是,不正其非,豈所望於三獨?”尚書崔亮曰:“諫議所見,正以太上
之號不應施於人臣。然周有太公尚父,亦兼二名。人臣尊重之稱,固知非始今日。
”普惠對曰:“尚父者,有德可稱;太上者,上中之上。名同義異,此亦非並。”
亮又曰:“古有文王、武王,亦有文子、武子。然則太上皇、太上公亦何嫌於同
也?”普惠對曰:“文武者,德行之跡,故跡同則謚同。太上者,尊極之位,豈
得通施於臣下!”廷尉少卿袁翻曰:“《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數
雖殊,同名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普惠厲聲訶翻曰:“禮有下卿上士,何
止大夫與公!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舉,不得非極。雕蟲小藝,微或相許,
至於此處,豈卿所及!”翻甚有慚色,默不復言。任城王澄曰:“諫諍之體,各
言所見,至於用舍,固在應時。卿向答袁氏,聲何太厲?”普惠對曰:“所言若
是,宜見採用;所言若非,懼有罪及。是非須辨,非為苟競。”澄曰:“朝廷方
開不諱之門,以廣忠言之路。卿今意在向義,何雲乃慮罪罰?”議者鹹以太后當
朝,志相黨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所同。渙汗已流,請依前
詔。”太后復遣元義、賈璨宣令謂普惠曰:“朕向召卿與群臣對議,往復既終,
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議,卿不
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得難言。”普惠於是拜令辭還。
初,普惠被召,傳詔馳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普惠諸子憂怖涕泣。
普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職,若不言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
曠官尸祿。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然朝廷有道,汝輩勿憂。”及議罷,
旨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時中山莊弼遺書普惠曰:“明侯淵儒碩學,身負大才,
秉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一昨承胡司徒等,當面折庭諍,雖
問難鋒至,而應對響出,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群後逡巡,庶僚拱
默,雖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聞風快然,敬裁此白。”普惠美其此書,
每為口實。
普惠以天下民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征綿麻,恐其勞民不堪命,上疏
曰:
伏聞尚書奏復綿麻之調,尊先皇之軌,夙宵惟度,忻戰交集。何者?聞復高
祖舊典,所以忻惟新;俱可復而不復,所以戰違法。仰惟高祖廢大斗、去長尺、
改重秤,所以愛萬姓,從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云幅度之間,億兆應有綿
麻之利,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萬姓得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
荷輕賦之饒,不適於綿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職,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於上,
億兆樂於下。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此之謂也。
自茲以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伏惟皇太后未臨朝之前,陛下
居諒暗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其輻廣、度長、秤重、斗大,
革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此所謂悅之不以道,愚
臣所以未悅者也。尚書既知國少綿麻,不惟法度之□易,民言之可畏,便欲去天
下之大信,棄已行之成詔,追前之非,遂後之失,奏求還復綿麻,以充國用。不
思庫中大有綿麻,而群官共竊之。愚臣以為於理未盡。何者?今宮人請調度,造
衣物,必度忖秤量。絹布,匹有尺丈之盈,一猶不計其廣;絲綿,斤兼百銖之剩,
未聞依律罪州郡。若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則鞭戶主,連三長,此所以教民以貪
者也。今百官請俸,人樂長闊,並欲厚重,無復準極。得長闊厚重者,便雲其州
能調,絹布精闊且長,橫發美譽,以亂視聽;不聞嫌長惡廣,求計還官者。此百
司所以仰負聖明也。
今若必復綿麻者,謂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嚴禁,複本幅度,新綿麻之
典,依太和之稅。其在庫絹布並及絲綿,不依典制者,請遣一尚書與太府卿、左
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計其斤兩、廣長,折給請俸之人。總常俸之數,千俸
所出,以布綿麻,亦應其一歲之用。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高祖
之軌中興於神龜,明明慈信照布於無窮,則孰不幸甚!伏願亮臣悾悾之至,
下慰蒼生之心。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自此之後,月一陛見。又以肅宗不親視朝,
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臣聞明德恤祀,成湯光六百之祚;
嚴父配天,孔子稱周公其人也。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遐世。伏惟陛下,重暉纂統,
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故宜敦崇祀禮,鹹秩無文。而告朔朝廟,不親
於明堂;嘗禘郊社,多委於有司。觀射游苑,躍馬騁中,危而非典,豈清蹕之意,
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
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
從朝夕之因,求秪劫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
不生者也。伏願淑慎威儀,萬邦作式,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禮,釋奠成均,
竭心千畝,明發不寐,潔誠禋稞。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則一人有
喜,兆民賴之。然後精進三寶,信心如來。道由化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
故彼岸可登。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
來之造,權令停息,仍舊亦可,何必改作?庶節用愛人,法俗俱賴。臣學不經遠,
言多孟浪,忝職其憂,不敢默爾。”尋別敕付外,議釋奠之禮。
時史官克日蝕,豫敕罷朝。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又表論時政得失。
一曰,審法度,平斗尺,調租務輕,賦役務省。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
事有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四
曰,興滅國,繼絕世,勛親之胤,所宜收敘。書奏,肅宗、靈太后引普惠於宣光
殿,隨事難詰,延對移時。令曰:“寧有先皇之詔,一一翻改!”普惠僶俛
不言。令曰:“卿似欲致諫,故以左右有人,不肯苦言。朕為卿屏左右,卿其盡
陳之。”對曰:“聖人之養庶物,愛之如傷。況今二聖纂承洪緒,妻承夫,子承
父,夫、父之不可,安然仍行,豈先帝傳委之本意?仰惟先帝行事,或有司之謬,
或權時所行,在後以為不可者,皆追而正之。聖上忘先帝之自新,不問理之伸屈,
一皆抑之,豈蒼生黎庶所仰望於聖德?”太后曰:“小小細務,一一翻動,更成
煩擾。”普惠曰:“聖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之養赤子。今赤子幾臨危壑,將赴水
火,以煩勞而不救,豈赤子所望於慈母!”太后曰:“天下蒼生,寧有如此苦事?
”普惠曰:“天下之親懿,莫重於太師彭城王,然遂不免枉死。微細之苦,何可
得無?”太后曰:“彭城之苦,吾已封其三子,何足復言!”普惠曰:“聖后封
彭城之三子,天下莫不忻至德,知慈母之在上。臣所以重陳者,凡如此枉,乞垂
聖察。”太后曰:“卿雲‘興滅國,繼絕世’,滅國絕世,竟復誰是?”普惠曰:
“昔淮南逆終,漢文封其四子,蓋骨肉之不可棄,親親故也。竊見故太尉鹹陽王、
冀州刺史京兆王,乃皇子皇孫,一德之虧,自貽悔戾,沉淪幽壤,緬焉弗收,豈
是興滅繼絕之意?乞收葬二王,封其子孫,愚臣之願。”太后曰:“卿言有理,
朕深戢之,當命公卿博議此事。”
及任城王澄薨,普惠以吏民之義,又荷其恩待,朔望奔赴,至於禫除,雖
寒暑風雨,無不必至。初,澄嘉賞普惠,臨薨,啟為尚書右丞。靈太后既深悼澄,
覽啟從之。詔行之後,尚書諸郎以普惠地寒,不應便居管轄,相與為約,並欲不
放上省,紛紜多日乃息。
正光二年,詔遣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瑰還國。普惠謂遣之將貽後患,上疏曰:
“臣聞乾元以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以博施為功,非類則不從。故能始萬
物而化天下者也。伏惟陛下叡哲欽明,道光虞舜,八表宅心,九服清晏。蠕蠕相
害於朔垂,妖師扇亂於江外,此乃封豕長蛇,不識王度,天將悔其罪,所以奉皇
魏,故荼毒之、辛苦之,令知至道之可樂也。宜安民以悅其志,恭己以懷其心。
而先自勞擾,艱難下民,興師郊甸之內,遠投荒塞之外,救累世之勍敵,可謂無
名之師。諺曰‘唯亂門之無過’,愚情未見其可。當是邊將窺竊一時之功,不思
兵為兇器,不得已而用之者也。夫白登之役,漢祖親困之。樊噲欲以十萬眾橫行
匈奴中,季布以為不可,請斬之。千載以為美。況今旱酷異常,聖慈降膳,乃以
萬五千人使楊鈞為將而欲定蠕蠕,忤時而動,其可濟乎?阿那瑰投命皇朝,撫之
可也,豈容困疲我兆民以資天喪之虜?昔莊公納子糾,以致乾時之敗;魯僖以邾
國,而有懸胄之恥。今蠕蠕時亂,後主繼立,雖雲散亡,奸虞難抑。脫有井陘之
慮,楊鈞之肉其可食乎!高車、蠕蠕,連兵積年,饑饉相仍,須其自斃,小亡大
傷,然後一舉而並之。此卞氏之高略,所以獲兩虎,不可不圖之。今土山告難,
簡書相續,蓋亦無能為也,正與今舉相會,天其或者欲以告戒人,不欲使南北兩
強,並興大眾。脫狂狡構間於其間,而復事連中國,何以寧之?今宰輔專欲好小
名,不圖安危大計,此微臣所以寒心者也。那瑰之不還,負何信義?此機之際,
北師宜停。臣言不及義,文書所經過,不敢不陳。兵猶火也,不戢將zi6*焚。二虜
自滅之形,可以為殷鑑。伏願輯和萬國,以靜四疆,混一之期,坐而自至矣。臣
愚昧多違,必無可采,匹夫之智,願以呈獻。”表奏,詔答曰:“夫窮鳥歸人,
尚或興惻,況那瑰嬰禍流離,遠來依庇,在情在國,何容弗矜?且納亡興喪,有
國大義,皇魏堂堂,寧廢斯德?後主亂亡,似當非謬,此送彼迎,想無拒戰。國
義宜表,朝算已決,卿深誠厚慮,脫用嘉戢。但此段機略,不獲相從,脫後不逮,
勿憚匡言。”
時蕭衍義州刺史文僧明舉城歸順,揚州刺史長孫稚遣別駕封壽入城固守,衍
將裴邃、湛僧率眾攻逼,詔普惠為持節、東道行台,攝軍司赴援之。軍始渡淮,
而封壽已棄城單馬而退。軍罷還朝。蕭衍弟子西豐侯正德詐稱降款,朝廷頗事當
迎,普惠上疏,請赴揚州,移還蕭氏,不從。俄而,正德果逃還。涼州刺史石士
基、行台元洪超並贓貨被繩,以普惠為右將軍、涼州刺史,即為西行台。以病辭
免。除光祿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興群氐數反,西垂郡戍,租運久絕。詔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
道行台。給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武三萬人,任其召發,送南秦、
東益二州兵租,分付諸戍,其所部將統,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機召遣,軍資板印
之屬,悉以自隨。普惠至南秦,停岐、涇、華、雍、豳、東秦六州兵武,召秦州
兵武四千人,分配四統;令送租兵連營接柵,相繼而進,運租車驢,隨機輸轉。
別遣中散大夫封答慰喻南秦,員外常侍楊公熙宣勞東益氐民。於時,南秦氐豪吳
富聚合凶類,所在邀劫。公熙既至,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密與普惠書,言公熙舊是
蕃國之胤,而諸氐與相見者,必有陰私,言宜加圖防。普惠乃符攝公熙,令赴南
秦。公熙果已密遣其從兄山虎與吳富同逆,又妄自說鄉里,紛動群氐,托雲與崔
南秦有隙,拒而不赴。租達平落,吳富等果脅車營,實公熙所潛遣也。後吳富雖
為左右所殺,而徒黨猶盛。秦□所綰武都、武階,租頗得達。東益群氐先款順,
故廣業、仇鳩、河池三城粟便得入。其應入東益十萬石租,皆稽留費盡,升斗不
至,鎮戍兵武,遂致飢虛,鹹恨普惠經略不廣。事訖,普惠拜表按劾公熙。還朝,
賜絹布一百段。
時詔訪冤屈,普惠上疏曰:
《詩》稱“文王孫子,本枝百世”,《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皆
所以明德睦親,維城作翰。漢祖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國以永
存,爰及苗裔。”又申之以丹書之信,重之以白馬之盟。其以強大分王,罪犯蹙
邑者,蓋有之矣;未聞父基子構,世載忠賢,一死一削,用為恆典者也。故尚書
令臣肇,未能遠稽古義,近究成旨,以初封之詔,有親王二千戶、始蕃一千戶、
二蕃五百戶、三蕃三百戶,謂是親疏世減之法;又以開國五等,有所減之言,以
為世減之趣。遂立格奏奪,稱是高祖本意,仍被旨可。差謬之來,亦已甚矣。遂
使勛親懷屈,幽顯同冤,紛訟彌年,莫之能息。
臣輒遠研旨格,深窮其事,世變減奪,今古無據。又尋詔書,稱昔未可采,
今始列辭,豈得混一,罔分久近也。故樂良、樂安,同蕃異封;廣陽、安豐,屬
別戶等。安定之嫡,邑齊親王;河間戚近,更從蕃食。是乃太和降旨,初封之倫
級,勛親兼樹,非世減之大驗者也。博陵襲爵,亦在太和之年,時不世減,以父
嘗全食,足戶充本,同之始封,減從今式。如此,則減者減其所足之外,足者足
其所減之內。減足之旨,乃為所貢所食耳。欲使諸王開國,弗專其民,賦役之差,
貴賤有等。蓋準擬周禮公侯伯子男貢稅之法,王食其半,公食三分之一,侯伯四
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是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故始封承襲,俱稱
所減謂減之以貢,食謂食之於國,斯實高祖霈然之詔。減實之理,聖明自釋,求
之史帛,猶有未盡。時尚書臣琇疑減足之參差,旨又判之,以開訓所減之旨,可
以不疑於世減矣。而臣肇弗稽往事,曰五等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之法;以王封
有親疏之等,謂是代削之條。妄解成旨,雷同世奪。以此毒天下,民其從乎!故
太傅、任城文宣王臣澄樞弼累朝,識洞今古,為尚書之日,殷勤執請,孜孜於重
議。被旨不許,於此遂停。
又律罪例減,及先帝之緦麻;令給親恤,止當世之有服。律、令相違,威澤
異品。使七廟曾玄,不治未恤,嫡封則爵祿無窮,枝庶則屬內貶絕。儀刑作孚,
億兆何觀。夫一人吁嗟,尚曰虧治。今諸王五等,各稱其冤;七廟之孫,並訟其
切。陳訴之案,盈於省曹,朝言巷議,鹹雲其苦。恐非先王所以建萬國,親諸侯,
睦九族之義也。
臣猥忝今任,於茲五年,推尋旨格,謂無世減之理。請近遵高祖減食之謨,
遠循百代象賢之誥,退由九伐,進從九儀,則刑罰有倫,封不虛黜。斯乃文王所
以克慎,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今旨訪冤滯,愚以此為大者。求
尋光錫之詔,並諸條格,所奪所請,事事窮審。諸王開國,非犯罪削奪者,並求
還復。其昔嘗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令式者,從前則力多於親懿,全奪則減足之
格不行,愚謂祿力並應依所□之食而食之。若是則力少蕃王,粟帛仍本戶邑雖盈
之減兩。秦既有全食足戶之異,故不得同於新封之力耳。親恤所裒,請依律斷。
伏惟親親尊賢,位必功立。尊賢以司民,可不慎乎?親親以牧族,其可棄乎?如
脫蒙允求以旨判為始,其前來吏秩,悉年久不追。
臣又聞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鹹有一德,殷湯所以革夏。故能上令下從,
風動草偃;畏之如雷電,敬之如明神。是以天子家天下,綏萬國,若天之無不覆,
地之無不載。遷都之構,庶方子來,泛澤所沾,降及陪皂。寧有岳牧、二千石、
縣令、丞、尉、治中、別駕及諸軍幢,受命於朝廷,而可不預乎?此之班駁,雲
雨之不平,謂是當時有司出納之未允。何以明之?仰尋世宗詔書,百官普進一級,
中有朝臣刺史登時褒授,則內外貴賤,莫不同澤。又覆奏稱爰及陪皂,明無不逮。
自後人率其心紛綸,盈庭嫌少,誤惑視聽。限以泛前,更為年斷。六年、三年之
考,以意折之;泛前、泛後之歲,隔而絕之。遂使如綸之旨,頓於一朝。泛前六
年上第者全不得泛,三年上第者蒙半階而已。泛前泛後合考者隔絕而不得,無考
者無折而全。泛前泛後,有考無考,並蒙全泛。與否乖違,勤舊彌屈。差若毫釐,
謬以千里,其此之謂乎?《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下,可不慎歟!”
言之不從,無以抑之,遂奏奪牧守外祿,全不與泛。散官改為四年之考,泛前者
八年一階。政令不一,冤訟惟甚,與而復奪,其本在茲。致使邀駕擊鼓者,無理
以加其罪;誹謗公聽者,無辭以抑其言。噂<口沓>所由生,慢悖所由起。
夫琴瑟不調,澆而更張。善人,國之本也,其可棄乎?《詩》云:“樂只君
子,邦家之基。”《堯典》曰:“克明俊德。”《呂刑》曰:“何擇非人。”《
周官》曰:“官弗必備惟其人。”《咎繇》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詩》云:“人之雲亡,邦國殄悴。”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孔子曰:
“不患貧而患不均。”如此則官必擇人,泛則宜溥。請遠遵正始元旨,近準聖明
二泛,內外百官,悉同一階,不以泛前折考,不以散任增年,則同雲共澍,四海
均洽。如謂未可,宜以權理折之。
《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實位曰仁。”《春秋傳》曰:“一曰擇
人。”如此,則乃可無泛,不可無考,守宰之泛,既以追奪,則百官之泛,不應
獨沾。溥澤既收,復誰敢怨!夫三載之考,興於太和;再周之陟,通於景明。閒
劇祿力,自有加減。陪臣以事省降,而考則三年,朝官既祿等平曹,更四周乃陟。
考祿參差,各稱其枉。且一日從軍征戍,苦於煩任終年;專使決斷,重於陪臣恆
上。若通為三載之考,無泛隔折,則各盈其分,亦足以近塞群口,遠綏四方。
日昳求賢,猶有所失,況不遵擇人之訓,唯以停久而進乎?自今已後,考
黜願以三宅革心,選進願以三俊居德。《書》曰:“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非
其人,惟爾弗任。”斯周道所以佑辟康民,敢不敬守。臣忝官樞副,毗察冤訟,
寤寐惟省,謂宜追正,愚固所陳,萬無可采。
出除左將軍、東豫州刺史。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蕭衍前弊,別郡異縣之民錯
雜居止,普惠乃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詔許之。宰守因此綰攝有方,
奸盜不起,民以為便。蕭衍遣將胡廣來寇安陽,軍主陳明祖等脅白沙、鹿城二戍,
衍又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竊陷石頭戍,徑據安陂城;郢州新塘之賊,近
在州西數十里。普惠前後命將拒戰,並破之。
普惠不營財業,好有進舉,敦於故舊。冀州人侯堅固少時與其遊學,早終,
其子長瑜,普惠每於四時請祿,無不減贍給其衣食。及為豫州,啟長瑜解褐,攜
其合門拯給之。孝昌元年三月,在州卒,時年五十八。贈平北將軍、幽州刺史,
謚曰宣恭。
長子榮俊,武定末,齊王相府屬。
榮俊弟龍子,揚州驃騎府長史。
史臣曰:孫紹關右之士,又能指論世務,亦其志也。張普惠明達典故,強直
從官,侃然不撓,其有王臣之風矣。
卷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_魏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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