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李文祥 孫磐(徐珪) 胡爟(周時從 王雄) 羅僑 葉釗(劉天麒)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萬潮等) 何遵(劉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清見>,陝西參政。文
祥自幼俊異。弱冠舉於鄉,成化末登進士。萬安當國,重其才。以孫弘璧與同榜,
款於家,文祥意弗慊也。屬題畫鳩,語含刺,安深銜之。未幾,孝宗嗣位,即上
封事,略曰:
祖宗設內閣、六部,贊萬幾,理庶務,職至重也。頃者,在位多匪人,權移
內侍。賞罰任其喜怒,禍福聽其轉移。仇視言官,公行賄賂。阿之則交引驟遷,
忤之則巧讒遠竄。朝野寒心,道路側目。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國憲,擇謹厚者
供使令。更博選大臣,諮諏治理,推心委任,不復嫌疑,然後體統正而近習不得
肆也。
祖宗定律,輕重適宜。頃法司專徇己私,不恤國典。豪強者雖重必寬,貧弱
者雖輕必罪。惠及奸宄,養成玩俗。兼之風尚奢麗,禮制蕩然。豪民僣王者之居,
富室擬公侯之服。奇技淫巧,上下同流。望陛下申明舊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
各守等威,然後禮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國無其人,誰與共理?致仕尚書王恕、王竑,孤忠自許,齒力未衰;南京
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純,剛方植躬,才品兼茂。望陛下起列朝端,資其議論,
必有裨益,可翊明時。且賢才難得,自古為然。習俗移人,豪傑不免。惟茲臣庶,
不盡庸愚。能知自愧,即屬名流;樂其危災,乃為猥品。願陛下明察群倫,罷其
罔上營私違天蠹物者,余則勉以自新。既開改過之路,必多遷善之人。
臣見登極詔書,不許風聞言事。古聖王懸鼓設木,自求誹謗。言之縱非其情,
聽者亦足為戒,何害於國,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禍唐,王安石持此以禍宋。
遠近驟聞,莫不驚駭。願陛下再頒明詔,廣求直言,庶不墮奸謀,足彰聖德。大
率君子之言決非小人之利,諮問倘及,必肆中傷。如有所疑,請試面對。
疏奏,宦官及執政萬安、劉吉、尹直等鹹惡之,數日不下。忽詔詣左順門,
以疏內有“中興再造”語,傳旨詰責。文祥從容辨析而出。謫授陝西鹹寧丞。南
京主事夏崇文論救,不納。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復請召文祥及湯鼐,納崇文言,且
召陳獻章、謝鐸等。時安已去,吉、直激帝怒,嚴旨切責之。廷臣多薦文祥,率
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召為兵部主事,監司以下饋贐皆不納。到官未逾月,復以
吉人事下獄,貶貴州興隆衛經歷。都御史鄧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薦
為監司。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軍功進,不可。”固辭不得,乃請齎表入
都,固乞告歸。疏再上,不許。還經商城,渡冰陷,死焉,年僅三十。
孫磐,遼陽人。弘治九年進士。觀政在部時,刑部典吏徐珪以滿倉兒事劾中
官楊鵬得罪,磐上疏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幸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
羞之。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
拾遺。又其次,建白時政,有裨軍國。皆分別擢敘。而粉飾文具、循默不言者,
則罷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曠鳷。”時不見用。
徐珪者,應城人。先是,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于樂婦張,紿曰:“
周皇親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
母。聶與子劫女歸。璘訟於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
笞璘,數日死。御史陳玉、主事孔琦驗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
教璘妻訴冤於鵬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
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親周彧家,
無有。復命府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
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上,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
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
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
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
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
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乾天和,災異迭見。臣願陛下革去東廠,
戮鵬叔侄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
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
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衛
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蒞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有作奸
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
與其死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臣雖
死無恨。”帝怒,下都察院考訊。都御史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帝責
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珪贖徒畢,發為民。既而給事中龐泮等言:“哲
等獄詞覆奏已餘三月,系獄者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釋。”乃杖滿倉兒,送浣衣
局。哲給璘理葬資,發為民。爵及琦、玉俱贖杖還職。時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尋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宦官漸用事,磐復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
於內臣典民。夫臣以內稱,外事皆不當預,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時,未嘗有
此。唐、宋季世始置監軍,而其國遂以不永。今九邊鎮守、監槍諸內臣,恃勢專
恣,侵克百端。有警則擁精卒自衛,克敵則縱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緣,憲司莫
敢訐問。所攜家人頭目,率惡少無賴。吞噬爭攫,勢同狼虎,致三軍喪氣,百職
灰心。乞盡撤還京,專以邊務責將帥,此今日修攘要務也。”不從。及劉瑾得志,
斥磐為奸黨,勒之歸。瑾誅,起河南僉事,坐累罷。
珪以刑部主事陳鳳梧薦,授桐鄉丞。正德中,歷贛州通判。招降盜魁何積玉。
已,復叛,下珪獄,尋釋之。後以平盜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蕪湖人。弘治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部主事。十年三月,
災異求言。爟應詔,疏言:“中官李廣、楊鵬引左道劉良輔輩惑亂聖聰,濫設齋
醮,耗蠹國儲。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憐於其門,交通請託。陰盛陽微,災何由
弭?”因極陳戚畹、方士、傳奉冗員之害。疏留中。未幾,廣死,故爟得無罪。
當成化時,宦官用事。孝宗嗣位,雖間有罷黜,而勢積重不能驟返。忤之者
必結黨排陷,不勝不止。前後庶僚以忤璫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戶部員外郎周時從
疏請置先朝遺奸汪直、錢能、蔡用輩於重典,而察核兩京及四方鎮守中官。諸宦
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釋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國公朱暉御之。行人永清王雄極言暉不足任,且
請罷中官監督,以重將權。苗逵方督暉軍,謂雄阻軍,乃下詔獄,謫雲南浪穹丞。
羅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欲。受業張元禎,講學裡中。舉弘治
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
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
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
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
狎侮群小,號呶達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晝
sha6*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內閣言之而不敢盡,此壅
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
先朝忠藎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
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
傳曰:‘賞僣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僣無濫。’今之刑罰,濫
孰甚焉。願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
並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庶可上弭天
變,下收人心。”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劉瑾大怒,
矯中旨詰責數百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其秋,瑾
敗,僑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義。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
苦。歲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
都御史姚鏌上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曩‘八黨’弄權,逆瑾亂
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而給事中劉掞、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倖存
余息。遭遇聖朝,謂宜顯加獎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掞知長沙,使懷忠竭
節之士淹於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帝納其言,擢僑廣東左參政,僑辭。部牒
敦趣,不得已之官。逾年,遂謝病歸。
僑敦行誼,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非禮,遺書責之。其
峭直如此。
葉釗,字時勉,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南京刑部主事。獄囚久淹,悉
按法出之。守備中官侵蘆洲,判歸之民。應天諸府災,上荒政四事。尋進員外郎。
武宗立,應詔陳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殺卒幾千人。監督中官苗逵妄
報首功,宜召還候勘。宦官典兵,於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
用之,而鑾輿北狩。自今軍務勿遣監督,鎮守者亦宜撤還。且國初宦官悉隸禮部,
秩不過四品,職不過掃除。今請仍隸之部,易置司禮,俾供雜役。罷革東廠,移
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權,而後天下可安也。”又乞召還劉大夏,宥諫官戴銑等。
劉瑾怒,坐斷獄詿誤,逮下詔獄,削籍歸。講學西江。瑾誅,起禮部員外郎,未
聞命卒。學者祀之石鼓書院。
時又有工部主事劉天麒者,臨桂人,釗同年進士。分司呂梁。奄人過者不為
禮,訴之瑾,逮下詔獄,謫貴州安莊驛丞卒。嘉靖初,復官予祭。
戴冠,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為戶部主事。見寵幸日多,廩祿多耗,乃上
疏極諫,略曰:“古人理財,務去冗食。近京師勢要家子弟僮奴苟竊爵賞,錦衣
官屬數至萬餘,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歲漕四
百萬,宿有嬴餘。近絀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
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養無用之蠹乎!兵貴精,不貴多。邊軍生長邊士,習戰陣,
足以守御。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府調入京操之軍,累經臣下論列,堅不遣還。
不知陛下何樂於邊軍,而不為關塞慮也。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為帑藏,是匹夫
商賈計也。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之豹房,遂創新庫。夫供御之物,
內有監局,外有部司,此庫何所用之。”疏入,帝大怒,貶廣東烏石驛丞。
嘉靖初,起官,歷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
黃鞏,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
事,掌諸司奏牘。歷職方武選郎中。十四年三月,有詔南巡,鞏上疏曰:
陛下臨御以來,祖宗之綱紀法度一坏於逆瑾,再坏於佞幸,又再坏於邊帥,
蓋蕩然無餘矣。天下知有權臣,不知有天子,亂本已成,禍變將起。試舉當今最
急者陳之。
一,崇正學。臣聞聖人主靜,君子慎動。陛下盤游無度,流連忘返,動亦過
矣。臣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
可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而聖學維新,聖政自舉。
二,通言路。言路者,國家之命脈也。古者明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
今則不然。臣僚言及時政者,左右匿不以聞。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中傷
以他事。使其不以言獲罪,而以他事獲罪。由是,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
因自達。雖必亂之事,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願廣開言路,勿罪其出位,
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號。陛下無故降稱大將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嘆。
如此,則誰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將軍事陛下,天下皆為將軍之
臣矣。今不削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體統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號
稱“du6*夫”,求為匹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
四,戒游幸。陛下始時遊戲,不出大庭,馳逐止於南內,論者猶謂不可。既
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費財動眾,郡縣騷然,至使民間
夫婦不相保。陛下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近復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爭先
挈妻子避去,流離奔踣,怨讟煩興。今江、淮大飢,父子兄弟相食。天時人事如
此,陛下又重蹙之,幾何不流為盜賊也。奸雄窺伺,侍時而發。變生在內,則欲
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陛下斯時,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
親昵群小,夫豈有毫髮愛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恣,乘機
為利也。其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
哀痛罪己之詔。罷南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發內帑以振江、淮,散邊軍以
歸卒伍。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則尚可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國喪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
富貴者,實繁有徒。至於首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勞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財,
傷百姓之心者,則江彬之為也。彬,行伍庸流,兇狠傲誕,無人臣禮。臣但見其
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可賞之功。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
營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內蓄逆謀,以成騎虎之勢,此必亂之道也。天下切齒怒
罵,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謝天下哉!
六,建儲貳。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託搖搖無所寄。方且遠
事觀游,屢犯不測;收養義子,布滿左右。獨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臣以為陛
下殆倒置也。伏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諏大臣,擇宗室親賢者一人養於宮中,
以系四海之望。他日誕生皇子,仍俾出藩,實宗社無疆之福也。
員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嘆,因毀己稿,與鞏連署以進。帝怒甚,下
二人詔獄,復跪午門。眾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跪五
日,期滿,仍系獄。越二十餘日,廷杖五十,斥為民。彬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
主事知而匿之,間行得脫。
既歸,潛心著述。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嘗嘆曰:“人生至公卿富貴
矣,然不過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載不朽。世人顧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為南京大理丞。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全君
子,辯別小人。明年入賀,卒於京師。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
天啟初,追謚忠裕。
陸震,字汝亭,蘭溪人。受業同縣章懋,以學行知名。正德三年進士。除泰
和知縣。時劉瑾擅政。以逋鹽課責縣民償者連數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鎮
守中官歲征貢絺,為減其額。增築學舍居諸生,毀淫祠祀忠節。浮糧累民,稽賦
籍,得詭寄隱匿者萬五千石以補之。建倉縣左,儲谷待振。親行鄉落,勸課農桑。
立保伍法,使民備盜。甓城七里,外為土城十里周之。時發狼兵討賊,所至擾民。
震言於總督,令毋聽檥舟,官具糧糗,以次續食,兵行肅然。督捕永豐、新淦
賊,以功受賞。撫按交薦,征為兵部主事。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諸司章奏,與中人忤,改巡紫荊諸關。又以論都御史彭澤、副使胡
世寧無罪,忤尚書王瓊、陸完。
孝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既發喪數日,復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
昊天不弔,威降大戚。車駕在狩,群情惶惶。陛下單騎沖雪還宮,百官有司莫不
感愴,以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宮在殯,遽擬游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
然不安者。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乾之終,十有二者支之終。當氣運周會,
正修德更新時,顧乃營宣府以為居,縱騎射以為樂,此臣所深懼也。古人君車馬
游畋之好,雖或有之,至若以外為主,以家為客,挈天下大器、賞罰大柄付之於
人,漠然不關意念,此古今所絕無者。伏望勉終喪制,深戒盤游。”不報。
進武選員外郎。已,偕黃鞏諫南巡,遂下詔獄。獄中與鞏講《易》九卦,明
憂患之道。同系者率處分後事,震獨無一言。既杖,創甚,作書與諸子,“吾雖
死,汝等當勉為忠孝。吾筆亂,神不亂也”,遂卒。世宗立,贈太常少卿。予祭。
方震等系獄,江彬必欲致之死,絕其飲食。震季子體仁,年十五,變服為他
囚親屬,職納橐饘焉。後有詔錄一子官,諸兄讓體仁,為漳州通判,有政聲。
孫可教,由進士歷南京禮部侍郎。
夏良勝,字於中,南城人。少為督學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
當無有勝子者”,遂名良勝。正德二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
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
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
聖母之孝養,不可以恆曠。宮壺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
‘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于禁近,詎忘肘腋之患。
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張衍
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
孫鳳等十六人又繼之。而醫士徐鏊亦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
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陛下輕萬乘,習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邇復不
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饍飲不調,餚蔌無擇,誠非養生道也。況南方卑
濕,尤易致病。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無傷心,怒無傷肝,
欲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臣不勝至願。”諸疏既入,帝
與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
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
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敘、廷瓚、大輅
等,與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鋋焉。至晚,仍系獄。諸臣晨入暮出,
累累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
莫有言者。士民鹹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
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涌四尺余,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金吾衛
都指揮僉事張英曰:“此變徵也,駕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
持諫疏當蹕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衛士奪其刃,縛送詔獄。問囊土何
為?曰:“恐污帝廷,灑土掩血耳。”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
外。余奪俸半歲。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四十。鞏、
震、良勝、潮、九川除名。他貶黜有差。鏊戍邊。而車駕亦不復出矣。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
公廉多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用
中旨超擢,又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
轉。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群結朋黨,任情擠排。
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
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稿》,凡議禮諸疏具在。為仇家
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衛。逾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
贈太常卿。舒芬等自有傳。
萬潮,字汝信,進賢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寧國推官入為儀制主事,與芬、
良勝、九川稱“江西四諫”。世宗立,起故官,歷浙江提學副使。久之遷參政,
以忤權貴調廣西。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所至著聲。
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從王守仁游。尋授太常博士。既
削籍,復從守仁卒業。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正貢獻名物,節貢
使犒賞費數萬。會天方國貢玉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
怒罵通事胡士紳等。士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及會同館主事陳邦偁。帝怒,下二
人詔獄。而是時張璁、桂萼欲傾費宏奪其位,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饋宏制帶,
詞連兵部郎中張<羽惠>、錦衣指揮張潮等。帝益怒,並下<羽惠>等詔獄。指揮駱
安請攝士紳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獄成,九川戍鎮海衛,邦
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還,卒。
張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為清豐知縣。以執法忤劉瑾,逮
下詔獄,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既杖,謫平陽同知。嘉靖初,召
還,擢太常少卿。尋卒,贈太僕卿。
姜龍,太倉人,見父《昂傳》。孫鳳,洛陽人。陸俸,吳縣人。周敘,九溪
衛人。林大輅,莆田人。蔣山卿,儀真人。皆由進士。山卿游顧璘門,以詩名於
時。既杖,鳳、俸並謫府同知,敘縣丞,大輅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
悉召復故官。鳳終副使,俸知府,敘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
廣西參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
殿。既杖,謫戍烏撒。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鏊性耿介,時朝士多新貴,
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調。年七十,求致仕。值同縣徐學謨為
禮部郎中,引見尚書吳山。山閱牘,有諫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廟時徐先生耶?
何淹也!”兩侍郎嫌其老,學謨抗聲曰:“鏊雖老,然少與舒狀元同患難,為可
敬耳。”又久之,始遷院判。自引歸,卒年八十三。
時同受杖者,吏部則姚繼岩,行人則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
熊榮、楊秦、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岳,大理寺則寺正金罍,寺
副孟庭柯、張士鎬、郝鳳升、傅尚文、郭五常,評事姚如皋、蔡時,並謫官。世
宗立,召還。張英亦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
姚繼岩,南通州人,張衍瑞同年生也。當遷文選郎中,讓衍瑞。嘉靖初,歷
太常少卿,伏闕爭“大禮”。甘貧約,遠權勢。及卒,不能成喪。
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
士。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台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
”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
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
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幸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
已得罪,遵復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
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
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
執筆從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
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
而果然。
時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珏。與遵同死杖下者,陸
震而外,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余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
陽、玉山詹軾、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劉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正
德六年與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養,卒於途。校奔赴,抱屍
痛哭幾絕。面有塵,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校所草也。
杖將死,大呼曰:“校無恨,恨不見老母耳!”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校曰:
“爾讀書不多,獨不識事君致身義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絕。劉珏,
由貢士。
林公黼,字質夫。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正德十二年與李紹賢、李惠
同舉進士。諸曹諫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以故,
戶曹不敢出疏,工曹諫者止三人。獨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時
聞暗中泣嘆聲,不顧。比入獄,黃鞏與語,嘆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遺質夫。
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人乎!”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獻。與孟陽皆正德九年進士。當禮、兵二曹之進諫也,廷瓚亦
率其僚陳巡遊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居數日,諸曹已罰跪,疏始上。帝愈怒,
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
愕然去。比逮系,見中官猶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陽不可。
及是,語諸僚:“此舉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效死?”
父春,前巡撫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
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
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
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劉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書鉞之子。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珏
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御史。各賜祭,錄一子入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谿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涇以孝友稱。既卒,家貧不能還喪。
世宗立,吏部以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鑾,字汝和。正德六年進士。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
朝夕扃戶,人罕得見。再遷驗封郎中。被創,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贈
御史,賜祭。
當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哭聲徹
禁掖,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御史挾勢凌人,趨權擇便,凡
朝廷大闕失,群臣大奸惡,緘口不言。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
或流竄邊塞,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責者。
張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傷。今幸聖皇御極,褒恤忠良,諸給事、御史
更何顏復立清明之朝?請加黜罰,以示創懲。”章下吏部。瑜後以爭“大禮”杖
死,自有傳。
贊曰:李文祥、孫磐甫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諸曹尚書郎,或冗
散卑末。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為盡職也。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
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後。其牴觸權幸,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之至計。若張
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萬潮等) 何遵(劉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清見>,陝西參政。文
祥自幼俊異。弱冠舉於鄉,成化末登進士。萬安當國,重其才。以孫弘璧與同榜,
款於家,文祥意弗慊也。屬題畫鳩,語含刺,安深銜之。未幾,孝宗嗣位,即上
封事,略曰:
祖宗設內閣、六部,贊萬幾,理庶務,職至重也。頃者,在位多匪人,權移
內侍。賞罰任其喜怒,禍福聽其轉移。仇視言官,公行賄賂。阿之則交引驟遷,
忤之則巧讒遠竄。朝野寒心,道路側目。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國憲,擇謹厚者
供使令。更博選大臣,諮諏治理,推心委任,不復嫌疑,然後體統正而近習不得
肆也。
祖宗定律,輕重適宜。頃法司專徇己私,不恤國典。豪強者雖重必寬,貧弱
者雖輕必罪。惠及奸宄,養成玩俗。兼之風尚奢麗,禮制蕩然。豪民僣王者之居,
富室擬公侯之服。奇技淫巧,上下同流。望陛下申明舊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
各守等威,然後禮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國無其人,誰與共理?致仕尚書王恕、王竑,孤忠自許,齒力未衰;南京
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純,剛方植躬,才品兼茂。望陛下起列朝端,資其議論,
必有裨益,可翊明時。且賢才難得,自古為然。習俗移人,豪傑不免。惟茲臣庶,
不盡庸愚。能知自愧,即屬名流;樂其危災,乃為猥品。願陛下明察群倫,罷其
罔上營私違天蠹物者,余則勉以自新。既開改過之路,必多遷善之人。
臣見登極詔書,不許風聞言事。古聖王懸鼓設木,自求誹謗。言之縱非其情,
聽者亦足為戒,何害於國,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禍唐,王安石持此以禍宋。
遠近驟聞,莫不驚駭。願陛下再頒明詔,廣求直言,庶不墮奸謀,足彰聖德。大
率君子之言決非小人之利,諮問倘及,必肆中傷。如有所疑,請試面對。
疏奏,宦官及執政萬安、劉吉、尹直等鹹惡之,數日不下。忽詔詣左順門,
以疏內有“中興再造”語,傳旨詰責。文祥從容辨析而出。謫授陝西鹹寧丞。南
京主事夏崇文論救,不納。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復請召文祥及湯鼐,納崇文言,且
召陳獻章、謝鐸等。時安已去,吉、直激帝怒,嚴旨切責之。廷臣多薦文祥,率
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召為兵部主事,監司以下饋贐皆不納。到官未逾月,復以
吉人事下獄,貶貴州興隆衛經歷。都御史鄧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薦
為監司。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軍功進,不可。”固辭不得,乃請齎表入
都,固乞告歸。疏再上,不許。還經商城,渡冰陷,死焉,年僅三十。
孫磐,遼陽人。弘治九年進士。觀政在部時,刑部典吏徐珪以滿倉兒事劾中
官楊鵬得罪,磐上疏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幸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
羞之。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
拾遺。又其次,建白時政,有裨軍國。皆分別擢敘。而粉飾文具、循默不言者,
則罷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曠鳷。”時不見用。
徐珪者,應城人。先是,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于樂婦張,紿曰:“
周皇親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
母。聶與子劫女歸。璘訟於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
笞璘,數日死。御史陳玉、主事孔琦驗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
教璘妻訴冤於鵬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
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親周彧家,
無有。復命府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
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上,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
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
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
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
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
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乾天和,災異迭見。臣願陛下革去東廠,
戮鵬叔侄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
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
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衛
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蒞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有作奸
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
與其死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臣雖
死無恨。”帝怒,下都察院考訊。都御史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帝責
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珪贖徒畢,發為民。既而給事中龐泮等言:“哲
等獄詞覆奏已餘三月,系獄者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釋。”乃杖滿倉兒,送浣衣
局。哲給璘理葬資,發為民。爵及琦、玉俱贖杖還職。時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尋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宦官漸用事,磐復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
於內臣典民。夫臣以內稱,外事皆不當預,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時,未嘗有
此。唐、宋季世始置監軍,而其國遂以不永。今九邊鎮守、監槍諸內臣,恃勢專
恣,侵克百端。有警則擁精卒自衛,克敵則縱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緣,憲司莫
敢訐問。所攜家人頭目,率惡少無賴。吞噬爭攫,勢同狼虎,致三軍喪氣,百職
灰心。乞盡撤還京,專以邊務責將帥,此今日修攘要務也。”不從。及劉瑾得志,
斥磐為奸黨,勒之歸。瑾誅,起河南僉事,坐累罷。
珪以刑部主事陳鳳梧薦,授桐鄉丞。正德中,歷贛州通判。招降盜魁何積玉。
已,復叛,下珪獄,尋釋之。後以平盜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蕪湖人。弘治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部主事。十年三月,
災異求言。爟應詔,疏言:“中官李廣、楊鵬引左道劉良輔輩惑亂聖聰,濫設齋
醮,耗蠹國儲。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憐於其門,交通請託。陰盛陽微,災何由
弭?”因極陳戚畹、方士、傳奉冗員之害。疏留中。未幾,廣死,故爟得無罪。
當成化時,宦官用事。孝宗嗣位,雖間有罷黜,而勢積重不能驟返。忤之者
必結黨排陷,不勝不止。前後庶僚以忤璫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戶部員外郎周時從
疏請置先朝遺奸汪直、錢能、蔡用輩於重典,而察核兩京及四方鎮守中官。諸宦
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釋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國公朱暉御之。行人永清王雄極言暉不足任,且
請罷中官監督,以重將權。苗逵方督暉軍,謂雄阻軍,乃下詔獄,謫雲南浪穹丞。
羅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欲。受業張元禎,講學裡中。舉弘治
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
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
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
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
狎侮群小,號呶達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晝
sha6*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內閣言之而不敢盡,此壅
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
先朝忠藎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
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
傳曰:‘賞僣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僣無濫。’今之刑罰,濫
孰甚焉。願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
並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庶可上弭天
變,下收人心。”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劉瑾大怒,
矯中旨詰責數百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其秋,瑾
敗,僑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義。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
苦。歲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
都御史姚鏌上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曩‘八黨’弄權,逆瑾亂
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而給事中劉掞、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倖存
余息。遭遇聖朝,謂宜顯加獎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掞知長沙,使懷忠竭
節之士淹於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帝納其言,擢僑廣東左參政,僑辭。部牒
敦趣,不得已之官。逾年,遂謝病歸。
僑敦行誼,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非禮,遺書責之。其
峭直如此。
葉釗,字時勉,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南京刑部主事。獄囚久淹,悉
按法出之。守備中官侵蘆洲,判歸之民。應天諸府災,上荒政四事。尋進員外郎。
武宗立,應詔陳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殺卒幾千人。監督中官苗逵妄
報首功,宜召還候勘。宦官典兵,於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
用之,而鑾輿北狩。自今軍務勿遣監督,鎮守者亦宜撤還。且國初宦官悉隸禮部,
秩不過四品,職不過掃除。今請仍隸之部,易置司禮,俾供雜役。罷革東廠,移
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權,而後天下可安也。”又乞召還劉大夏,宥諫官戴銑等。
劉瑾怒,坐斷獄詿誤,逮下詔獄,削籍歸。講學西江。瑾誅,起禮部員外郎,未
聞命卒。學者祀之石鼓書院。
時又有工部主事劉天麒者,臨桂人,釗同年進士。分司呂梁。奄人過者不為
禮,訴之瑾,逮下詔獄,謫貴州安莊驛丞卒。嘉靖初,復官予祭。
戴冠,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為戶部主事。見寵幸日多,廩祿多耗,乃上
疏極諫,略曰:“古人理財,務去冗食。近京師勢要家子弟僮奴苟竊爵賞,錦衣
官屬數至萬餘,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歲漕四
百萬,宿有嬴餘。近絀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
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養無用之蠹乎!兵貴精,不貴多。邊軍生長邊士,習戰陣,
足以守御。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府調入京操之軍,累經臣下論列,堅不遣還。
不知陛下何樂於邊軍,而不為關塞慮也。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為帑藏,是匹夫
商賈計也。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之豹房,遂創新庫。夫供御之物,
內有監局,外有部司,此庫何所用之。”疏入,帝大怒,貶廣東烏石驛丞。
嘉靖初,起官,歷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
黃鞏,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
事,掌諸司奏牘。歷職方武選郎中。十四年三月,有詔南巡,鞏上疏曰:
陛下臨御以來,祖宗之綱紀法度一坏於逆瑾,再坏於佞幸,又再坏於邊帥,
蓋蕩然無餘矣。天下知有權臣,不知有天子,亂本已成,禍變將起。試舉當今最
急者陳之。
一,崇正學。臣聞聖人主靜,君子慎動。陛下盤游無度,流連忘返,動亦過
矣。臣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
可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而聖學維新,聖政自舉。
二,通言路。言路者,國家之命脈也。古者明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
今則不然。臣僚言及時政者,左右匿不以聞。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中傷
以他事。使其不以言獲罪,而以他事獲罪。由是,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
因自達。雖必亂之事,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願廣開言路,勿罪其出位,
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號。陛下無故降稱大將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嘆。
如此,則誰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將軍事陛下,天下皆為將軍之
臣矣。今不削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體統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號
稱“du6*夫”,求為匹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
四,戒游幸。陛下始時遊戲,不出大庭,馳逐止於南內,論者猶謂不可。既
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費財動眾,郡縣騷然,至使民間
夫婦不相保。陛下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近復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爭先
挈妻子避去,流離奔踣,怨讟煩興。今江、淮大飢,父子兄弟相食。天時人事如
此,陛下又重蹙之,幾何不流為盜賊也。奸雄窺伺,侍時而發。變生在內,則欲
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陛下斯時,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
親昵群小,夫豈有毫髮愛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恣,乘機
為利也。其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
哀痛罪己之詔。罷南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發內帑以振江、淮,散邊軍以
歸卒伍。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則尚可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國喪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
富貴者,實繁有徒。至於首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勞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財,
傷百姓之心者,則江彬之為也。彬,行伍庸流,兇狠傲誕,無人臣禮。臣但見其
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可賞之功。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
營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內蓄逆謀,以成騎虎之勢,此必亂之道也。天下切齒怒
罵,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謝天下哉!
六,建儲貳。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託搖搖無所寄。方且遠
事觀游,屢犯不測;收養義子,布滿左右。獨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臣以為陛
下殆倒置也。伏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諏大臣,擇宗室親賢者一人養於宮中,
以系四海之望。他日誕生皇子,仍俾出藩,實宗社無疆之福也。
員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嘆,因毀己稿,與鞏連署以進。帝怒甚,下
二人詔獄,復跪午門。眾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跪五
日,期滿,仍系獄。越二十餘日,廷杖五十,斥為民。彬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
主事知而匿之,間行得脫。
既歸,潛心著述。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嘗嘆曰:“人生至公卿富貴
矣,然不過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載不朽。世人顧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為南京大理丞。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全君
子,辯別小人。明年入賀,卒於京師。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
天啟初,追謚忠裕。
陸震,字汝亭,蘭溪人。受業同縣章懋,以學行知名。正德三年進士。除泰
和知縣。時劉瑾擅政。以逋鹽課責縣民償者連數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鎮
守中官歲征貢絺,為減其額。增築學舍居諸生,毀淫祠祀忠節。浮糧累民,稽賦
籍,得詭寄隱匿者萬五千石以補之。建倉縣左,儲谷待振。親行鄉落,勸課農桑。
立保伍法,使民備盜。甓城七里,外為土城十里周之。時發狼兵討賊,所至擾民。
震言於總督,令毋聽檥舟,官具糧糗,以次續食,兵行肅然。督捕永豐、新淦
賊,以功受賞。撫按交薦,征為兵部主事。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諸司章奏,與中人忤,改巡紫荊諸關。又以論都御史彭澤、副使胡
世寧無罪,忤尚書王瓊、陸完。
孝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既發喪數日,復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
昊天不弔,威降大戚。車駕在狩,群情惶惶。陛下單騎沖雪還宮,百官有司莫不
感愴,以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宮在殯,遽擬游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
然不安者。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乾之終,十有二者支之終。當氣運周會,
正修德更新時,顧乃營宣府以為居,縱騎射以為樂,此臣所深懼也。古人君車馬
游畋之好,雖或有之,至若以外為主,以家為客,挈天下大器、賞罰大柄付之於
人,漠然不關意念,此古今所絕無者。伏望勉終喪制,深戒盤游。”不報。
進武選員外郎。已,偕黃鞏諫南巡,遂下詔獄。獄中與鞏講《易》九卦,明
憂患之道。同系者率處分後事,震獨無一言。既杖,創甚,作書與諸子,“吾雖
死,汝等當勉為忠孝。吾筆亂,神不亂也”,遂卒。世宗立,贈太常少卿。予祭。
方震等系獄,江彬必欲致之死,絕其飲食。震季子體仁,年十五,變服為他
囚親屬,職納橐饘焉。後有詔錄一子官,諸兄讓體仁,為漳州通判,有政聲。
孫可教,由進士歷南京禮部侍郎。
夏良勝,字於中,南城人。少為督學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
當無有勝子者”,遂名良勝。正德二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
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
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
聖母之孝養,不可以恆曠。宮壺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
‘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于禁近,詎忘肘腋之患。
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張衍
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
孫鳳等十六人又繼之。而醫士徐鏊亦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
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陛下輕萬乘,習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邇復不
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饍飲不調,餚蔌無擇,誠非養生道也。況南方卑
濕,尤易致病。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無傷心,怒無傷肝,
欲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臣不勝至願。”諸疏既入,帝
與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
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
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敘、廷瓚、大輅
等,與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鋋焉。至晚,仍系獄。諸臣晨入暮出,
累累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
莫有言者。士民鹹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
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涌四尺余,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金吾衛
都指揮僉事張英曰:“此變徵也,駕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
持諫疏當蹕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衛士奪其刃,縛送詔獄。問囊土何
為?曰:“恐污帝廷,灑土掩血耳。”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
外。余奪俸半歲。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四十。鞏、
震、良勝、潮、九川除名。他貶黜有差。鏊戍邊。而車駕亦不復出矣。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
公廉多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用
中旨超擢,又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
轉。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群結朋黨,任情擠排。
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
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稿》,凡議禮諸疏具在。為仇家
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衛。逾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
贈太常卿。舒芬等自有傳。
萬潮,字汝信,進賢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寧國推官入為儀制主事,與芬、
良勝、九川稱“江西四諫”。世宗立,起故官,歷浙江提學副使。久之遷參政,
以忤權貴調廣西。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所至著聲。
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從王守仁游。尋授太常博士。既
削籍,復從守仁卒業。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正貢獻名物,節貢
使犒賞費數萬。會天方國貢玉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
怒罵通事胡士紳等。士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及會同館主事陳邦偁。帝怒,下二
人詔獄。而是時張璁、桂萼欲傾費宏奪其位,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饋宏制帶,
詞連兵部郎中張<羽惠>、錦衣指揮張潮等。帝益怒,並下<羽惠>等詔獄。指揮駱
安請攝士紳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獄成,九川戍鎮海衛,邦
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還,卒。
張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為清豐知縣。以執法忤劉瑾,逮
下詔獄,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既杖,謫平陽同知。嘉靖初,召
還,擢太常少卿。尋卒,贈太僕卿。
姜龍,太倉人,見父《昂傳》。孫鳳,洛陽人。陸俸,吳縣人。周敘,九溪
衛人。林大輅,莆田人。蔣山卿,儀真人。皆由進士。山卿游顧璘門,以詩名於
時。既杖,鳳、俸並謫府同知,敘縣丞,大輅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
悉召復故官。鳳終副使,俸知府,敘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
廣西參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
殿。既杖,謫戍烏撒。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鏊性耿介,時朝士多新貴,
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調。年七十,求致仕。值同縣徐學謨為
禮部郎中,引見尚書吳山。山閱牘,有諫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廟時徐先生耶?
何淹也!”兩侍郎嫌其老,學謨抗聲曰:“鏊雖老,然少與舒狀元同患難,為可
敬耳。”又久之,始遷院判。自引歸,卒年八十三。
時同受杖者,吏部則姚繼岩,行人則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
熊榮、楊秦、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岳,大理寺則寺正金罍,寺
副孟庭柯、張士鎬、郝鳳升、傅尚文、郭五常,評事姚如皋、蔡時,並謫官。世
宗立,召還。張英亦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
姚繼岩,南通州人,張衍瑞同年生也。當遷文選郎中,讓衍瑞。嘉靖初,歷
太常少卿,伏闕爭“大禮”。甘貧約,遠權勢。及卒,不能成喪。
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
士。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台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
”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
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
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幸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
已得罪,遵復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
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
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
執筆從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
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
而果然。
時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珏。與遵同死杖下者,陸
震而外,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余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
陽、玉山詹軾、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劉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正
德六年與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養,卒於途。校奔赴,抱屍
痛哭幾絕。面有塵,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校所草也。
杖將死,大呼曰:“校無恨,恨不見老母耳!”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校曰:
“爾讀書不多,獨不識事君致身義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絕。劉珏,
由貢士。
林公黼,字質夫。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正德十二年與李紹賢、李惠
同舉進士。諸曹諫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以故,
戶曹不敢出疏,工曹諫者止三人。獨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時
聞暗中泣嘆聲,不顧。比入獄,黃鞏與語,嘆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遺質夫。
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人乎!”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獻。與孟陽皆正德九年進士。當禮、兵二曹之進諫也,廷瓚亦
率其僚陳巡遊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居數日,諸曹已罰跪,疏始上。帝愈怒,
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
愕然去。比逮系,見中官猶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陽不可。
及是,語諸僚:“此舉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效死?”
父春,前巡撫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
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
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
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劉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書鉞之子。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珏
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御史。各賜祭,錄一子入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谿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涇以孝友稱。既卒,家貧不能還喪。
世宗立,吏部以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鑾,字汝和。正德六年進士。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
朝夕扃戶,人罕得見。再遷驗封郎中。被創,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贈
御史,賜祭。
當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哭聲徹
禁掖,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御史挾勢凌人,趨權擇便,凡
朝廷大闕失,群臣大奸惡,緘口不言。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
或流竄邊塞,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責者。
張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傷。今幸聖皇御極,褒恤忠良,諸給事、御史
更何顏復立清明之朝?請加黜罰,以示創懲。”章下吏部。瑜後以爭“大禮”杖
死,自有傳。
贊曰:李文祥、孫磐甫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諸曹尚書郎,或冗
散卑末。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為盡職也。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
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後。其牴觸權幸,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之至計。若張
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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