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五
◎兵
○兵制
金興,用兵如神,戰勝功取,無敵當世,曾未十年遂定大業。原其成功之速,
俗本鷙勁,人多沉雄,兄弟子姓才皆良將,部落保伍技皆銳兵。加之地狹產薄,
無事苦耕可給衣食,有事苦戰可致俘獲,勞其筋骨以能寒暑,徵發調遣事同一家。
是故將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齊,一旦奮起,變弱為強,以寡制眾,用是道也。及
其得志中國,自顧其宗族國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以假漢人,使為之效力而
守之。猛安謀克雜廁漢地,聽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迨夫國勢浸盛,則歸
土地、削位號,罷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漸以兵柄歸其內族。然樞府
簽軍募軍兼采漢制,伐宋之役參用漢軍及諸部族而統以國人,非不知制勝長策在
於以志一之將、用力齊之兵也,第以土宇既廣,豈得盡任其所親哉!馴致極盛,
乃自患其宗族國人之多,積其猜疑,卒自戕賊,遂致強本刊落,醇風鍥薄,將帥
攜離,兵士驕惰。迄其亡也,“忠孝”等軍構難於內,颭軍雜人召禍於外,向之
所謂志一而力齊者,不見可恃之勢焉。豈非自壞其家法而致是歟?抑是道也可用
於新造之邦,不可以保長久之天下歟?金以兵得國,奉詔作《金史》,故於金之
《兵志》考其興亡得失之跡,特著於斯。兵制、馬政、養兵等法載諸舊史者,
戶列於篇。
金之初年,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平居則聽以佃漁射獵習為勞事,
有警則下令部內,及遣使詣諸孛堇徵兵,凡步騎之仗糗皆取備焉。其部長曰孛堇,
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
謀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從曰阿里喜。部卒之數,初無定製。至太祖即位之
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謝十,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繼而諸
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出河之戰兵始滿萬,而遼
莫敵矣!及來流、鴨水、鐵驪、鱉古之民皆附,東京既平,山西繼定,內收遼、
漢之降卒,外籍部族之健士。嘗用遼人訛里野以北部百三十戶為一謀克,漢人王
六兒以諸州漢人六十五戶為一謀克,王伯龍及高從祐等並領所部為一猛安。至天
會二年,平州既平,宗望恐風俗揉雜,民情弗便,乃罷是制。諸部降人但置長吏,
以下從漢官之號。四年,伐宋之役,調燕山、雲中、中京、上京、東京、遼東、
平州、遼西、長春八路民兵,隸諸萬戶,其間萬戶亦有專統漢軍者。熙宗皇統五
年,又罷遼東漢人、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浸移兵柄於其國人,乃分猛安謀克
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余次之。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並中京、東京、臨
潢、鹹平、泰州等路節鎮及猛安謀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稱為“諸猛安謀克,”
循舊制間年一徵發,以補老疾死亡之數。貞元遷都,遂徙上京路太祖、遼王宗乾、
秦王宗翰之猛安,並為合紥猛安,及右諫議烏里補猛安,太師勖、宗正宗敏之族,
處之中都。斡論、和尚、胡剌三國公,太保昂,詹事烏里野,輔國勃魯骨,定遠
許烈,故杲國公勃迭八猛安處之山東。阿魯之族處之北京。按達族屬處之河間。
正隆二年,命兵部尚書蕭恭等,與舊軍皆分隸諸總管府、節度使,授田牛使之耕
食,以蕃衛京國。六年,南伐,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大都督,將三十二軍,
以神策、神威、神捷、神銳、神毅、神翼、神勇、神果、神略、神鋒、武勝、武
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武銳、武揚、武翼、武震、威定、
威信、威勝、威捷、威烈、威毅、威震、威略、威果、威勇為名,軍置都總管、
副總管及巡察使、副各一員。而沿邊契丹恐妻孥被鄰寇鈔掠,不可盡行,遂皆背
判。而大名續授甲之士還迎立世宗於東京。
及大定之初,窩斡既平,乃散契丹隸諸猛安謀克。至三年,詔河北、山東等
路所簽軍,有父兄俱已充甲軍,子弟又為阿里喜,恐其家更無丁男,有誤農種,
與免一丁,以驅丁充阿里喜,無驅丁者於本猛安謀克內驗富強有驅丁者簽充。十
三年,徙東北等戌邊漢軍於內地。十五年十月,遣吏部郎中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
天下,再定猛安謀克戶,每謀克戶不過三百,七謀克至十謀克置一猛安。十七年,
又以西南、西北招討司契丹餘黨心素狠戾,復恐生事,它時或有邊隙,不為我用,
令遷之於烏十里石壘部及上京之地。上謂宰臣曰:“北邊番戍之人,歲冒寒暑往
來千里,甚為勞苦。縱有一二馬牛,一往則無還理,且奪其農時不得耕種。故嘗
命卿等議,以何術得罷其役,使安於田裡,不知卿議何如也?”左丞相良弼對曰:
“北邊之地,不堪耕種,不能長戍,故須番戍耳。”上曰:“朕一日萬幾,安能
遍及,卿等既為宰相,以此急務反以為末事,竟無一言,甚勞朕慮。往者參政宗
敘屢為朕言,若以貧戶永屯邊境,使之耕種,官給糧廩,則貧者得濟,富戶免於
更代之勞,使之得勤農務。若宗敘者可謂盡心為國矣!朕嘗思之,宜以兩路招討
司及烏古里石壘部族、臨潢府、泰州等路分定保戍,具數以聞,朕親覽焉。”十
八年,命部族、颭分番守邊。二十年,以祖宗平定天下以來,所建立猛安謀克,
因循既久,其間有戶口繁簡、地里遠近不同,又自正隆之後所授無度,及大定間
亦有功多未酬者,遂更定以詔天下。復命新授者並令就封,其謀克人內有六品以
下職及諸局承應人,皆為遷之。三從以上族人願從行者,猛安不 得過十戶,謀
克不得過六戶。詔戍邊軍士年五十五以上,許以其子及同居弟侄承替,以奴代者
罪之。二十一年三月,詔遣大興尹完顏迪古速遷河北東路兩猛安,上曰:“朕始
令移此,欲令與女直戶相錯,安置久則自相姻親,不生異意,此長久之利也。今
者移馬河猛安相錯以居,甚符朕意,而遙落河猛安不如此,可再遣兵部尚書張那
也按視其地以雜居之。”二十二年,以山東屯田戶鄰之於邊鄙,命聚之一處,俾
協力蠶種。右丞相烏古論元忠曰:“彼方之人以所得之地為家,雖兄弟不同處,
故貧者眾。”參政粘割斡特剌曰:“舊時兄弟雖析猶相聚種,今則不然,宜令約
束之。”又以猛安謀克舊籍不明,遇簽軍與諸差役及賑濟,增減不以實,命括其
口,以實籍之。二十三年,遣刑部尚書移剌綎遷山東東路八謀克處之河間,其
棄地以山東東路忒黑河猛安下蘸荅謀克,移里閔斡魯渾猛安下翕浦謀克、什母溫
山謀克九村人戶徙於劉僧、安和二謀克之舊地。其未徙者之地皆薄惡且鄰寇,遣
使詢願徙者,相可居之地,圖以進。
上嘗以速頻、胡里改人驍勇可用,海陵嘗欲徙之而未能,二十四年以上京率、
胡剌溫之地廣而腴,遂遣刑部尚書烏里也出府庫錢以濟行資牛畜,遷速頻一猛安、
胡里改二猛安二十四謀克以實之。蓋欲上京兵多,它日可為緩急之備也。當是時,
多易置河北、山東所屯之舊,括民地而為之業,戶頒牛而使之耕,畜甲兵而為之
備,乃大重其權,授諸王以猛安之號,或新置者特賜之名。制其奢靡,禁其飲酒,
習其騎射,儲其糧糒,其備至嚴也。是時宗室戶百七十,猛安二百二,謀克千八
百七十八,戶六十一萬五千六百二十四。東北路部族颭軍曰迭剌部(承安三年改
為土魯渾尼石合節度使),曰唐古部(承安三年改為部魯火札石合節度使),二
部五颭,戶五千五百八十五。其它若助魯部族、烏魯古部族、石壘部族、萌骨部
族、計魯部族、孛特本部族數皆稱是。西北、西南二路之颭軍十,曰蘇謨典颭、
曰耶刺都颭、曰骨典颭、唐古颭、霞馬颭、木典颭、萌骨颭、咩颭、胡都颭凡九,
其諸路曰曷懶、曰蒲與、曰婆速、曰恤頻、曰胡里改、曰移懶,移懶後廢,皆在
上京之鄙,或置總管府,或置節度使。至章宗明昌間,欲國人兼知文武,令猛安
謀克舉進士,試以策論及射,以定其科甲高下。承安四年,上謂宰臣曰:“人有
以《八陣圖》來上者,其圖果何如?朕嘗觀宋白所集《武經》,具載攻守之法,
亦多難行。”右丞相清臣曰:“兵書一定之法,難以應變。本朝行兵惟用正奇二
軍,臨敵制變,以正為奇,以奇為正,故無往不克。”上曰:“自古用兵亦不出
奇正二法耳。且學古兵法如學弈棋,未能自得於心,欲用舊陣勢以接敵,疏矣。
敵所應與舊勢異,則必不可支。然《武經》所述雖難遵行,然知之猶愈不知。”
泰和間,又制武舉,其制具在《選舉志》。
所謂渤海軍,則渤海八猛安之兵也。所謂奚軍者,奚人遙輦昭古牙九猛安之
兵也。奚軍初徙于山西,後分遷河東。其漢軍中都永固軍,大定所置者也。所謂
鎮防軍,則諸軍中取以更代戍邊者也。在西北邊則有分番屯戍軍及永屯軍驅軍之
別。驅軍則國初所免遼人之奴婢,使屯守於泰州者也。邊鋪軍則河南、陝西居守
邊界者。河東三虞候順德軍及章宗所置諸路效節軍,(京府節鎮設三十人,防刺
設二十人。)掌同弓手者也。諸路所募射糧軍,五年一籍三十以下、十七以上強
壯者,皆刺其(缺),所以兼充雜役者也。京師防城軍,世宗大定十七年三月改
為武衛軍,則掌京師巡捕者也。其曰牢城軍,則嘗為盜竊者,以充防築之役。曰
土兵,則以司警捕之事。凡漢軍,有事則簽取於民,事已則或亦放免。初,天會
間,郭藥師降,有曰長勝軍者,皆遼水側人也,以鄉土歸金,皆愁怨思歸,宗望
及令罷還。正隆間,又嘗罷諸路漢軍,而所存者猶有威勇、威烈、威捷、順德及
“韓常之軍”之號。
凡邊境置兵之州三十八:鳳翔、延安、鄧、鞏、熙、泗、潁、蔡、隴、秦、
河、海、壽、唐、商、洮、蘭、會、積石、鎮戎、保全、綏德、保德、環、葭、
庾、寧邊、東勝、淨、慶、來遠、桓、昌、曷懶、婆速、蒲與、恤品、胡里改。
置於要州者十一:南京、東京、益都、京兆、太原、臨洮、臨潢、豐、泰、撫、
蓋。及宣宗南遷,颭軍潰去,兵勢益弱,遂盡擁猛安戶之老稚渡河,僑置諸總管
府以統之,器械既缺,糧糒不給,朘民膏血而不足,乃行括糧之法,一人從征,
舉家待哺。又謂無以堅戰士之心,乃令其家盡入京師,不數年至無以為食,乃聽
其出,而國亦屈矣。然初南渡時,盡以河朔戰兵三十萬分隸河南行樞密及帥府,
往往蔽匿強壯,驅羸弱使戰,不能取勝。後乃至以二十五人為謀克,四謀克為猛
安。每謀克除旗鼓司火頭五人,任戰者止十八人,不足成隊伍,但務存其名而已。
故混源劉祁謂:“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及邊釁,輒下令簽軍,使遠近騷動。
民家丁男若皆強壯,或盡取無遺,號泣動乎鄰里,嗟怨盈於道路,驅此使戰,欲
其勝敵,難矣!”初,貞祐時,下令簽軍,會一時任子為監當者春赴吏部選,宰
執命取為監官軍,皆憤慍哀號交醞台省,至沖宰相鹵簿以告,丞相仆散七斤大怒,
趣左右取弓矢射去。已而,上知其不可用,命免之。元光末,備潼關黃河,又簽
軍,諸使者歷縣邑,自見居官外,無文武小大職事官皆充軍。至許州,前侍御史
劉元規年幾六十,亦選為千戶。至陳州,以祁父從益以前監察御史亦為千戶,余
不可悉紀。既立部伍,必以軍律相臨,物議紛然,後亦罷之。
哀宗正大二年,議選諸路精兵,直隸密院。先設總領六員,分路揀閱,因相
合併。每總領司率數萬人,軍勢既張,乃易總領之名為都尉,班在隨朝四品之列,
曰建威、曰虎威、曰破虜、振威、鷹揚、虎賁、振武、折衝、蕩寇、殄寇。必以
先嘗秉帥權者居是職,雖帥府行院亦不敢以貴重臨之。天興初元,有十五都尉。
先六人升授,在京建威奧屯斡里卜,許州折衝夾谷澤(本姓樊),陳州振武溫撒
辛(本姓李),蔡州蕩寇蒲察打吉卜,申裕安平完顏斜列,嵩汝振武唐括韓僧。
續封金昌府虎威紇石烈乞兒,宣權歸德果毅完顏豬兒,南京殄寇完顏阿拍。宣權
潼關都尉三:虎賁完顏陳兒、鷹揚內族大婁室、全節。復取河朔諸路歸正人,不
問鞍馬有無、譯語能否,悉送密院,增月給三倍它軍,授以官馬,得千餘人,歲
時犒燕,名曰忠孝軍。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統之。加以正大已後諸路所虜、
臨陳所獲,皆放歸鄉土,同忠孝軍給其犒賞,使河朔俘系知之。故此軍迄於天興
至七千,千戶以上將帥尚不預焉。又以歸正人過多,乃係於忠孝籍中別為一軍,
減忠孝所給之半,不能射者令閱習一再月,然後試補忠孝軍,是所謂合里合軍也。
又以親衛馬軍,舊時所選未精,必加閱試,直取武藝如忠孝軍者得五千人,余罷
歸為步軍。凡進征,忠孝居前,馬軍次之。自正大改立馬軍,隊伍鞍勒兵甲一切
更新,將相舊人自謂國家全盛之際馬數則有之,至於軍士精銳、器仗堅整,較之
今日有不侔者,中興之期為有望矣。一日布列曹門內教埸,忠孝軍七千,馬軍五
千,京師所屯建威都尉軍萬人,內族九住所統親衛軍三千,及阿排所統四千,皆
哀宗控制樞密院時所選,教場地約三十頃尚不能容,余都尉十三四軍猶不在是數。
此外,招集義軍名曰忠義,要皆燕、趙亡命,雖獲近用,終不可制,異時擅殺北
使唐慶以速金亡者即此曹也。
○禁軍之制
本於合紥謀克。合紥者,言親軍也,以近親所領,故以名焉。貞元遷都,更
以太祖、遼王宗幹、秦王宗翰之軍為合紥猛安,謂之侍衛親軍,故立侍衛親軍司
以統之。舊常選諸軍之材武者為護駕軍,海陵又名上京龍翔軍為神勇軍,正隆二
年將南伐,乃罷歸,使就僉調,復於侍衛親軍四猛安(舊止曰太祖、遼王、秦王
猛安凡三,今曰四猛安,未詳,豈太祖兩猛安耶?)內,選三十以下千六百人,
騎兵曰龍翔,步兵曰虎步,以備宿衛。五年,罷親軍司,以所掌付大興府,置左
右驍騎,所謂從駕軍也,置都副指揮使隸點檢司,步軍都副指揮使隸宣徽院。大
定初,親軍置四千人。二十二年,省為三千五百。上京亦設守衛軍。是年,尚書
省奏:“上京既設皇城提舉官,亦當設軍守衛。”上曰:“可設四百五十,馬一
百二十,分三番更代。異時朕至上京,即作兩番巡警,限以半年交替。人日給錢
五十、米一升半,馬給芻粟,猛安謀克官可差年四十上下者、軍士並取三十以上
者充。”章宗承安四年,增為五千,又增至六千。又有威捷軍。承安增簽弩手千
人。凡選弩手之制,先以營造尺度杖,其長六尺,立之謂之等杖。取身與杖等,
能踏弩至三石,鋪弦解索登踏閒習,射六箭皆上垛,內二箭中貼者。又選親軍,
取身長五尺五寸善騎射者,猛安謀克以名上兵部,移點檢司、宣徽院試補之。又
設護衛二百人,近侍之執兵仗者也,取五品至七品官子孫及宗室並親軍、諸局分
承應人,身長五尺六寸者,選試補之。又設控鶴二百人,皆以備出入者也。
大將府治之稱號。收國元年十二月,始置鹹州軍帥司,以經略遼地,討高永
昌,置南路都統司,且以討張覺。天輔五年襲遼主,始有內外諸軍都統之名。時
以奚未平,又置奚路都統司,後改為六部路都統司,以遙輦九營為九猛安隸焉,
與上京及泰州凡六處置,每司統五六萬人,又以渤海軍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
軍帥,軍帥之上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然時亦稱軍帥為猛安,而猛安則稱親
管猛安者。燕山既下,循遼制立樞密院於廣寧府,以總漢軍。太宗天會元年,以
襲遼主所立西南都統府為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府。三年,以伐宋更為元帥府,置
元帥及左、右副,及左、右監軍,左、右都監。金制,都元帥必以諳版孛極烈為
之,恆居守而不出。六年,詔還二帥以鎮方面。諸路各設兵馬都總管府,州鎮置
節度使,沿邊州則置防禦使。凡州府所募射糧軍、牢城軍,每五百人為一指揮使
司,設使,分為四都,都設左右什將及承局押官。其軍數若有餘或不足,則與近
者合置,不可合者以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設指揮使,若百人則止設軍使,百人以上
立為都,不及百人止設什將及承局管押官各一員。十年,改南京路都統司為東南
路都統司,治東京以鎮高麗。後又置統軍司於大名府。及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
諸京兵馬都部署司為本路都總管府。九月,罷大名統軍司,而置統軍司于山西、
河南、陝西三路。以元帥府都監、監軍為使,分統天下之兵。又改烏古迪烈路統
軍司為招討司,以婆速路統軍司為總管府。三年,以元帥府為樞密院,罷萬戶之
官,詔曰:“太祖開創,因時制宜,材堪統眾授之萬戶,其次千戶及謀克。當時
官賞未定,城郭未下,設此職許以世襲,乃權宜之制,非經久之利。今子孫相繼
專攬威權,其戶不下數萬,與留守總管無異,而世權過之。可罷是官。若舊無千
戶之職者,續思增置。國初時賜以國姓,若為子孫者皆令復舊。”正隆末,復升
陝西統軍司為都統府。大定五年,復罷府,降為統軍司。尋又設兩招討司,與前
凡三,以鎮邊陲。東北路者,初置烏古迪烈部,後置於泰州。泰和間,以去邊尚
三百里,宗浩乃命分司於金山。西北路者置於應州,西南路者置於桓州,以重臣
知兵者為使,列城堡濠牆,戍守為永制。樞密院每行兵則更為元帥府,罷則復為
院。宣宗貞祐三年,征代州戍兵五千,從胥鼎言,留代以屏平陽。興定二年,選
募河南、陝西弩手軍二千人為一軍,賜號威勇。及南遷,河北封九公,因其兵假
以便宜從事,沿河諸城置行樞密院元帥府,大者有“便宜”之號,小者有“從宜”
之名。元光間,時招義軍以三十人為謀克,五謀克為一千戶,四千戶為一萬戶,
四萬戶為一副統,兩副統為一都統,此復國初之名也。然又外設一總領提控,故
時皆稱元帥為總領雲。
金初因遼諸抹而置群牧,抹之為言無蚊蚋、美水草之地也。天德間,置迪河
斡朵、斡里保(保亦作本)、蒲速里、燕恩、兀者五群牧所,皆仍遼舊名,各設
官以治之。又於諸色人內,選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謀克蒲輦軍與司吏家
余丁及奴,使之司牧,謂之“群子”,分牧馬駝牛羊,為之立蕃息衰耗之刑賞。
後稍增其數為九。契丹之亂遂亡其五,四所之所存者馬千餘、牛二百八十餘、羊
八百六十、駝九十而已。世宗置所七:曰特滿、忒滿(在撫州)、斡睹只、蒲速
碗、(蒲速碗本斡睹只之地,大定七年分其地置之。承安三年改為板底因烏魯古。)
甌里本、(承安三年改為烏鮮烏魯古。烏魯古者言滋息也。)合魯碗、耶盧碗。
(在武平縣、臨潢、泰州之境。)大定二十年三月,更定群牧官、詳穩脫朵、知
把、群牧人滋息損耗賞罰格。二十一年,敕諸所,馬三歲者付女直人牧之,牛或
以借民耕,或又令民畜羊,或以賑貧戶。時遣使閱實其數,缺則杖其官,而令牧
人償之,匿其實者監察舉覺之。二十八年,蕃息之久,馬至四十七萬,牛十三萬,
羊八十七萬,駝四千。明昌五年,散騬馬,令中都、西京、河北東、西路驗民
物力分畜之。又令它路民養馬者,死則於前四路所養者給換,若欲用則悉以送官。
此金之馬政也。然每有大役,必括於民,及取群官之餘騎,以供戰士焉。宣宗興
定元年,定民間收潰軍亡馬之法,及以馬送官酬直之格:“上等馬一匹銀五十兩,
中下遞減十兩。不願酬直者,上等二匹補一官,雜班任使,中等三匹,下等四匹,
如之。令下十日陳首,限外匿及殺,並絞。”又遣官括市民馬,立賞格以示勸,
五百匹以上鈔千貫,千匹以上一官,二千匹以上兩官。
○養兵之法
熙宗天眷三年正月,詔歲給遼東戍卒綢絹有差。正隆四年,命河南、陝西統
軍司並虞候司順德軍,官兵並增廩給。六年,將南征,以絹萬匹於京城易衣襖穿
膝一萬,以給軍。世宗大定三年,南征,軍士每歲可支一千萬貫,官府止有二百
萬貫,外可取於官民戶,此軍須錢之所由起也。時言事者,以山東、河南、陝西
等路循宋、齊舊例,州縣司吏、弓手於民間驗物力均敷顧錢,名曰“免役”,請
以是錢贍軍。至是,省具數以聞,詔罷弓手錢,其司吏錢仍舊。四年六月,奏,
元帥府乞降軍須錢,上曰:“帥府支費無度,例皆科取於民,甚非朕意。仰會計
軍須支用不盡之數,及諸路轉運司見在如實缺用,則別具以聞。”十年四月,命
德順州建營屋以處屯軍。十七年七月,歲以羊皮三萬賜西北路戍兵。承安三年,
以軍須所費甚大,乞驗天下物力均征。擬依黃河夫錢例,征軍須錢,驗各路新籍
物力,每貫征錢四貫,西京、北京、遼東路每貫征錢二貫,臨潢、全州則免徵,
周年三限送納。恐期遠,遂定製作半年三限輸納。
凡河南、陝西、山東放老千戶、謀克、蒲輦、正軍、阿里喜等給賞之例,舊
軍千戶十年以上賞銀五十兩、絹三十匹,不及十年,比附十年以上謀克支。謀克
十年以上銀四十兩,絹二十五匹,不及十年銀三十兩、絹二十匹。蒲輦十年以上
銀三十兩,絹二十匹,不及十年銀二十兩,絹一十五匹。馬步正軍、阿里喜等勾
當不拘年分,放老正軍銀一十五兩、絹一十匹,阿里喜、旗鼓、吹笛、本司火頭
人等同銀八兩、絹五匹。三虞候千戶,十年以上銀四十兩,絹二十五匹。不及十
年銀三十兩、絹二十匹。謀克二十年以上銀五十兩、絹三十匹,十年以上銀三十
兩、絹二十匹,不及十年銀一十兩、絹一十五匹。蒲輦十年以上銀二十兩、絹一
十五匹,不及十年銀一十五兩、絹一十匹。正軍、阿里喜、勾當不拘年分,放老
正軍銀一十兩、絹七匹,阿里喜、旗鼓、吹笛、本司火頭人等同銀五兩,絹四匹。
北邊萬戶、千戶、謀克等,歷過軍功及年老放罷給賞之例(遷官同從吏部格),
正千戶管押萬戶,勾當過一十五年,遷兩官與從五品。不及一十五年年老放罷,
遷一官與正六品。若十年以下,遷一官賞銀絹六十兩匹。正謀克管押萬戶,勾當
一十五年遷兩官與正六品,不及一十五年年老放罷,遷一官與正七品,若十年以
下遷一官賞銀絹五十兩匹。正千戶官押千戶,勾當過二十年,遷一官與正六品,
不及二十年年老放罷,遷一官與正七品,若十年以下遷一官賞銀絹四十兩匹。正
謀克管押千戶以下,依河南、陝西體例。凡鎮防軍,每年試射,射若有出眾,上
等賞銀四兩,特異眾者賞十兩銀馬盂。簽充武衛軍,挈家赴京者,人日給六口糧,
馬四匹芻藁。
諸招軍月給例物。邊鋪軍錢五十貫、絹十匹。軍匠上中等錢五十貫、絹五匹,
下等錢四十貫、絹四匹。黃河埽兵錢三十貫、絹五匹,射糧軍及溝渠等處埽兵水
手,錢二十貫、絹二匹,士兵錢十貫、絹一匹。凡射糧軍指揮使及黃、沁埽兵指
揮使,錢粟七貫石、絹六匹,軍使錢粟六貫石、絹同上,什將錢二貫、粟三石,
春衣錢五貫、秋衣錢十貫。承局押官錢一貫五百文、粟二石,春衣錢五貫、秋衣
錢七貫。牢城並士兵錢八百文、粟二石,春衣錢四貫、秋衣錢六貫。邊鋪軍請給
與射糧軍同。河南、陝西、山東路統軍司鎮防甲軍、馬軍,猛安錢八貫、米五石
二斗、絹八匹、六馬芻粟,謀克錢六貫、米二石八斗、絹六匹、五馬芻粟,蒲輦
錢四貫、米石七斗、絹五匹、四馬芻粟,正軍錢二貫、米石五斗、絹四匹、綿十
五兩、兩馬芻粟,阿里喜錢一貫五百文、米七斗、絹三匹、綿十兩。步軍,猛安
馬二匹、謀克馬一匹芻粟。每馬給芻一束、粟五升,歲仲青野有青草馬可收養則
止,惟每猛安當差馬七十二匹,四時皆給。又定製河南、山東、河東歲給五月,
陝西六月。鎮防軍補買馬錢,河南路正軍五百文,阿里喜隨色人三百文,陝西、
山東路正軍三百文,阿里喜隨色人二百文。諸屯田被差及緣邊駐紥捉殺軍,猛安
月給錢六貫、米一石八斗、五馬芻粟,謀克錢四貫、米一石二斗、三馬芻粟,蒲
輦錢二貫、米六斗、二馬芻粟,正軍錢一貫五百文、米四斗、一馬芻粟,阿里喜
隨色人錢一貫、米四斗、一馬芻粟。德順軍指揮使錢六貫、米二石八斗、絹六匹、
三馬芻粟,軍使什將錢四貫、米一石七斗、絹五匹,給兩馬料,長行錢二貫、米
一石五斗、絹四匹、綿十五兩,給一馬料,奚軍謀克錢一貫五百文、米一石五斗、
綢絹春秋各一匹,給三馬料,蒲輦錢一貫、米二石七斗、綢絹同上,給二馬料,
長行錢一貫、米一石八斗、綢絹同上,飼一馬。北邊臨潢等處永屯駐軍,千戶錢
八貫、米五石二斗、絹八匹、飼馬六匹,步軍飼兩馬、地五頃,謀克錢六貫、米
二石八斗、絹六匹、飼五馬、地四頃,蒲輦錢四貫、米一石七斗、絹五匹、飼四
馬、地三頃,正軍錢二貫、米一石四斗五升、絹四匹、綿十五兩、飼兩馬、地二
頃,阿里喜錢一貫五百文、米七斗、絹三匹、綿十兩、地一頃,旗鼓司人與阿里
喜同,交替軍錢二貫、米四斗,阿里喜錢一貫五百文、米四斗。上番漢軍,千戶
月給錢三貫、糧四石、絹八匹、飼四馬,謀克錢二貫五百文、糧一石、絹六匹、
飼二馬,正軍錢二貫、米九斗五升、絹四匹。上京路永屯駐軍所除授,千戶月給
錢粟十五貫石、絹十匹、綿二十兩、飼三馬,謀克錢六貫、米二石八斗、絹六匹、
飼二馬,正軍月支錢二貫五百文、米一石二斗、絹四匹、綿十五兩、飼一馬,阿
里喜隨色人錢二貫、米一石二斗,絹四匹、綿十五兩。諸北邊永駐軍,月給補買
馬錢四百文,隨色人三百文。貞祐三年,軍前委差及掌軍官,規圖糧料,冒占職
役,皆無實員,又見職及遙授者,已有俸給,又與無職事者同支券糧,故時議欲
省員減所給之數,俟征行則全給之。及興定二年,彰化軍節度使張行信言:“一
軍充役,舉家廩給,蓋欲感悅士心,使為國盡力耳!至於無軍之家,復無丁男,
而其妻女猶受給何謂耶?”五年,京南行三司官石抹斡魯言:“京南、東、西三
路見屯軍戶,老幼四十萬口,歲費糧百四十餘萬石,皆坐食民租,甚非善計。”
語在《田制》。諸屯田軍人,如差防送,日給錢一百五十文。看管孝寧宮人,月
各給米五斗、柴一車、春秋衣粗布一段、秋絹二匹、綿一十五兩。諸黃院子年滿
者,以元請錢糧三分內,給一貫石養老。
○兵制
金興,用兵如神,戰勝功取,無敵當世,曾未十年遂定大業。原其成功之速,
俗本鷙勁,人多沉雄,兄弟子姓才皆良將,部落保伍技皆銳兵。加之地狹產薄,
無事苦耕可給衣食,有事苦戰可致俘獲,勞其筋骨以能寒暑,徵發調遣事同一家。
是故將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齊,一旦奮起,變弱為強,以寡制眾,用是道也。及
其得志中國,自顧其宗族國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以假漢人,使為之效力而
守之。猛安謀克雜廁漢地,聽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迨夫國勢浸盛,則歸
土地、削位號,罷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漸以兵柄歸其內族。然樞府
簽軍募軍兼采漢制,伐宋之役參用漢軍及諸部族而統以國人,非不知制勝長策在
於以志一之將、用力齊之兵也,第以土宇既廣,豈得盡任其所親哉!馴致極盛,
乃自患其宗族國人之多,積其猜疑,卒自戕賊,遂致強本刊落,醇風鍥薄,將帥
攜離,兵士驕惰。迄其亡也,“忠孝”等軍構難於內,颭軍雜人召禍於外,向之
所謂志一而力齊者,不見可恃之勢焉。豈非自壞其家法而致是歟?抑是道也可用
於新造之邦,不可以保長久之天下歟?金以兵得國,奉詔作《金史》,故於金之
《兵志》考其興亡得失之跡,特著於斯。兵制、馬政、養兵等法載諸舊史者,
戶列於篇。
金之初年,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平居則聽以佃漁射獵習為勞事,
有警則下令部內,及遣使詣諸孛堇徵兵,凡步騎之仗糗皆取備焉。其部長曰孛堇,
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
謀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從曰阿里喜。部卒之數,初無定製。至太祖即位之
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謝十,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繼而諸
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伍其人。出河之戰兵始滿萬,而遼
莫敵矣!及來流、鴨水、鐵驪、鱉古之民皆附,東京既平,山西繼定,內收遼、
漢之降卒,外籍部族之健士。嘗用遼人訛里野以北部百三十戶為一謀克,漢人王
六兒以諸州漢人六十五戶為一謀克,王伯龍及高從祐等並領所部為一猛安。至天
會二年,平州既平,宗望恐風俗揉雜,民情弗便,乃罷是制。諸部降人但置長吏,
以下從漢官之號。四年,伐宋之役,調燕山、雲中、中京、上京、東京、遼東、
平州、遼西、長春八路民兵,隸諸萬戶,其間萬戶亦有專統漢軍者。熙宗皇統五
年,又罷遼東漢人、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浸移兵柄於其國人,乃分猛安謀克
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余次之。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並中京、東京、臨
潢、鹹平、泰州等路節鎮及猛安謀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稱為“諸猛安謀克,”
循舊制間年一徵發,以補老疾死亡之數。貞元遷都,遂徙上京路太祖、遼王宗乾、
秦王宗翰之猛安,並為合紥猛安,及右諫議烏里補猛安,太師勖、宗正宗敏之族,
處之中都。斡論、和尚、胡剌三國公,太保昂,詹事烏里野,輔國勃魯骨,定遠
許烈,故杲國公勃迭八猛安處之山東。阿魯之族處之北京。按達族屬處之河間。
正隆二年,命兵部尚書蕭恭等,與舊軍皆分隸諸總管府、節度使,授田牛使之耕
食,以蕃衛京國。六年,南伐,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大都督,將三十二軍,
以神策、神威、神捷、神銳、神毅、神翼、神勇、神果、神略、神鋒、武勝、武
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武銳、武揚、武翼、武震、威定、
威信、威勝、威捷、威烈、威毅、威震、威略、威果、威勇為名,軍置都總管、
副總管及巡察使、副各一員。而沿邊契丹恐妻孥被鄰寇鈔掠,不可盡行,遂皆背
判。而大名續授甲之士還迎立世宗於東京。
及大定之初,窩斡既平,乃散契丹隸諸猛安謀克。至三年,詔河北、山東等
路所簽軍,有父兄俱已充甲軍,子弟又為阿里喜,恐其家更無丁男,有誤農種,
與免一丁,以驅丁充阿里喜,無驅丁者於本猛安謀克內驗富強有驅丁者簽充。十
三年,徙東北等戌邊漢軍於內地。十五年十月,遣吏部郎中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
天下,再定猛安謀克戶,每謀克戶不過三百,七謀克至十謀克置一猛安。十七年,
又以西南、西北招討司契丹餘黨心素狠戾,復恐生事,它時或有邊隙,不為我用,
令遷之於烏十里石壘部及上京之地。上謂宰臣曰:“北邊番戍之人,歲冒寒暑往
來千里,甚為勞苦。縱有一二馬牛,一往則無還理,且奪其農時不得耕種。故嘗
命卿等議,以何術得罷其役,使安於田裡,不知卿議何如也?”左丞相良弼對曰:
“北邊之地,不堪耕種,不能長戍,故須番戍耳。”上曰:“朕一日萬幾,安能
遍及,卿等既為宰相,以此急務反以為末事,竟無一言,甚勞朕慮。往者參政宗
敘屢為朕言,若以貧戶永屯邊境,使之耕種,官給糧廩,則貧者得濟,富戶免於
更代之勞,使之得勤農務。若宗敘者可謂盡心為國矣!朕嘗思之,宜以兩路招討
司及烏古里石壘部族、臨潢府、泰州等路分定保戍,具數以聞,朕親覽焉。”十
八年,命部族、颭分番守邊。二十年,以祖宗平定天下以來,所建立猛安謀克,
因循既久,其間有戶口繁簡、地里遠近不同,又自正隆之後所授無度,及大定間
亦有功多未酬者,遂更定以詔天下。復命新授者並令就封,其謀克人內有六品以
下職及諸局承應人,皆為遷之。三從以上族人願從行者,猛安不 得過十戶,謀
克不得過六戶。詔戍邊軍士年五十五以上,許以其子及同居弟侄承替,以奴代者
罪之。二十一年三月,詔遣大興尹完顏迪古速遷河北東路兩猛安,上曰:“朕始
令移此,欲令與女直戶相錯,安置久則自相姻親,不生異意,此長久之利也。今
者移馬河猛安相錯以居,甚符朕意,而遙落河猛安不如此,可再遣兵部尚書張那
也按視其地以雜居之。”二十二年,以山東屯田戶鄰之於邊鄙,命聚之一處,俾
協力蠶種。右丞相烏古論元忠曰:“彼方之人以所得之地為家,雖兄弟不同處,
故貧者眾。”參政粘割斡特剌曰:“舊時兄弟雖析猶相聚種,今則不然,宜令約
束之。”又以猛安謀克舊籍不明,遇簽軍與諸差役及賑濟,增減不以實,命括其
口,以實籍之。二十三年,遣刑部尚書移剌綎遷山東東路八謀克處之河間,其
棄地以山東東路忒黑河猛安下蘸荅謀克,移里閔斡魯渾猛安下翕浦謀克、什母溫
山謀克九村人戶徙於劉僧、安和二謀克之舊地。其未徙者之地皆薄惡且鄰寇,遣
使詢願徙者,相可居之地,圖以進。
上嘗以速頻、胡里改人驍勇可用,海陵嘗欲徙之而未能,二十四年以上京率、
胡剌溫之地廣而腴,遂遣刑部尚書烏里也出府庫錢以濟行資牛畜,遷速頻一猛安、
胡里改二猛安二十四謀克以實之。蓋欲上京兵多,它日可為緩急之備也。當是時,
多易置河北、山東所屯之舊,括民地而為之業,戶頒牛而使之耕,畜甲兵而為之
備,乃大重其權,授諸王以猛安之號,或新置者特賜之名。制其奢靡,禁其飲酒,
習其騎射,儲其糧糒,其備至嚴也。是時宗室戶百七十,猛安二百二,謀克千八
百七十八,戶六十一萬五千六百二十四。東北路部族颭軍曰迭剌部(承安三年改
為土魯渾尼石合節度使),曰唐古部(承安三年改為部魯火札石合節度使),二
部五颭,戶五千五百八十五。其它若助魯部族、烏魯古部族、石壘部族、萌骨部
族、計魯部族、孛特本部族數皆稱是。西北、西南二路之颭軍十,曰蘇謨典颭、
曰耶刺都颭、曰骨典颭、唐古颭、霞馬颭、木典颭、萌骨颭、咩颭、胡都颭凡九,
其諸路曰曷懶、曰蒲與、曰婆速、曰恤頻、曰胡里改、曰移懶,移懶後廢,皆在
上京之鄙,或置總管府,或置節度使。至章宗明昌間,欲國人兼知文武,令猛安
謀克舉進士,試以策論及射,以定其科甲高下。承安四年,上謂宰臣曰:“人有
以《八陣圖》來上者,其圖果何如?朕嘗觀宋白所集《武經》,具載攻守之法,
亦多難行。”右丞相清臣曰:“兵書一定之法,難以應變。本朝行兵惟用正奇二
軍,臨敵制變,以正為奇,以奇為正,故無往不克。”上曰:“自古用兵亦不出
奇正二法耳。且學古兵法如學弈棋,未能自得於心,欲用舊陣勢以接敵,疏矣。
敵所應與舊勢異,則必不可支。然《武經》所述雖難遵行,然知之猶愈不知。”
泰和間,又制武舉,其制具在《選舉志》。
所謂渤海軍,則渤海八猛安之兵也。所謂奚軍者,奚人遙輦昭古牙九猛安之
兵也。奚軍初徙于山西,後分遷河東。其漢軍中都永固軍,大定所置者也。所謂
鎮防軍,則諸軍中取以更代戍邊者也。在西北邊則有分番屯戍軍及永屯軍驅軍之
別。驅軍則國初所免遼人之奴婢,使屯守於泰州者也。邊鋪軍則河南、陝西居守
邊界者。河東三虞候順德軍及章宗所置諸路效節軍,(京府節鎮設三十人,防刺
設二十人。)掌同弓手者也。諸路所募射糧軍,五年一籍三十以下、十七以上強
壯者,皆刺其(缺),所以兼充雜役者也。京師防城軍,世宗大定十七年三月改
為武衛軍,則掌京師巡捕者也。其曰牢城軍,則嘗為盜竊者,以充防築之役。曰
土兵,則以司警捕之事。凡漢軍,有事則簽取於民,事已則或亦放免。初,天會
間,郭藥師降,有曰長勝軍者,皆遼水側人也,以鄉土歸金,皆愁怨思歸,宗望
及令罷還。正隆間,又嘗罷諸路漢軍,而所存者猶有威勇、威烈、威捷、順德及
“韓常之軍”之號。
凡邊境置兵之州三十八:鳳翔、延安、鄧、鞏、熙、泗、潁、蔡、隴、秦、
河、海、壽、唐、商、洮、蘭、會、積石、鎮戎、保全、綏德、保德、環、葭、
庾、寧邊、東勝、淨、慶、來遠、桓、昌、曷懶、婆速、蒲與、恤品、胡里改。
置於要州者十一:南京、東京、益都、京兆、太原、臨洮、臨潢、豐、泰、撫、
蓋。及宣宗南遷,颭軍潰去,兵勢益弱,遂盡擁猛安戶之老稚渡河,僑置諸總管
府以統之,器械既缺,糧糒不給,朘民膏血而不足,乃行括糧之法,一人從征,
舉家待哺。又謂無以堅戰士之心,乃令其家盡入京師,不數年至無以為食,乃聽
其出,而國亦屈矣。然初南渡時,盡以河朔戰兵三十萬分隸河南行樞密及帥府,
往往蔽匿強壯,驅羸弱使戰,不能取勝。後乃至以二十五人為謀克,四謀克為猛
安。每謀克除旗鼓司火頭五人,任戰者止十八人,不足成隊伍,但務存其名而已。
故混源劉祁謂:“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及邊釁,輒下令簽軍,使遠近騷動。
民家丁男若皆強壯,或盡取無遺,號泣動乎鄰里,嗟怨盈於道路,驅此使戰,欲
其勝敵,難矣!”初,貞祐時,下令簽軍,會一時任子為監當者春赴吏部選,宰
執命取為監官軍,皆憤慍哀號交醞台省,至沖宰相鹵簿以告,丞相仆散七斤大怒,
趣左右取弓矢射去。已而,上知其不可用,命免之。元光末,備潼關黃河,又簽
軍,諸使者歷縣邑,自見居官外,無文武小大職事官皆充軍。至許州,前侍御史
劉元規年幾六十,亦選為千戶。至陳州,以祁父從益以前監察御史亦為千戶,余
不可悉紀。既立部伍,必以軍律相臨,物議紛然,後亦罷之。
哀宗正大二年,議選諸路精兵,直隸密院。先設總領六員,分路揀閱,因相
合併。每總領司率數萬人,軍勢既張,乃易總領之名為都尉,班在隨朝四品之列,
曰建威、曰虎威、曰破虜、振威、鷹揚、虎賁、振武、折衝、蕩寇、殄寇。必以
先嘗秉帥權者居是職,雖帥府行院亦不敢以貴重臨之。天興初元,有十五都尉。
先六人升授,在京建威奧屯斡里卜,許州折衝夾谷澤(本姓樊),陳州振武溫撒
辛(本姓李),蔡州蕩寇蒲察打吉卜,申裕安平完顏斜列,嵩汝振武唐括韓僧。
續封金昌府虎威紇石烈乞兒,宣權歸德果毅完顏豬兒,南京殄寇完顏阿拍。宣權
潼關都尉三:虎賁完顏陳兒、鷹揚內族大婁室、全節。復取河朔諸路歸正人,不
問鞍馬有無、譯語能否,悉送密院,增月給三倍它軍,授以官馬,得千餘人,歲
時犒燕,名曰忠孝軍。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統之。加以正大已後諸路所虜、
臨陳所獲,皆放歸鄉土,同忠孝軍給其犒賞,使河朔俘系知之。故此軍迄於天興
至七千,千戶以上將帥尚不預焉。又以歸正人過多,乃係於忠孝籍中別為一軍,
減忠孝所給之半,不能射者令閱習一再月,然後試補忠孝軍,是所謂合里合軍也。
又以親衛馬軍,舊時所選未精,必加閱試,直取武藝如忠孝軍者得五千人,余罷
歸為步軍。凡進征,忠孝居前,馬軍次之。自正大改立馬軍,隊伍鞍勒兵甲一切
更新,將相舊人自謂國家全盛之際馬數則有之,至於軍士精銳、器仗堅整,較之
今日有不侔者,中興之期為有望矣。一日布列曹門內教埸,忠孝軍七千,馬軍五
千,京師所屯建威都尉軍萬人,內族九住所統親衛軍三千,及阿排所統四千,皆
哀宗控制樞密院時所選,教場地約三十頃尚不能容,余都尉十三四軍猶不在是數。
此外,招集義軍名曰忠義,要皆燕、趙亡命,雖獲近用,終不可制,異時擅殺北
使唐慶以速金亡者即此曹也。
○禁軍之制
本於合紥謀克。合紥者,言親軍也,以近親所領,故以名焉。貞元遷都,更
以太祖、遼王宗幹、秦王宗翰之軍為合紥猛安,謂之侍衛親軍,故立侍衛親軍司
以統之。舊常選諸軍之材武者為護駕軍,海陵又名上京龍翔軍為神勇軍,正隆二
年將南伐,乃罷歸,使就僉調,復於侍衛親軍四猛安(舊止曰太祖、遼王、秦王
猛安凡三,今曰四猛安,未詳,豈太祖兩猛安耶?)內,選三十以下千六百人,
騎兵曰龍翔,步兵曰虎步,以備宿衛。五年,罷親軍司,以所掌付大興府,置左
右驍騎,所謂從駕軍也,置都副指揮使隸點檢司,步軍都副指揮使隸宣徽院。大
定初,親軍置四千人。二十二年,省為三千五百。上京亦設守衛軍。是年,尚書
省奏:“上京既設皇城提舉官,亦當設軍守衛。”上曰:“可設四百五十,馬一
百二十,分三番更代。異時朕至上京,即作兩番巡警,限以半年交替。人日給錢
五十、米一升半,馬給芻粟,猛安謀克官可差年四十上下者、軍士並取三十以上
者充。”章宗承安四年,增為五千,又增至六千。又有威捷軍。承安增簽弩手千
人。凡選弩手之制,先以營造尺度杖,其長六尺,立之謂之等杖。取身與杖等,
能踏弩至三石,鋪弦解索登踏閒習,射六箭皆上垛,內二箭中貼者。又選親軍,
取身長五尺五寸善騎射者,猛安謀克以名上兵部,移點檢司、宣徽院試補之。又
設護衛二百人,近侍之執兵仗者也,取五品至七品官子孫及宗室並親軍、諸局分
承應人,身長五尺六寸者,選試補之。又設控鶴二百人,皆以備出入者也。
大將府治之稱號。收國元年十二月,始置鹹州軍帥司,以經略遼地,討高永
昌,置南路都統司,且以討張覺。天輔五年襲遼主,始有內外諸軍都統之名。時
以奚未平,又置奚路都統司,後改為六部路都統司,以遙輦九營為九猛安隸焉,
與上京及泰州凡六處置,每司統五六萬人,又以渤海軍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
軍帥,軍帥之上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然時亦稱軍帥為猛安,而猛安則稱親
管猛安者。燕山既下,循遼制立樞密院於廣寧府,以總漢軍。太宗天會元年,以
襲遼主所立西南都統府為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府。三年,以伐宋更為元帥府,置
元帥及左、右副,及左、右監軍,左、右都監。金制,都元帥必以諳版孛極烈為
之,恆居守而不出。六年,詔還二帥以鎮方面。諸路各設兵馬都總管府,州鎮置
節度使,沿邊州則置防禦使。凡州府所募射糧軍、牢城軍,每五百人為一指揮使
司,設使,分為四都,都設左右什將及承局押官。其軍數若有餘或不足,則與近
者合置,不可合者以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設指揮使,若百人則止設軍使,百人以上
立為都,不及百人止設什將及承局管押官各一員。十年,改南京路都統司為東南
路都統司,治東京以鎮高麗。後又置統軍司於大名府。及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
諸京兵馬都部署司為本路都總管府。九月,罷大名統軍司,而置統軍司于山西、
河南、陝西三路。以元帥府都監、監軍為使,分統天下之兵。又改烏古迪烈路統
軍司為招討司,以婆速路統軍司為總管府。三年,以元帥府為樞密院,罷萬戶之
官,詔曰:“太祖開創,因時制宜,材堪統眾授之萬戶,其次千戶及謀克。當時
官賞未定,城郭未下,設此職許以世襲,乃權宜之制,非經久之利。今子孫相繼
專攬威權,其戶不下數萬,與留守總管無異,而世權過之。可罷是官。若舊無千
戶之職者,續思增置。國初時賜以國姓,若為子孫者皆令復舊。”正隆末,復升
陝西統軍司為都統府。大定五年,復罷府,降為統軍司。尋又設兩招討司,與前
凡三,以鎮邊陲。東北路者,初置烏古迪烈部,後置於泰州。泰和間,以去邊尚
三百里,宗浩乃命分司於金山。西北路者置於應州,西南路者置於桓州,以重臣
知兵者為使,列城堡濠牆,戍守為永制。樞密院每行兵則更為元帥府,罷則復為
院。宣宗貞祐三年,征代州戍兵五千,從胥鼎言,留代以屏平陽。興定二年,選
募河南、陝西弩手軍二千人為一軍,賜號威勇。及南遷,河北封九公,因其兵假
以便宜從事,沿河諸城置行樞密院元帥府,大者有“便宜”之號,小者有“從宜”
之名。元光間,時招義軍以三十人為謀克,五謀克為一千戶,四千戶為一萬戶,
四萬戶為一副統,兩副統為一都統,此復國初之名也。然又外設一總領提控,故
時皆稱元帥為總領雲。
金初因遼諸抹而置群牧,抹之為言無蚊蚋、美水草之地也。天德間,置迪河
斡朵、斡里保(保亦作本)、蒲速里、燕恩、兀者五群牧所,皆仍遼舊名,各設
官以治之。又於諸色人內,選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謀克蒲輦軍與司吏家
余丁及奴,使之司牧,謂之“群子”,分牧馬駝牛羊,為之立蕃息衰耗之刑賞。
後稍增其數為九。契丹之亂遂亡其五,四所之所存者馬千餘、牛二百八十餘、羊
八百六十、駝九十而已。世宗置所七:曰特滿、忒滿(在撫州)、斡睹只、蒲速
碗、(蒲速碗本斡睹只之地,大定七年分其地置之。承安三年改為板底因烏魯古。)
甌里本、(承安三年改為烏鮮烏魯古。烏魯古者言滋息也。)合魯碗、耶盧碗。
(在武平縣、臨潢、泰州之境。)大定二十年三月,更定群牧官、詳穩脫朵、知
把、群牧人滋息損耗賞罰格。二十一年,敕諸所,馬三歲者付女直人牧之,牛或
以借民耕,或又令民畜羊,或以賑貧戶。時遣使閱實其數,缺則杖其官,而令牧
人償之,匿其實者監察舉覺之。二十八年,蕃息之久,馬至四十七萬,牛十三萬,
羊八十七萬,駝四千。明昌五年,散騬馬,令中都、西京、河北東、西路驗民
物力分畜之。又令它路民養馬者,死則於前四路所養者給換,若欲用則悉以送官。
此金之馬政也。然每有大役,必括於民,及取群官之餘騎,以供戰士焉。宣宗興
定元年,定民間收潰軍亡馬之法,及以馬送官酬直之格:“上等馬一匹銀五十兩,
中下遞減十兩。不願酬直者,上等二匹補一官,雜班任使,中等三匹,下等四匹,
如之。令下十日陳首,限外匿及殺,並絞。”又遣官括市民馬,立賞格以示勸,
五百匹以上鈔千貫,千匹以上一官,二千匹以上兩官。
○養兵之法
熙宗天眷三年正月,詔歲給遼東戍卒綢絹有差。正隆四年,命河南、陝西統
軍司並虞候司順德軍,官兵並增廩給。六年,將南征,以絹萬匹於京城易衣襖穿
膝一萬,以給軍。世宗大定三年,南征,軍士每歲可支一千萬貫,官府止有二百
萬貫,外可取於官民戶,此軍須錢之所由起也。時言事者,以山東、河南、陝西
等路循宋、齊舊例,州縣司吏、弓手於民間驗物力均敷顧錢,名曰“免役”,請
以是錢贍軍。至是,省具數以聞,詔罷弓手錢,其司吏錢仍舊。四年六月,奏,
元帥府乞降軍須錢,上曰:“帥府支費無度,例皆科取於民,甚非朕意。仰會計
軍須支用不盡之數,及諸路轉運司見在如實缺用,則別具以聞。”十年四月,命
德順州建營屋以處屯軍。十七年七月,歲以羊皮三萬賜西北路戍兵。承安三年,
以軍須所費甚大,乞驗天下物力均征。擬依黃河夫錢例,征軍須錢,驗各路新籍
物力,每貫征錢四貫,西京、北京、遼東路每貫征錢二貫,臨潢、全州則免徵,
周年三限送納。恐期遠,遂定製作半年三限輸納。
凡河南、陝西、山東放老千戶、謀克、蒲輦、正軍、阿里喜等給賞之例,舊
軍千戶十年以上賞銀五十兩、絹三十匹,不及十年,比附十年以上謀克支。謀克
十年以上銀四十兩,絹二十五匹,不及十年銀三十兩、絹二十匹。蒲輦十年以上
銀三十兩,絹二十匹,不及十年銀二十兩,絹一十五匹。馬步正軍、阿里喜等勾
當不拘年分,放老正軍銀一十五兩、絹一十匹,阿里喜、旗鼓、吹笛、本司火頭
人等同銀八兩、絹五匹。三虞候千戶,十年以上銀四十兩,絹二十五匹。不及十
年銀三十兩、絹二十匹。謀克二十年以上銀五十兩、絹三十匹,十年以上銀三十
兩、絹二十匹,不及十年銀一十兩、絹一十五匹。蒲輦十年以上銀二十兩、絹一
十五匹,不及十年銀一十五兩、絹一十匹。正軍、阿里喜、勾當不拘年分,放老
正軍銀一十兩、絹七匹,阿里喜、旗鼓、吹笛、本司火頭人等同銀五兩,絹四匹。
北邊萬戶、千戶、謀克等,歷過軍功及年老放罷給賞之例(遷官同從吏部格),
正千戶管押萬戶,勾當過一十五年,遷兩官與從五品。不及一十五年年老放罷,
遷一官與正六品。若十年以下,遷一官賞銀絹六十兩匹。正謀克管押萬戶,勾當
一十五年遷兩官與正六品,不及一十五年年老放罷,遷一官與正七品,若十年以
下遷一官賞銀絹五十兩匹。正千戶官押千戶,勾當過二十年,遷一官與正六品,
不及二十年年老放罷,遷一官與正七品,若十年以下遷一官賞銀絹四十兩匹。正
謀克管押千戶以下,依河南、陝西體例。凡鎮防軍,每年試射,射若有出眾,上
等賞銀四兩,特異眾者賞十兩銀馬盂。簽充武衛軍,挈家赴京者,人日給六口糧,
馬四匹芻藁。
諸招軍月給例物。邊鋪軍錢五十貫、絹十匹。軍匠上中等錢五十貫、絹五匹,
下等錢四十貫、絹四匹。黃河埽兵錢三十貫、絹五匹,射糧軍及溝渠等處埽兵水
手,錢二十貫、絹二匹,士兵錢十貫、絹一匹。凡射糧軍指揮使及黃、沁埽兵指
揮使,錢粟七貫石、絹六匹,軍使錢粟六貫石、絹同上,什將錢二貫、粟三石,
春衣錢五貫、秋衣錢十貫。承局押官錢一貫五百文、粟二石,春衣錢五貫、秋衣
錢七貫。牢城並士兵錢八百文、粟二石,春衣錢四貫、秋衣錢六貫。邊鋪軍請給
與射糧軍同。河南、陝西、山東路統軍司鎮防甲軍、馬軍,猛安錢八貫、米五石
二斗、絹八匹、六馬芻粟,謀克錢六貫、米二石八斗、絹六匹、五馬芻粟,蒲輦
錢四貫、米石七斗、絹五匹、四馬芻粟,正軍錢二貫、米石五斗、絹四匹、綿十
五兩、兩馬芻粟,阿里喜錢一貫五百文、米七斗、絹三匹、綿十兩。步軍,猛安
馬二匹、謀克馬一匹芻粟。每馬給芻一束、粟五升,歲仲青野有青草馬可收養則
止,惟每猛安當差馬七十二匹,四時皆給。又定製河南、山東、河東歲給五月,
陝西六月。鎮防軍補買馬錢,河南路正軍五百文,阿里喜隨色人三百文,陝西、
山東路正軍三百文,阿里喜隨色人二百文。諸屯田被差及緣邊駐紥捉殺軍,猛安
月給錢六貫、米一石八斗、五馬芻粟,謀克錢四貫、米一石二斗、三馬芻粟,蒲
輦錢二貫、米六斗、二馬芻粟,正軍錢一貫五百文、米四斗、一馬芻粟,阿里喜
隨色人錢一貫、米四斗、一馬芻粟。德順軍指揮使錢六貫、米二石八斗、絹六匹、
三馬芻粟,軍使什將錢四貫、米一石七斗、絹五匹,給兩馬料,長行錢二貫、米
一石五斗、絹四匹、綿十五兩,給一馬料,奚軍謀克錢一貫五百文、米一石五斗、
綢絹春秋各一匹,給三馬料,蒲輦錢一貫、米二石七斗、綢絹同上,給二馬料,
長行錢一貫、米一石八斗、綢絹同上,飼一馬。北邊臨潢等處永屯駐軍,千戶錢
八貫、米五石二斗、絹八匹、飼馬六匹,步軍飼兩馬、地五頃,謀克錢六貫、米
二石八斗、絹六匹、飼五馬、地四頃,蒲輦錢四貫、米一石七斗、絹五匹、飼四
馬、地三頃,正軍錢二貫、米一石四斗五升、絹四匹、綿十五兩、飼兩馬、地二
頃,阿里喜錢一貫五百文、米七斗、絹三匹、綿十兩、地一頃,旗鼓司人與阿里
喜同,交替軍錢二貫、米四斗,阿里喜錢一貫五百文、米四斗。上番漢軍,千戶
月給錢三貫、糧四石、絹八匹、飼四馬,謀克錢二貫五百文、糧一石、絹六匹、
飼二馬,正軍錢二貫、米九斗五升、絹四匹。上京路永屯駐軍所除授,千戶月給
錢粟十五貫石、絹十匹、綿二十兩、飼三馬,謀克錢六貫、米二石八斗、絹六匹、
飼二馬,正軍月支錢二貫五百文、米一石二斗、絹四匹、綿十五兩、飼一馬,阿
里喜隨色人錢二貫、米一石二斗,絹四匹、綿十五兩。諸北邊永駐軍,月給補買
馬錢四百文,隨色人三百文。貞祐三年,軍前委差及掌軍官,規圖糧料,冒占職
役,皆無實員,又見職及遙授者,已有俸給,又與無職事者同支券糧,故時議欲
省員減所給之數,俟征行則全給之。及興定二年,彰化軍節度使張行信言:“一
軍充役,舉家廩給,蓋欲感悅士心,使為國盡力耳!至於無軍之家,復無丁男,
而其妻女猶受給何謂耶?”五年,京南行三司官石抹斡魯言:“京南、東、西三
路見屯軍戶,老幼四十萬口,歲費糧百四十餘萬石,皆坐食民租,甚非善計。”
語在《田制》。諸屯田軍人,如差防送,日給錢一百五十文。看管孝寧宮人,月
各給米五斗、柴一車、春秋衣粗布一段、秋絹二匹、綿一十五兩。諸黃院子年滿
者,以元請錢糧三分內,給一貫石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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