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經部三十五
○四書類一
《論語》、《孟子》,舊各為帙。《大學》、《中庸》,舊《禮記》之二篇。
其編為《四書》,自宋淳熙始。其懸為令甲,則自元延祐復科舉始。古來無是名
也。然二戴所錄《曲禮》、《檀弓》諸篇,非一人之書,迨立名曰《禮記》,
《禮記》遂為一家。即王逸所錄屈原、宋玉諸篇,《漢志》均謂之賦,迨立名曰
《楚詞》,《楚詞》亦遂為一家。元邱葵《周禮補亡序》稱聖朝以“六經”取士,
則當時固以《四書》為一經。前創後因,久則為律,是固難以一說拘矣。今從
《明史·藝文志》例,別立《四書》一門,亦所謂禮以義起也。朱彝尊《經義考》
於《四書》之前仍立《論語》、《孟子》二類;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凡說
《大學》、《中庸》者,皆附於禮類:蓋欲以不去餼羊略存古義。然朱子書行五
百載矣,趙岐、何晏以下,古籍存者寥寥;梁武帝《義疏》以下,且散佚並盡;
元、明以來之所解,皆自《四書》分出者耳。《明史》併入《四書》,蓋循其實。
今亦不復強析其名焉。
△《孟子正義》·十四卷(內府藏本)
漢趙岐注。其《疏》則舊本題“宋孫奭撰”。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初名
嘉,字台卿。永興二年,辟司空掾,遷皮氏長。延熹元年,中常侍唐衡兄玹為
京兆尹,與岐夙隙,岐避禍逃避四方,乃自改名字。後遇赦得出,拜并州刺史。
又遭黨錮十餘歲。中平元年,徵拜議郎,舉敦煌太守。後遷太僕,終太常。事跡
具《後漢書》本傳。奭字宗古,博平人。太宗端拱中九經及第,仁宗時官至兵部
侍郎、龍圖閣學士。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注即岐避難北海時在孫賓家夾柱中
所作。漢儒注經,多明訓詁名物,惟此注箋釋文句,乃似後世之口義,與古學稍
殊。然孔安國、馬融、鄭玄之注《論語》,今載於何晏《集解》者,體亦如是。
蓋《易》、《書》文皆最古,非通其訓詁則不明。《詩》、《禮》語皆徵實,非
明其名物亦不解。《論語》、《孟子》詞旨顯明,惟闡其義理而止,所謂言各有
當也。其中如謂宰予、子貢、有若緣孔子聖德高美而盛稱之,《孟子》知其太過,
故貶謂之污下之類,紕繆殊甚。以屈原憔悴為徵於色,以甯戚叩角為發於聲之類,
亦比擬不倫。然朱子作《孟子集注或問》,於岐說不甚掊擊。至於書中人名,惟
盆成括、告子不從其學於孟子之說,季孫、子叔不從其二弟子之說,餘皆從之。
書中字義,惟“折枝”訓按摩之類不取其說,餘亦多取之。蓋其說雖不及後來之
精密,而開闢荒蕪,俾後來得循途而深造,其功要不可泯也。胡爌《拾遺錄》
據李善《文選注》引《孟子》曰“墨子兼愛摩頂致於踵。”趙岐曰:“致,至也。”
知今本《經》文及《注》均與唐本不同。今證以孫奭《音義》所音,岐注亦多不
相應(語詳《孟子音義》條下),蓋已非舊本。至於《盡心》下篇“夫子之設科
也”,《注》稱“孟子曰:夫我設教授之科”云云,則顯為“予”字,今本乃作
“夫子”。又“萬子曰”句,《注》稱“萬子,萬章也”,則顯為子字,今本乃
作“萬章。”是又《注》文未改,而《經》文誤刊者矣。其《疏》雖稱孫奭作,
而《朱子語錄》則謂邵武士人假託、蔡季通識其人。今考《宋史·邢昺傳》,稱
昺於鹹平二年,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禮》、
《儀禮》、《公羊》、《穀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
義疏,不雲有《孟子正義》。《涑水紀聞》載奭所定著,有《論語、孝經、爾雅
正義》,亦不雲有《孟子正義》。其不出奭手,確然可信。其《疏》皆敷衍語氣,
如鄉塾講章。故《朱子語錄》謂其全不似疏體,不曾解出名物制度,只繞纏趙岐
之說。至岐《注》好用古事為比,《疏》多不得其根據。如《注》謂非禮之禮,
若陳質娶妻而長拜之;非義之義,若藉交報讎。此誠不得其出典(案藉交報讎以
謂藉交遊之力以報讎,如朱家、郭解,非有人姓藉名交也,疑不能明,謹附識於
此)。至於單豹養其內而虎食其外,事出《莊子》,亦不能舉,則弇陋太甚。朱
彝尊《經義考》摘其欲見西施者人輸金錢一文事,詭稱《史記》。今考《注》以
尾生為不虞之譽,以陳不瞻為求全之毀,《疏》亦並稱《史記》。尾生事實見
《莊子》,陳不瞻事實見《說苑》(案《說苑》作“陳不占”,蓋古字同音假借),
皆《史記》所無。如斯之類,益影撰無稽矣。以久列學官,姑仍舊本錄之爾。
△《論語義疏》·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魏何晏注,梁皇侃疏。書前有《奏進論語集解序》,題“光祿大夫關內侯孫
邕、光祿大夫鄭沖、散騎常侍中領軍安鄉亭侯曹羲、侍中荀顗、尚書駙馬都尉關
內侯何晏”五人之名。《晉書》載鄭沖與孫邕、何晏、曹羲、荀顗等共集《論語》
諸家訓詁之善者,義有不安,輒改易之,名《集解》。亦兼稱五人。今本乃獨稱
何晏。考陸德明《經典釋文》,於“《學而》第一”下題“集解”二字。注曰:
“一本作何晏集解。”又《序錄》曰“何晏集孔安國、包鹹、周氏、馬融、鄭玄、
陳群、王肅、周生烈之說,並下己意為《集解》。正始中上之,盛行於世。今以
為主”云云,是獨題晏名,其來久矣。殆晏以親貴總領其事歟?邕字宗儒,樂安
青州人。沖字文和,滎陽開封人。羲,沛國譙人,魏宗室子。顗字景倩,荀彧之
子。晏字平叔,南陽宛人,何進之孫,何鹹之子也。侃,《梁書》作偘,蓋字
異文。吳郡人,青州刺史皇象九世孫。武帝時官國子助教,尋拜散騎侍郎,兼助
教如故。大同十一年卒。事跡具《梁書·儒林傳》。《傳》稱所撰《禮記義》五
十卷、《論語義》十卷。《禮記義》久佚,此書宋《國史志》、《中興書目》、
晁公武《讀書志》、尤袤《遂初堂書目》皆尚著錄。《國史志》稱侃《疏》雖時
有鄙近,然博極群言,補諸書之未至,為後學所宗。蓋是時講學之風尚未甚熾,
儒者說經亦尚未盡廢古義,故史臣之論云爾。迨乾淳以後,講學家門戶日堅,羽
翼日眾,剷除異已,惟恐有一字之遺,遂無復稱引之者,而陳氏《書錄解題》
亦遂不著錄。知其佚在南宋時矣。惟唐時舊本流傳,存於海外。康熙九年,日本
國山井鼎等作《七經孟子考文》,自稱其國有是書,然中國無得其本者,故朱彝
尊《經義考》注曰:“未見”。今恭逢我皇上右文稽古,經籍道昌,乃發其光於
鯨波鮫室之中,藉海舶而登秘閣。殆若有神物捴訶,存漢、晉經學之一線,俾待
聖世而復顯者。其應運而來,信有非偶然者矣。據《中興書目》,稱侃以何晏
《集解》去取為《疏》十卷。又列晉衛瓘、繆播、欒肇、郭象、蔡謨、袁宏、江
淳、蔡系、李充、孫綽、周瑰、范甯、王珉等十三人爵里於前,雲“此十三家
是江熙所集。其解釋於何《集》(案“何集”二字,不甚可解,蓋何氏《集解》
之省文,今姑仍原本錄之)無妨者亦引取為說,以示廣聞”云云。此本之前,列
十三人爵里,數與《中興書目》合。惟“江厚”作“江淳”、“蔡溪”作“蔡系”、
“周懷”,作“周瑰”,殆傳寫異文歟?其《經》文與今本亦多異同。如“舉
一隅”句下有“而示之”三字,頗為冗贅,然與《文獻通考》所引石經《論語》
合。“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下有“已矣”二字,亦與錢曾《讀書敏
求記》所引高麗古本合。其《疏》文與余蕭客《古經解鉤沉》所引,雖字句或有
小異,而大旨悉合。知其確為古本,不出依託。觀《古文孝經》孔安國《傳》,
鮑氏知不足齋刻本信以為真,而《七經孟子考文》乃自言其偽,則彼國於授受源
流,分明有考,可據以為信也。至“臨之以莊則敬”作“臨民之以莊則敬”,
《七經孟子考文》亦疑其“民”字為誤衍,然謹守古本而不敢改,知彼國遞相傳
寫,偶然訛舛或有之,亦未嘗有所竄易矣。至何氏《集解》,異同尤夥。雖其中
以“包氏”為“苞氏”,以“陳恆”為“陳桓”之類,不可據者有之,而勝於明
刻監本者亦復不少,尤可以旁資考證也。
△《論語正義》·二十卷(內府藏本)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昺字叔明,曹州濟陰人。太平興國中擢九經及第。官
至禮部尚書。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書蓋鹹平二年詔昺改定舊疏,頒列學官,
至今承用,而傳刻頗訛。《集解》所引十三家,今本各題曰“某氏”,皇侃《義
疏》則均題其名。案《奏進序中》稱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侃《疏》亦曰:
“何集注皆呼人名,惟包獨言氏者,包名鹹,何家諱鹹,故不言也。”與《序》
文合。知今本為後來刊版之省文,然周氏與周生烈遂不可分,殊不如皇本之有別。
考邢昺《疏》中亦載皇侃何氏諱鹹之語,其疏“記其姓名”句則云:“《注》但
記其姓,而此連言名者,以著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謂名字之名也。”是昺所見之
本已惟題姓,故有是曲說。《七經孟子考文》稱其國皇侃《義疏》本為唐代所傳,
是亦一證矣。其文與皇侃所載亦異同不一,大抵互有短長。如《學而篇》“不患
人之不己知”章,皇《疏》有王肅《注》一條,《里仁篇》“君子之於天下也”
章,皇《疏》有何晏《注》一條,今本皆無。觀顧炎武《石經考》,以石經《儀
禮》校監版,或並經文全節漏落,則今本《集解》傳刻佚脫,蓋所不免。然蔡邕
石經《論語》於“而在蕭牆之內”句,兩本並存,見於《隸釋》。陸德明《經典
釋文》於諸本同異,亦皆並存。蓋唐以前經師授受,各守專門。雖經文亦不能畫
一,無論注文。固不必以此改彼,亦不必以彼改此。今仍從今本錄之,所以各存
其舊也。昺《疏》,《宋志》作十卷。今本二十卷,蓋後人依《論語》篇第析之。
晁公武《讀書志》稱其亦因皇侃所采諸儒之說,刊定而成。今觀其書,大抵翦皇
氏之枝蔓,而稍傅以義理。漢學、宋學,茲其轉關。是《疏》出而皇《疏》微,
迨伊、洛之說出而是《疏》又微。故《中興書目》曰:“其書於章句訓詁名物之
際詳矣。”蓋微言其未造精微也。然先有是《疏》,而後講學諸儒得沿泝以窺其
奧。祭先河而後海,亦何可以後來居上,遂盡廢其功乎?
△《論語筆解》·二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舊本題“唐韓愈、李翱同注”。中間所注,以“韓曰”、“李曰”為別。考
《張籍集》《祭韓愈》詩,有“《論語》未訖注,手跡今微茫”句。邵博《聞見
後錄》遂引為《論語》注未成之證。而李漢作《韓愈集序》,則稱有《論語注》
十卷,與籍詩異。王楙《野客叢談》又引為已成之證。晁公武《讀書志》稱《四
庫、邯鄲書目》皆無之,獨田氏《書目》有韓氏《論語》十卷,《筆解》兩卷。
是《論語注》外別出《筆解》矣。《新唐書·藝文志》載愈《論語注》十卷,亦
無《筆解》。惟鄭樵《通志》著錄二卷,與今本同。意其書出於北宋之末。然唐
李匡乂,宣宗大中時人也,所作《資暇錄》一條云:“《論語》‘宰予晝寢’,
梁武帝讀為寢室之寢。晝作胡卦反,且雲當為畫字,言其繪畫寢室。今人罕知其
由,鹹以為韓文公所訓解。”又一條云:“‘傷人乎不問馬’,今亦謂韓文公讀
不為否。”然則大中之前已有此本,未可謂為宋人偽撰。且“晝寢”一條今本有
之,“廄焚”一條今本不載,使作偽者剽掇此文,不應兩條相連,摭其一而遺其
一。又未可謂因此依託也。以意推之,疑愈注《論語》時,或先於簡端有所記錄,
翱亦間相討論,附書其間。迨書成之後,後人得其稿本,采注中所未載者,別錄
為二卷行之。如程子有《易傳》,而《遺書》之中又別有論《易》諸條;朱子有
《詩傳》,而朱鑒又為《詩傳遺說》之例。題曰《筆解》,明非所自編也。其今
本或有或無者,則由王存以前世無刊本,傳寫或有異同。邵博所稱三月字作音一
條,王楙所見本亦無之,則諸本互異之明證矣。王存本今未見。魏仲舉刻《韓文
五百家注》,以此書附末,今傳本亦稀。此本為明範欽從許勃本傳刻,前載勃
《序》,仍稱《筆解論語》一十卷,疑字誤也。又趙希弁《讀書附志》曰:“其
間‘翱曰’者,李習之也。”明舊本愈不著名,而翱所說則題名以別之。此本改
稱“韓曰”、“李曰”,亦非其舊矣。
△《孟子音義》·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孫奭撰。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於群經皆有《音義》,獨闕《孟子》。奭
奉敕校定趙岐《注》,因刊正唐張鎰《孟子音義》及丁公著《孟子手音》二書,
兼引陸善經《孟子注》以成此書。其《序》文前半,與世傳奭《孟子正義序》同。
蓋《正義》偽《序》,即緣此《序》而點竄也。書中所釋,稱一遵趙《注》,而
以今本校之,多不相符。如《梁惠王篇上》曰“集穆”、曰“太平”、曰“譎”,
《篇下》曰“恂”、曰“無墮”、曰“夫將”。《公孫丑篇上》曰“介者”,
《篇下》曰“素餐”、曰“藉道”、曰“危行”、曰“食功”。《滕文公篇上》
曰“景行”、曰“論語”、曰“力行近仁”、曰“師知”,《篇下》曰“素餐”、
曰“涅”、曰“駢躓”、曰“周公卬思”。《離婁篇上》曰“踣”、曰“恐栗”、
曰“三省”、曰“而錯”、曰“桐子”,《篇下》曰“不比”、曰“由天”、曰
“風諭”、曰“見幾”、曰“好言”、曰“忮”、曰“之行”、曰“行其”、曰
“五伯”、曰“辟害”、曰“跌”、曰“汙”。《萬章篇上》曰“百行”、曰
“舍小”,《篇下》曰“沮溺”、曰“景行”、曰“伊發有莘”。《告子篇上》
曰“長義”、曰“好下”、曰“幾成”,《篇下》曰“雨雪”、曰“瀌々”、
曰“見睍”、曰“或折”。《盡心篇上》曰“遠之”、曰“xia6*賤”、曰“邪辟”、
曰“辟若”、曰“蟠辟”、曰“論之一簣”、曰“瞀”、曰“柚<木莘>”、曰“和
寡”,《篇下》曰“遠禍”、曰“惡殺”、曰“捨生”、曰“為之”、曰“造”、
曰“臧否”、曰“自遺”、曰“子率”、曰“剖其末”、曰“孟子”。《篇敘》
曰“其行”、曰“當期”、曰“括”。凡六十有九條,皆今本《注》文所無。惟
《孟子注》之單行者,世有傳鈔宋本,尚可稽考。偽《正義》刪改其文,非復趙
岐原書,故與《音義》不相應也。因是書可以證岐《注》之舊,並可以證奭《疏》
之偽,則其有功典籍,亦不細矣。
(案:宋《禮部韻略》所附條式,自元祐中即以《論語》、《孟子》試士。
是當時已尊為經。而晁氏《讀書志》,《孟子》仍列儒家。至陳氏《書錄解題》,
始與《論語》同入經部。蓋宋尊《孟子》,始王安石。元祐諸人務與作難,故司
馬光《疑孟》,晁說之《詆孟》作焉。非攻《孟子》,攻安石也。白珽《湛淵靜
語》所記,言之頗詳。晁公武不列於經,猶說之之家學耳。陳振孫雖改晁氏之例,
列之於經,然其立說,乃以程子為詞,則亦非尊《孟子》,仍尊程子而已矣。考
趙岐《孟子題詞》,漢文帝時已以《論語孝經》、《孟子》同置博士。而孫奭是
編,實大中祥符間奉敕校刊《孟子》所修。然則表章之功,在漢為文帝,在宋為
真宗。訓釋之功,在漢為趙岐,在宋為孫奭,固不始於王安石,亦不始於程子。
紛紛門戶之愛憎,皆逐其末也。)
△《論語拾遺》·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蘇轍撰。轍有《詩傳》,已著錄。是書前有《自序》,稱少年為《論語略
解》,其兄軾謫黃州時,撰《論語說》,取所解十之二三。大觀丁亥,閒居潁川,
與其孫籀等講《論語》,因取軾說之未安者,重為此書。軾書,《宋志》作四卷,
《文獻通考》作十卷。今未見傳本,莫詳孰是,其說亦不可復考。此書所補凡二
十七章,其以“思無邪”為無思,以“從心不逾矩”為無心,頗涉禪理。以“苟
志於仁矣無惡也”為有愛而無惡,亦冤親平等之見。以“朝聞道夕死可矣”為雖
死而不亂,尤去來自如之義。蓋眉山之學本雜出於二氏故也。其顯駁軾說者凡三
條。“請討陳恆”一章,軾以為能克田氏則三桓不治而自服,孔子欲藉此以張公
室。轍則以為雖知其無益,而欲明君臣之義。“子見南子”及“齊人歸女樂”二
章,軾以為靈公未受命者故可,季桓子已受命者故不可。轍則以為諸侯之如衛靈
公者多,不可盡去。齊間孔子,魯君大夫已受其餌,孔子不去則坐受其禍。“泰
伯至德”一章,軾以為泰伯不居其名,故亂不作;魯隱、宋宣取其名,是以皆被
其禍。轍則以為魯之禍始於攝,宋之禍成於好戰,皆非讓之過。其說皆較軾為長。
他如以“剛毅木訥”與“巧言令色”相證,以“六蔽”章之不好學與“入孝出弟”
章之學文互勘,亦頗有所發明。歷來著錄,今亦存備一家焉。
△《孟子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蘇轍撰。舊本首題“潁濱遺老”字,乃其晚歲退居之號。以陳振孫《書錄
解題》考之,實少年作也。凡二十四章。一章謂聖人躬行仁義而利存,非以為利;
二章謂文王之囿七十里,乃山林藪澤與民共之;三章謂小大貴賤,其命無不出於
天,故曰畏天樂天。四章引責難於君,陳善閉邪,畜君為好君;五章謂浩然之氣
即子思之所謂誠;六章論養氣在學,而待其自至;七章論知言,曰知其所以病;
八章以克己復禮解射者正己;九章論貢之未善,由先王草創之初,故未能周密;
十章論陳仲子之廉,病在使天下之人無可同立之人;十六章論孔子以微罪行為上
以免君,下以免我;十八章論事天立命;十九章論順受其正;二十二章論進銳退
速;二十四章論擴充仁義:立義皆醇正不支。二十章以《周官》八議駁竊負而逃;
二十三章以司馬懿、楊堅得天下,言仁不必論得失:亦自有所見。惟十一章謂學
聖不如學道,十二章、十三章、十四章以孔子之論性難孟子之論性,十五章以智
屬夷惠、力屬孔子,十七章以貞而不亮難君子不亮,二十一章以形色天性為強飾
於外,皆未免駁雜。蓋瑕瑜互見之書也。然較其晚年著述純入佛老者,則謹嚴多
矣。
△《論語全解》·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陳祥道撰。祥道有《禮書》,已著錄。晁公武《讀書志》云:“王介甫
《論語注》,其子雱作《口義》,其徒陳用之作《解》。紹聖后皆行於場屋,為
當時所重。”又引或人言,謂用之書乃鄒浩所著,托之用之。考《宋史·藝文志》
別有鄒浩《論語解義》十卷,則浩所著原自為一書,並未托之祥道,疑或人所言
為誤。此本有祥道《自序》,首題“門人章粹校勘”,而每卷皆標曰“重慶陳用
之真本經論語全解”,未詳其義。豈爾時嘗以是本為經義通用之書,故云然耶?
祥道長於三《禮》之學,所作《禮書》,世多稱其精博。故詮釋《論語》,亦於
禮制最為明晰。如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章,則引《鄉飲酒》之義以明之。解
“師冕見”章,則引禮“待瞽者如老者”之義以明之。雖未必盡合經義,而旁引
曲證,頗為有見。又如“臧文仲居蔡”章,則云:“冀多良馬稱驥,瀘水之黑稱
盧,蔡出寶龜稱蔡。”於“《關雎》之亂”章,則云:“治汙謂之汙,治弊謂之
弊,治荒謂之荒,治亂謂之亂。”此類俱不免創立別解,而連類引伸,亦多有裨
於考證。惟其學術本宗信王氏,故往往雜據《莊子》之文以作證佐,殊非解經之
體。以其間徵引詳核,可取者多,故不以一眚掩焉。
△《孟子傳》·二十九卷(內府藏本)
宋張九成撰。九成字子韶,自號無垢居士。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紹興二
年進士第一人,授鎮東軍僉判,歷宗正少卿,兼侍講,權刑部待郎。忤秦檜,誣
以謗訕,謫居南安軍。檜死,起知溫州,匄祠歸。卒,贈太師崇國公,諡文忠。
事跡具《宋史》本傳。《宋史·藝文志》載九成《孟子拾遺》一卷,今附載《橫
浦集》中。《文獻通考》載九成《孟子解》十四卷,朱彝尊《經義考》注云“未
見”。此本為南宋舊槧,實作“孟子傳”,不作“孟子解”。又《盡心篇》已佚,
而《告子篇》以上已二十九卷,則亦不止十四卷,蓋《通考》傳寫誤也。九成之
學出於楊時,又喜與僧宗杲游,故不免雜於釋氏。所作《心傳》、《日新》二錄,
大抵以禪機詁儒理。故朱子作《雜學辨》,頗議其非。惟注是書,則以當時馮休
作《刪孟子》,李覯作《常語》,司馬光作《疑孟》,晁說之作《詆孟》,鄭厚
叔作《藝圃折衷》,皆以排斥《孟子》為事,故特發明於義利經權之辨,著《孟
子》尊王賤霸有大功,撥亂反正有大用。每一章為《解》一篇,主於闡揚宏旨,
不主於箋詁文句。是以曲折縱橫,全如論體。又辨治法者多,辨心法者少,故其
言亦切近事理,無由旁涉於空寂。在九成諸著作中,此為最醇。至於草芥、寇讎
之說,謂人君當知此理,而人臣不可有此心。觀其眸子之說,謂了與眊乃邪正
之分,不徒論其明暗,又必有孟子之學識,而後能分其邪正。尤能得文外微旨。
王若虛《滹南老人集》有《孟子辨惑》一卷,其《自述》有曰“孟子之書,隨機
立教,不主故常,凡引人於善地而已。司馬君實著所疑十餘篇,蓋淺近不足道也。
蘇氏解《論語》,與《孟子》辨者八,其論差勝。及細味之,亦皆失其本旨。張
九成最號深知者,而復不能盡。如論‘行仁政而王’、‘王者之不作’,曲為護
諱,不敢正言,而猥曰‘王者,王道也’,此猶是鄭厚叔輩之所見。至於對齊宣
湯武之問、辨任人食色之惑,皆置而不能措口”云云,蓋於諸家《注》中獨許九
成,而尚有所未盡慊。不知“行仁政而王”之類,文義分明,九成非不能解,特
以孟子之意欲拯當日之戰爭,九成之解則欲防後世之僣亂。雖郢書燕說,於世道
不為無益。至於湯武放伐、任人食色,闕其所疑,正足見立說之不苟。是固不足
為九成病也。
△《尊孟辨》·三卷、《續辨》·二卷、《別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余允文撰。允文字隱文,建安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載是書,卷數
與今本合。朱彝尊《經義考》僅雲附載《朱子全集》中,而條xia6*注“闕”字。蓋
自明中葉以後,已無完本矣。今考《永樂大典》所載,凡辨司馬光《疑孟》者十
一條,附《史剡》一條,辨李覯《常語》者十七條,鄭厚叔《藝圃折衷》者十條。
《續辨》則辨王充《論衡·刺孟》者十條,辨蘇軾《論語說》者八條。此後又有
《原孟》三篇,總括大意,以反覆申明之。其《尊孟辨》及《續辨》、《別錄》
之名,亦釐然具有條理,蓋猶完書。今約略篇頁,以《尊孟辨》為三卷,《續辨》
為二卷,《別錄》為一卷。冠原《序》於前,而系朱子《讀余氏尊孟辨說》於後。
首尾完具,復還舊觀,亦可謂久湮復顯之秘帙矣。考朱子集中有《與劉共父書》,
稱允文干預宋家產業,出言不遜,恐引惹方氏復來生事,令陳、吳二婦作狀經府
告之。則允文蓋武斷於鄉里者,其人品殊不足重。又周密《癸辛雜識》載,晁說
之著論非《孟子》。建炎中,宰相進擬除官。高宗以《孟子》發揮正道,說之何
人,乃敢非之,勒令致仕。然則允文此書,其亦窺伺意旨,迎合風氣而作,非真
能辟邪衛道者歟?然當群疑蜂起之日,能別白是非而定一尊,於經籍不為無功。
但就其書而觀,固卓然不磨之論也。
△《大學章句》·一卷、《論語集注》·十卷、《孟子集注》·七卷、《中
庸章句》·一卷(通行本)
宋朱子撰。案《論語》自漢文帝時立博士。《孟子》據趙岐《題詞》,文帝
時亦嘗立博士。以其旋罷,故史不載。《中庸說》二篇見《漢書·藝文志》。戴
顒《中庸傳》二卷,梁武帝《中庸講疏》一卷,見《隋書·經籍志》。惟《大學》
自唐以前無別行之本。然《書錄解題》載司馬光有《大學廣義》一卷、《中庸廣
義》一卷,已在二程以前,均不自洛閩諸儒始為表章。特其論說之詳,自二程始;
定著“四書”之名,則自朱子始耳。原本首《大學》,次《論語》,次《孟子》,
次《中庸》。書肆刊本以《大學》、《中庸》篇頁無多,並為一冊,遂移《中庸》
於《論語》前。明代科舉命題,又以作者先後,移《中庸》於《孟子》前。然非
宏旨所關,不必定復其舊也。《大學》古本為一篇。朱子則分別《經》、《傳》,
顛倒其舊次,補綴其闕文。《中庸》亦不從鄭注分節。故均謂之“章句”。《論
語》、《孟子》融會諸家之說,故謂之“集注”。猶何晏注《論語》,裒八家之
說稱《集解》也。惟晏《注》皆標其姓,朱子則或標或不標,例稍殊焉。《大學》
章句,諸儒頗有異同,然“所謂誠其意者”以下並用舊文,所特創者不過補《傳》
一章,要非增於八條目外。既於理無害,又於學者不為無裨,何必分門角逐歟?
《中庸》雖不從鄭《注》,而實較鄭《注》為精密。蓋考證之學,宋儒不及漢儒;
義理之學,漢儒亦不及宋儒。言豈一端,要各有當,況鄭《注》之善者,如“戒
慎乎其所不睹”四句,未嘗不採用其意;“雖有其位”一節,又未嘗不全襲其文。
觀其去取,具有鑒裁,尤不必定執古義以相爭也。《論語》、《孟子》亦頗取古
注。如《論語》“瑚璉”一條與《明堂位》不合,《孟子》“曹交”一《注》與
《春秋傳》不合,論者或以為疑。不知“瑚璉”用包鹹注,“曹交”用趙岐《注》,
非朱子杜撰也。又如“夫子之牆數仞”注“七尺曰仞”“掘井九仞”注“八尺曰
仞”,論者尤以為矛盾。不知“七尺”亦包鹹《注》,“八尺”亦趙岐《注》也。
是知鎔鑄群言,非出私見。苟不詳考所出,固未可概目以師心矣。大抵朱子平生
精力,殫於《四書》。其剖析疑似,辨別毫釐,實遠在《易本義》、《詩集傳》
上。讀其書者要當於大義微言求其根本。明以來攻朱子者務摭其名物度數之疏,
尊朱子者又並此末節而回護之,是均門戶之見,烏識朱子著書之意乎?
△《四書或問》·三十九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朱子撰。朱子既作《四書章句集注》,復以諸家之說紛錯不一,因設為問
答,明所以去取之意,以成此書。凡《大學》二卷、《中庸》三卷、《論語》二
十卷、《孟子》十四卷。其書非一時所著。《中庸或問》原與《輯略》俱附《章
句》之末。《論語》、《孟子》則各自為書。其合為一帙,蓋後來坊賈所並也。
中間《大學或問》用力最久。故朱子答潘恭叔問,嘗自稱諸書修得一過,《大學》
所改尤多,比舊已極詳密。《中庸或問》則朱子平日頗不自愜。《語類》載游某
問:“《中庸》編集如何?”曰:“緣前輩諸公說得多了,其間盡有差舛處,又
不欲盡駁難他底,所以難下手。不比《大學》,都未曾有人說。”又載朱子以
《中庸或問》授黃雲“亦未有滿意處。如評論程子諸子說處尚多粗”云云。
是其意猶以為未盡安也。至《論孟或問》,則與《集注》及《語類》之說往往多
所牴牾,後人或遂執《或問》以疑《集注》。不知《集注》屢經修改,至老未已,
而《或問》則無暇重編。故《年譜》稱《或問》之書,未嘗出以示人。書肆有竊
刊行者,亟請於縣官,追索其版。又《晦菴集》中有《與潘端叔書》曰:“《論
語或問》,此書久無工夫修得。只《集注》屢更不定,卻與《或問》前後不相應”
云云,可見異同之跡,即朱子亦不諱言。並錄存之,其與《集注》合者,可曉然
於折衷眾說之由;其於《集注》不合者,亦可知朱子當日原多未定之論,未可於
《語錄》、《文集》偶摘數語,即為不刊之典矣。
△《論孟精義》·三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朱子撰。初,朱子於隆興元年輯諸家說《論語》者為《要義》,其本不傳。
後九年為乾道壬辰,因復取二程、張子及范祖禹、呂希哲、呂大臨、謝良佐、游
酢、楊時、侯仲良、尹焞、周孚先等十二家之說,薈稡條疏,名之曰《論孟
精義》,而自為之序。時朱子年四十三。後刻版於豫章郡,又更其名曰《要義》。
《晦菴集》中有《書論語孟子要義序後》,曰“熹頃年編次此書,鋟版建陽,學
者傳之久矣。後細考之,程、張諸先生說尚或時有所遺脫。既加補塞,又得毗陵
周氏說四篇有半於建陽陳焞明仲,復以附於本章。豫章郡文學南康黃某商伯既
以刻於其學,又慮夫讀者疑於詳略之不同也,屬熹書於前《序》之左,且更定其
故號《精義》者曰《要義》”云云,是其事也。後又改其名曰《集義》,見於
《年譜》,今世刊本仍稱《精義》,蓋從朱子原《序》名之也。凡《論語》二十
卷,《孟子》十四卷。又各有《綱領》一篇,不入卷數。朱子初集是書,蓋本程
氏之學以發揮經旨。其後采攝菁華,撰成《集注》。中間異同疑似,當加剖析者,
又別著之於《或問》。似此書乃已棄之糟粕。然考諸《語錄》,乃謂:“讀《論
語》須將《精義》看。”又謂:“《語孟集義》中所載諸先生語,須是熟讀。一
一記於心下,時時將來玩味,久久自然理會得。”又似不以《集注》廢此書者。
故今亦仍錄存之焉。
△《中庸輯略》·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石{敦山}編。朱子刪定。{敦山}字子重,號克齋,新昌人。紹興十五年進
士,官至太常主簿,出知南康軍。《中庸》為《禮記》第三十一篇,孔穎達《疏》
引鄭玄《目錄》云:“此書於《別錄》屬通論。”《漢書·藝文志》有《中庸傳》
二篇,顏師古注曰:“今《禮記》中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子思之作。”
是書本以闡天人之奧,漢儒以無所附麗,編之《禮記》。實於五禮無所屬,故劉
向謂之“通論”,師古以為非本禮經也。梁武帝嘗作《義疏》,見於《隋志》,
然其書不傳。迨有宋諸儒研求性道,始定為心傳之要,而論說亦遂日詳。故{敦山}
輯是編,斷自周子、二程子、張子,而益以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
良、尹焞之說。初名《集解》。乾道癸巳,朱子為作《序》,極稱其謹密詳審。
越十有六年,淳熙己酉,朱子作《中庸章句》,因重為刪定,更名《輯略》,而
仍以《集解》原《序》冠其首。觀朱子《中庸章句自序》,稱“既定著《章句》
一篇,以俟後之君子,而一二同志復取石氏書刪其繁亂,名以《輯略》,且別為
《或問》以附其後”云云。據此,則是編及《或問》皆當與《中庸章句》合為一
書。其後《章句》孤行,而是編漸晦。明嘉靖中,御史新昌呂信卿始從唐順之得
宋槧舊本,刻之毗陵。凡先儒論說見於《或問》所駁者,多所芟節。如第九章游
氏以舜為絕學無為之說,楊氏有能斯有為之說、第十一章游氏離人立於獨未發有
念之說,多竟從刪薙,不復存其說於此書。至如第一章內所引程子答蘇季明之次
章,《或問》中亦力斥其記錄失真,而原文乃仍載書中。或為失於刊削,或為別
有取義,則其故不可得詳矣。
△《論語意原》·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鄭汝諧撰。汝諧有《東谷易翼傳》,已著錄。是編前有《自序》,稱:
“二程、橫渠、楊、謝諸公互相發明,然後《論語》之義顯。謂諸公有功於《論
語》則可,謂《論語》之義備見於諸公之書則不可。予於此書少而誦,長而辨,
研精覃思,以求其指歸。既斷以己說,復附以諸公之說,期歸於當而已。”又稱:
“初鐫版於贛、於洪。始意欲以誘掖晚學,失之太詳,輒掇其簡要者,復鐫於池
陽。”則汝諧此書,凡再易稿,亦可謂刻意研求矣。陳振孫《書錄解題》載《論
語意原》一卷,不著撰人。《宋志》因之。似乎尚別有一書適與同名。然振孫載
《詩總聞》訛為三卷,亦云不知撰人。及核其解題,則確為王質之書。疑所載者
即汝諧此書,偶未考其名也。真德秀《序》稱其學出於伊、洛,然所說頗與朱子
《集注》異。如以衛靈公問陳非不可對,乃有托而行;以子賤為人沉厚默簡,非
魯多君子,不能取其君子:皆足以備一解。至以“使民戰慄”為魯哀公之語、以
“見善如不及”二節連下“齊景公”、“伯夷叔齊”為一章,則大奇矣(案錢時
《四書管見》亦以“見善如不及”章與下章連合為一)。然綜其大致,則精密者
居多。故德秀稱其言雖異於先儒,而未嘗不合義理之正。朱子亦曰:“贛州所刊
《論語解》,乃是鄭舜舉侍郎者。中間略看,亦有好處。”是朱子亦不以其異己
為嫌也。
△《癸巳論語解》·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張栻撰,其書成於乾道九年,是年歲在癸巳,故名曰《癸巳論語解》。考
《朱子大全集》中備載與栻商訂此書之語,抉摘瑕疵多至一百一十八條,又訂其
誤字二條。以今所行本校之,從朱子改正者僅二十三條,餘則悉仍舊稿,似乎齗
齗不合。然“父在觀其志”一章,朱子謂舊有兩說,當從前說為順。反覆辨論,
至於二百餘言。而後作《論語集注》,乃竟用何晏《集解》所引孔安國義,仍與
栻說相同。蓋講學之家,於一字一句之異同,務必極言辨難,斷不肯附和依違。
中間筆舌相攻,或不免於激而求勝。迨學問漸粹,意氣漸平,乃是是非非,坦然
共白,不復回護其前說。此造詣之淺深,月異而歲不同者也。然則此一百一十八
條者,特一時各抒所見,共相商榷之言,未可以是為栻病。且二十三條之外,栻
不復改,朱子亦不復爭,當必有渙然冰釋,始異而終同者。更不必執文集舊稿,
以朱子之說相難矣。
△《癸巳孟子說》·七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張栻撰。是書亦成於乾道癸巳。於王霸之辨、義利之分,言之最明。《自
序》稱:“歲在戊子,綴所見為《孟子說》。明年冬,會有嚴陵之命,未及終篇。
辛卯歲自都司罷歸,秋冬行大江中,讀舊說,多不滿意,從而刪正之。還抵故廬,
又二載,始克繕寫。”蓋其由左司員外郎出知嚴州,退而家居時作也。栻之出也,
以諫除張說為執政,故是編於“臧倉沮孟子”及“王驩為輔行”兩章,皆微有寄
托於時事。至於解“交鄰”章云:“所謂畏天者,亦豈但事大國而無所為也,蓋
未嘗委於命而已。故修德行政、光啟王業者,太王也。養民訓兵、卒殄寇讎者,
句踐也。末及周平王,惟不怒驪山之事,故東周卒以不振。”其辭感憤,亦為南
渡而發。然皆推闡經義之所有,與胡安國《春秋傳》務於借事抒議而多失筆削之
旨者,固有殊焉。
△《石鼓論語問答》·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戴溪撰。溪有《續呂氏家塾讀詩記》,已著錄。是書卷首有寶慶元年許復
道《序》,稱淳熙丙午、丁未間,溪領石鼓書院山長,與湘中諸生集所聞而為此
書。朱子嘗一見之,以為近道。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載與《序》相符。其書詮
釋義理,持論醇正,而考據間有疏舛。如解“緇衣羔裘”節,先加明衣親身,次
加中衣,冬則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其說本於崔靈恩,不為無
據。然《詩·羔裘篇》孔《疏》謂:“《玉藻》:‘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又云:“以帛裹布非禮也。”鄭《注》云:“冕服中衣用素,朝服中衣用布。”
若皮弁之下即以錦衣為裼,即是以帛裹布。故知中衣在裼衣之上。其文甚明。溪
蓋未之深考。又解“吉月必朝服而朝”節,謂《玉藻》“天子玄端而朝日於東門
之外”不必依鄭《注》改“端”為“冕”,蓋稱端者通冠冕言之。其說亦據《樂
記》“端冕而聽古樂”鄭《注》“端為玄衣”、孔《疏》“端為玄冕。凡冕服皆
其制正幅,故稱端也”。然《玉藻》“天子玄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與下文“玄
端而居”對舉見異,故朝日玄冕即不得通稱玄端。此鄭所以決冕之誤為端,溪亦
失考也。然訓詁、義理,說經者向別兩家。各有所長,未可偏廢。溪能研究經意,
闡發微言,於學者不為無補,正不必以名物典故相繩矣。
△《蒙齋中庸講義》·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袁甫撰。甫字廣微,鄞縣人。寶文閣直學士燮之子。嘉定七年進士,官至
吏部侍郎,兼國子祭酒,權兵部尚書。謚正肅。事跡具《宋史》本傳。史稱所著
有《孟子解》,今未見傳本,殆已亡佚。此書散見《永樂大典》中,而史志顧未
之及。惟朱彝尊《經義考》有甫所撰《中庸詳說》二卷,注云“已佚”,或即是
書之別名歟?其書備列《經》文,逐節訓解。蓋平日錄以授門弟子者。中間委曲
推闡,往往言之不足,而重言以申之。其學出於楊簡,簡之學則出於陸九淵,故
立說多與九淵相合。如講“語大語小”一節云:“包羅天地,該括事物,天下不
能載者,惟君子能載之,而天下又何以載?幽通鬼神,微入毫髮,天下不能破者,
惟君子能破之,而天下又何以破?”此即《象山語錄》所云“天下莫能載者,道
大無外,若能載,則有分限矣。天下莫能破者,一事一物,纖悉微末,未嘗與道
相離”之說也。其講“自誠明”一節云:“誠不可傳,可傳者明。明即性也,不
在誠外也。”此即《象山語錄》所云“誠則明,明則誠,此非有次第,其理自如
此”之說也。其他宗旨,大都不出於此。雖主持過當,或不免惝恍無歸,要其心
得之處,未嘗不自成一家。謹依《經》排輯,釐為四卷,以存金溪之學派。至其
甚謬於理者,則於書中別加案語,考正其誤,以杜狂禪恣肆之漸焉。
△《四書集編》·二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真德秀撰。德秀字希元,浦城人。慶元五年進士,中詞科。紹定中拜參知
政事,進資政殿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卒諡文忠。事跡具《宋史·儒林傳》。此
書惟《大學》一卷、《中庸》一卷為德秀所手定。《大學章句序》後有題記一行,
稱“寶慶三年八月丁卯,後學真德秀編於學易齋”者,其成書年月也。其子志道
《序》,亦惟稱《大學》、《中庸》,而雲《論語、孟子集注》雖已點校,《集
編》則未成。鹹淳九年(案原本作“鹹寧九年”。宋無此年號,今改正)劉才之
《序》始稱“西山所編《中庸》、《大學》,惟《論》、《孟》二書闕焉。扣之
庭聞,則雲已經點校,但未編輯。是《論》、《孟》固未嘗無成書。一旦論諸堂
上,學正劉朴谿承謂《讀書記》中所載《論》、《孟》處,與今所刊《中庸》、
《大學》凡例同。其他如《文集》、《衍義》等書,亦有可採摭者。因勉其匯集
成書,凡五閱月而帙就,又五閱月而刊成”云云,是《論語》十卷、《孟子》十
四卷,皆劉承以德秀遺書補輯成之者也。朱子以《大學》、《中庸》、《論語》、
《孟子》合為《四書》,其《章句》多出新意,其《集注》雖參取舊文,而亦多
與先儒異。其所以去取之意,散見《或問》、《語類》、《文集》中,不能一一
載也。而《或問》、《語類》、《文集》又多一時未定之說與門人記錄失真之處,
故先後異同,重複顛舛,讀者往往病焉。是編博採朱子之說以相發明,復間附己
見以折衷訛異。志道《序》述德秀之言,自稱有銓擇刊潤之功,殆非虛語。趙順
孫《四書纂疏》備列德秀所著諸書,而不載其目。蓋至宋末始刊,其出最晚,順
孫未之見也。自是以後,踵而作者汗牛充棟,然其學皆不及德秀,故其書亦終不
及焉。
△《孟子集疏》·十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蔡模撰。模字仲覺,號覺軒,建安人。蔡沈之子,蔡抗之兄也。趙順孫
《四書纂疏》載模所著有《大學演說》、《論語集疏》、《孟子集疏》,今惟此
書存。據卷末抗《後序》,稱沈書以《論語·孟子集注》氣象涵蓄,語意精密,
至引而不發,尤未易讀。欲取《集義》、《或問》及張、呂諸賢門人高第往復問
答語,如朱子所謂蒐輯雜流、附益諸說者,類聚縷析,期於語脈分明,宗旨端的。
未及編次而卒。模乃與抗商榷以成此書,皆備列朱子《集注》原文,而發明其義,
故曰《集疏》,言如注之有疏也。然賈、孔諸《疏》循文闡衍,章句不遺。此則
或佐證注義,或旁推餘意,不盡一一比附。又謹守一家之說,亦不似疏文之曲引
博徵。大抵於諸說有所去取,而罕所辨訂。惟“不得於言”一條致疑於《語錄》、
《集注》之不同,以為未及修改。“效死而民勿去”一條引《語錄》謂《注》中
“義”字當改“經”字而已。又“是乃仁術”一條,《集注》以“術”為法之巧,
模則引蔡氏之說曰:“《樂記注》:術,所由也。”又曰:“術,猶道也。此言
仁術,恐是仁心所發之路。”又“禹疏九河”一條,《集注》以簡潔為兩河,模
則引《爾雅》九河以簡潔為一,謂《書傳》與《集注》少異,《書傳》實經先師
晚年所訂正,當以為定(案朱子訂正《書傳》,僅及《大禹謨》之半。此模委曲
回護之言不足為據)。又“仁之端也”,《集注》訓“端”為緒,蔡元定則訓
“端”為尾,亦兩存之。蓋他說與師說異,則舍他說從師說;師說與祖父說異,
則又不得不捨師說以從祖父之說。此亦人情之至也。然抗《序》稱始事於嘉熙己
亥,至丙午尚未敢脫稿,其簡汰頗為不苟。故所取甚約,而大義已皆賅括,迥異
後來鈔撮朱子之說,務以繁富相尚者。亦可知其淵源有自,知之確,故擇之精矣。
△《論語集說》·十卷(內府藏本)
宋蔡節撰。節,永嘉人。始末未詳。惟書首淳祐五年《進表》結銜稱“朝散
郎、試太府卿、兼樞密副都承旨”,末有淳祐丙午文學掾姜文龍《跋》,即進書
之次年也。其例於全用一家者則獨書姓名,於參用一兩家者則各注本語之下,雜
用眾說者則疊書姓名於末,潤色以己意者則曰本某氏,皆謂之曰“集”。或附己
說於後,則別曰“節謂”節自為說者,謂之曰“釋”。其互相發明之說,則夾注
於下。其推闡旁意之說,則低一字書之。是時朱子之說已行,故大旨率從《集注》。
其間偶有異同者,如“賢賢易色”謂賢人之賢為之改容更貌;“攻乎異端”謂攻
為攻擊、害為反貽吾道之害(案此鄭汝諧之說);“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謂知
魯之僣禘則名正、名正而天下不難治;“無所取材”謂無所取桴材(案此鄭玄之
說);“不有祝鮀之佞”三句謂美色尚不足以免禍、惟口才乃可免,“不圖為
樂之至於斯也”謂韶本揖遜之樂、今乃至於齊國(案此亦鄭汝諧之說);“五十
以學易”謂夫子是時年未五十,故云加年;“互鄉童子”一章不作錯簡;“不至
於穀”謂三年不能至於善,則所學已難乎有得;“沒階趨進”謂“進疑作退”;
“雖疏食菜羹瓜祭”謂瓜為如字,以祭字屬下句;“三嗅而作”謂“嗅”疑作
“嘆”(案此徐積之說),“冉有退朝”謂朝為從季氏至魯君之朝;“不恆其德”
一節謂別為一章;“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謂為子路之言;“有馬者借人乘之”
謂即史之闕文;“齊景公有馬千駟”章連上為一章(案此鄭汝諧、錢時二家之說);
“太師摯適齊”一章謂魯君荒於女樂,故樂官散去。其中惟“太師摯”一章可備
一說,餘皆牽強穿鑿。蓋朱子於注《易》、注《詩》,誠不免有所遺議。至於
《論語集注》,則平生精力具在於斯,其說較他家為確,務與立異,反至於不中
理也。然出入者不過此數條,其餘則皆詮釋簡明,詞約理該,終非胡文炳等所可
及焉。
△《中庸指歸》·一卷、《中庸分章》·一卷、《大學發微》·一卷、《大
學本旨》·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黎立武撰。立武字以常,新喻人。鹹淳中舉進士第三,仕至軍器少監,國
子司業。宋亡不仕,閒居三十年以終。立武官撫州時校文,舉吳澄充貢士,故澄
志其墓,自稱曰門人。又稱立武官秘省時,閱官書,愛二郭氏《中庸》。郭遊程
門,新喻謝尚書仕夷陵,嘗傳其學。將由謝溯程以嗣其傳,故言《大學》、《中
庸》等書間與世所崇尚者異義。蓋《中庸》之學傳自程子,後諸弟子各述師說,
門徑遂岐。游酢、楊時之說為朱子所取,而郭忠孝《中庸說》以中為性、以庸為
道,亦云程子晚年之定論。立武《中庸指歸》,皆闡此旨。至其《中庸》分章,
則以“天命之謂性”以下為一章,“仲尼曰”以下為二章,“君子之道費而隱”
以下為三章,“道不遠人”以下為四章,“君子素其位而行”以下為五章,“君
子之道,辟如行遠”以下為六章,“鬼神之為德”以下為七章,“哀公問政”以
下為八章,“誠者天之道也”以下為九章,“惟天下至誠”以下為十章,“誠者
自成”以下為十一章,“大哉聖人之道”以下為十二章,“仲尼祖述堯舜”以下
為十三章,“惟天下至聖”以下為十四章,“《詩》曰:衣錦尚絅”以下為十
五章。皆發明郭氏之旨,所言亦具有條理。其《大學》則《發微》一卷,謂曾子
傳道在一貫,悟道在忠恕,造道在《易》之《艮》。大旨以止至善為歸,而以誠
意為要。《本旨》一卷,仍用古本,皆以為曾子之書,不分《經》、《傳》,而
以所稱曾子為曾晳之言。要其歸宿,與程、朱亦未相牴牾,異乎王守仁等借古本
以伸己說者也。惟其謂《中庸》、《大學》皆通於《易》,列圖立說,絲連繩貫
而排之,則未免務為高論耳。此四書本合編,前有大德八年趙秉政《序》。其先
《中庸》後《大學》,蓋亦從《禮記》原次。此本從今本《四書》之序,移《大
學》於《中庸》前,而以秉政之《序》介於四書之間,殊失本旨。今釐正之,還
其舊第焉。
△《四書纂疏》·二十六卷(內府藏本)
宋趙順孫撰。順孫字格菴,括蒼人。考《黃溍集》有順孫《阡表》,曰:
“自考亭朱子合四書而為之說,其微詞奧旨散見於門人所記錄者,莫克互見。公
始採集以為《纂疏》。蓋公父少傅魏公雷,師事考亭門人滕先生璘,授以《尊所
聞集》。公以得於家庭者溯求考亭之原委,《纂疏》所由作也。”則順孫距朱子
三傳矣。故是書備引朱子之說,以翼《章句集注》。所旁引者惟黃榦、輔廣、陳
淳、陳孔碩、蔡淵、蔡沈、葉味道、胡泳、陳植、潘柄、黃士毅、真德秀、蔡模
一十三家,亦皆為朱子之學者,不旁涉也。鄧文原作胡炳文《四書通序》,頗病
順孫此書之冗濫,炳文亦頗摘其失。然經師所述,體例各殊。注者詞尚簡明,疏
者義存曲證。順孫書以《疏》為名,而《自序》雲“陪穎達、公彥後”,則固疏
體矣。繁而不殺,於理亦宜。文原殆未考孔、賈以來之舊式,故少見而多怪歟?
△《大學疏義》·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金履祥撰。履祥有《尚書考注》,已著錄。履祥籍隸蘭溪,於王柏為同郡,
故受業於王柏。然柏之學,其詆毀聖經,乖方殊甚。履祥則謹嚴篤實,猶有朱子
之遺。初,朱子定《大學章句》,復作《或問》以申明之。其後《章句》屢改,
而《或問》則不復改,故前後牴牾,學者猶有所疑。履祥因隨其章第,作《疏義》
以暢其旨,並作《指義》一篇以括其要,柳貫嘗為之序。朱彝尊《經義考》於二
書皆注“未見”,但據《一齋書目》著於錄。此本為金氏裔孫所刊,蓋出於彝尊
《經義考》之後。然僅存此《疏義》一卷,其《指義》及貫《序》則並佚之矣。
書中依文銓解,多所闡發。蓋仁宗延祐以前尚未復科舉之制,儒者多為明經計,
不為程試計,故其言切實,與後來時文講義異也。
△《論語集注考證》·十卷、《孟子集注考證》·七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金履祥撰。後有《自跋》,謂:“古書之有注者,必有疏。《論、孟考證》
即《集注》之疏。以有《纂疏》,故不名《疏》。而文義之詳明者,亦不敢贅。
但用《經典釋文》之例,表其疑難者疏之。”其書於朱子未定之說,但折衷歸一。
於事跡典故,考訂尤多。蓋《集注》以發明理道為主,於此類率沿襲舊文,未遑
詳核,故履祥拾遺補闕,以彌縫其隙,於朱子深為有功。惟其自稱此書不無微牾,
自我言之則為忠臣;自他人言之則為讒賊,則殊不可訓。夫經者古今之大常,理
者天下之公義。議論之得失惟其言,不惟其人。使所補正者果是,雖他人亦不失
為忠臣。使所補正者或非,雖弟子門人亦不免為讒賊。何以履祥則可,他人則必
不可?此宋元間門戶之見,非篤論也。其中如辨《論語注》“公孫枝”云:“案
《左傳》,當作公孫發,《集注》或傳寫之誤。”辨《孟子注》“許行神農之言,
史遷所謂農家者流”云:“《史記》六家無農家,《漢書·藝文志》九流之中乃
有農家。”皆為典確。至於辨《公劉》“后稷之曾孫”一條,謂公劉避桀居邠,
去后稷世遠,非其曾孫。不知古人凡遠祖多稱高祖,《左傳》郯子稱“我高祖少
皞”是也;凡遠孫多稱曾孫,《左傳》蒯聵稱“曾孫蒯瞶敢昭告皇祖文王”是
也。如此之類,則《注》不誤而履祥反誤,亦未盡確當不移。然其旁引曲證,不
苟異亦不苟同,視胡炳文輩拘墟回護,知有注而不知有經者,則相去遠矣。書凡
一十七卷。首有許謙《序》,後有呂遲《刊書跋》,猶為舊本。朱彝尊《經義考》
稱《一齋書目》作二卷,注曰“未見”。蓋沿襲之誤,不足據也。
《論語》、《孟子》,舊各為帙。《大學》、《中庸》,舊《禮記》之二篇。
其編為《四書》,自宋淳熙始。其懸為令甲,則自元延祐復科舉始。古來無是名
也。然二戴所錄《曲禮》、《檀弓》諸篇,非一人之書,迨立名曰《禮記》,
《禮記》遂為一家。即王逸所錄屈原、宋玉諸篇,《漢志》均謂之賦,迨立名曰
《楚詞》,《楚詞》亦遂為一家。元邱葵《周禮補亡序》稱聖朝以“六經”取士,
則當時固以《四書》為一經。前創後因,久則為律,是固難以一說拘矣。今從
《明史·藝文志》例,別立《四書》一門,亦所謂禮以義起也。朱彝尊《經義考》
於《四書》之前仍立《論語》、《孟子》二類;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凡說
《大學》、《中庸》者,皆附於禮類:蓋欲以不去餼羊略存古義。然朱子書行五
百載矣,趙岐、何晏以下,古籍存者寥寥;梁武帝《義疏》以下,且散佚並盡;
元、明以來之所解,皆自《四書》分出者耳。《明史》併入《四書》,蓋循其實。
今亦不復強析其名焉。
△《孟子正義》·十四卷(內府藏本)
漢趙岐注。其《疏》則舊本題“宋孫奭撰”。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初名
嘉,字台卿。永興二年,辟司空掾,遷皮氏長。延熹元年,中常侍唐衡兄玹為
京兆尹,與岐夙隙,岐避禍逃避四方,乃自改名字。後遇赦得出,拜并州刺史。
又遭黨錮十餘歲。中平元年,徵拜議郎,舉敦煌太守。後遷太僕,終太常。事跡
具《後漢書》本傳。奭字宗古,博平人。太宗端拱中九經及第,仁宗時官至兵部
侍郎、龍圖閣學士。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注即岐避難北海時在孫賓家夾柱中
所作。漢儒注經,多明訓詁名物,惟此注箋釋文句,乃似後世之口義,與古學稍
殊。然孔安國、馬融、鄭玄之注《論語》,今載於何晏《集解》者,體亦如是。
蓋《易》、《書》文皆最古,非通其訓詁則不明。《詩》、《禮》語皆徵實,非
明其名物亦不解。《論語》、《孟子》詞旨顯明,惟闡其義理而止,所謂言各有
當也。其中如謂宰予、子貢、有若緣孔子聖德高美而盛稱之,《孟子》知其太過,
故貶謂之污下之類,紕繆殊甚。以屈原憔悴為徵於色,以甯戚叩角為發於聲之類,
亦比擬不倫。然朱子作《孟子集注或問》,於岐說不甚掊擊。至於書中人名,惟
盆成括、告子不從其學於孟子之說,季孫、子叔不從其二弟子之說,餘皆從之。
書中字義,惟“折枝”訓按摩之類不取其說,餘亦多取之。蓋其說雖不及後來之
精密,而開闢荒蕪,俾後來得循途而深造,其功要不可泯也。胡爌《拾遺錄》
據李善《文選注》引《孟子》曰“墨子兼愛摩頂致於踵。”趙岐曰:“致,至也。”
知今本《經》文及《注》均與唐本不同。今證以孫奭《音義》所音,岐注亦多不
相應(語詳《孟子音義》條下),蓋已非舊本。至於《盡心》下篇“夫子之設科
也”,《注》稱“孟子曰:夫我設教授之科”云云,則顯為“予”字,今本乃作
“夫子”。又“萬子曰”句,《注》稱“萬子,萬章也”,則顯為子字,今本乃
作“萬章。”是又《注》文未改,而《經》文誤刊者矣。其《疏》雖稱孫奭作,
而《朱子語錄》則謂邵武士人假託、蔡季通識其人。今考《宋史·邢昺傳》,稱
昺於鹹平二年,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禮》、
《儀禮》、《公羊》、《穀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
義疏,不雲有《孟子正義》。《涑水紀聞》載奭所定著,有《論語、孝經、爾雅
正義》,亦不雲有《孟子正義》。其不出奭手,確然可信。其《疏》皆敷衍語氣,
如鄉塾講章。故《朱子語錄》謂其全不似疏體,不曾解出名物制度,只繞纏趙岐
之說。至岐《注》好用古事為比,《疏》多不得其根據。如《注》謂非禮之禮,
若陳質娶妻而長拜之;非義之義,若藉交報讎。此誠不得其出典(案藉交報讎以
謂藉交遊之力以報讎,如朱家、郭解,非有人姓藉名交也,疑不能明,謹附識於
此)。至於單豹養其內而虎食其外,事出《莊子》,亦不能舉,則弇陋太甚。朱
彝尊《經義考》摘其欲見西施者人輸金錢一文事,詭稱《史記》。今考《注》以
尾生為不虞之譽,以陳不瞻為求全之毀,《疏》亦並稱《史記》。尾生事實見
《莊子》,陳不瞻事實見《說苑》(案《說苑》作“陳不占”,蓋古字同音假借),
皆《史記》所無。如斯之類,益影撰無稽矣。以久列學官,姑仍舊本錄之爾。
△《論語義疏》·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魏何晏注,梁皇侃疏。書前有《奏進論語集解序》,題“光祿大夫關內侯孫
邕、光祿大夫鄭沖、散騎常侍中領軍安鄉亭侯曹羲、侍中荀顗、尚書駙馬都尉關
內侯何晏”五人之名。《晉書》載鄭沖與孫邕、何晏、曹羲、荀顗等共集《論語》
諸家訓詁之善者,義有不安,輒改易之,名《集解》。亦兼稱五人。今本乃獨稱
何晏。考陸德明《經典釋文》,於“《學而》第一”下題“集解”二字。注曰:
“一本作何晏集解。”又《序錄》曰“何晏集孔安國、包鹹、周氏、馬融、鄭玄、
陳群、王肅、周生烈之說,並下己意為《集解》。正始中上之,盛行於世。今以
為主”云云,是獨題晏名,其來久矣。殆晏以親貴總領其事歟?邕字宗儒,樂安
青州人。沖字文和,滎陽開封人。羲,沛國譙人,魏宗室子。顗字景倩,荀彧之
子。晏字平叔,南陽宛人,何進之孫,何鹹之子也。侃,《梁書》作偘,蓋字
異文。吳郡人,青州刺史皇象九世孫。武帝時官國子助教,尋拜散騎侍郎,兼助
教如故。大同十一年卒。事跡具《梁書·儒林傳》。《傳》稱所撰《禮記義》五
十卷、《論語義》十卷。《禮記義》久佚,此書宋《國史志》、《中興書目》、
晁公武《讀書志》、尤袤《遂初堂書目》皆尚著錄。《國史志》稱侃《疏》雖時
有鄙近,然博極群言,補諸書之未至,為後學所宗。蓋是時講學之風尚未甚熾,
儒者說經亦尚未盡廢古義,故史臣之論云爾。迨乾淳以後,講學家門戶日堅,羽
翼日眾,剷除異已,惟恐有一字之遺,遂無復稱引之者,而陳氏《書錄解題》
亦遂不著錄。知其佚在南宋時矣。惟唐時舊本流傳,存於海外。康熙九年,日本
國山井鼎等作《七經孟子考文》,自稱其國有是書,然中國無得其本者,故朱彝
尊《經義考》注曰:“未見”。今恭逢我皇上右文稽古,經籍道昌,乃發其光於
鯨波鮫室之中,藉海舶而登秘閣。殆若有神物捴訶,存漢、晉經學之一線,俾待
聖世而復顯者。其應運而來,信有非偶然者矣。據《中興書目》,稱侃以何晏
《集解》去取為《疏》十卷。又列晉衛瓘、繆播、欒肇、郭象、蔡謨、袁宏、江
淳、蔡系、李充、孫綽、周瑰、范甯、王珉等十三人爵里於前,雲“此十三家
是江熙所集。其解釋於何《集》(案“何集”二字,不甚可解,蓋何氏《集解》
之省文,今姑仍原本錄之)無妨者亦引取為說,以示廣聞”云云。此本之前,列
十三人爵里,數與《中興書目》合。惟“江厚”作“江淳”、“蔡溪”作“蔡系”、
“周懷”,作“周瑰”,殆傳寫異文歟?其《經》文與今本亦多異同。如“舉
一隅”句下有“而示之”三字,頗為冗贅,然與《文獻通考》所引石經《論語》
合。“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下有“已矣”二字,亦與錢曾《讀書敏
求記》所引高麗古本合。其《疏》文與余蕭客《古經解鉤沉》所引,雖字句或有
小異,而大旨悉合。知其確為古本,不出依託。觀《古文孝經》孔安國《傳》,
鮑氏知不足齋刻本信以為真,而《七經孟子考文》乃自言其偽,則彼國於授受源
流,分明有考,可據以為信也。至“臨之以莊則敬”作“臨民之以莊則敬”,
《七經孟子考文》亦疑其“民”字為誤衍,然謹守古本而不敢改,知彼國遞相傳
寫,偶然訛舛或有之,亦未嘗有所竄易矣。至何氏《集解》,異同尤夥。雖其中
以“包氏”為“苞氏”,以“陳恆”為“陳桓”之類,不可據者有之,而勝於明
刻監本者亦復不少,尤可以旁資考證也。
△《論語正義》·二十卷(內府藏本)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昺字叔明,曹州濟陰人。太平興國中擢九經及第。官
至禮部尚書。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書蓋鹹平二年詔昺改定舊疏,頒列學官,
至今承用,而傳刻頗訛。《集解》所引十三家,今本各題曰“某氏”,皇侃《義
疏》則均題其名。案《奏進序中》稱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侃《疏》亦曰:
“何集注皆呼人名,惟包獨言氏者,包名鹹,何家諱鹹,故不言也。”與《序》
文合。知今本為後來刊版之省文,然周氏與周生烈遂不可分,殊不如皇本之有別。
考邢昺《疏》中亦載皇侃何氏諱鹹之語,其疏“記其姓名”句則云:“《注》但
記其姓,而此連言名者,以著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謂名字之名也。”是昺所見之
本已惟題姓,故有是曲說。《七經孟子考文》稱其國皇侃《義疏》本為唐代所傳,
是亦一證矣。其文與皇侃所載亦異同不一,大抵互有短長。如《學而篇》“不患
人之不己知”章,皇《疏》有王肅《注》一條,《里仁篇》“君子之於天下也”
章,皇《疏》有何晏《注》一條,今本皆無。觀顧炎武《石經考》,以石經《儀
禮》校監版,或並經文全節漏落,則今本《集解》傳刻佚脫,蓋所不免。然蔡邕
石經《論語》於“而在蕭牆之內”句,兩本並存,見於《隸釋》。陸德明《經典
釋文》於諸本同異,亦皆並存。蓋唐以前經師授受,各守專門。雖經文亦不能畫
一,無論注文。固不必以此改彼,亦不必以彼改此。今仍從今本錄之,所以各存
其舊也。昺《疏》,《宋志》作十卷。今本二十卷,蓋後人依《論語》篇第析之。
晁公武《讀書志》稱其亦因皇侃所采諸儒之說,刊定而成。今觀其書,大抵翦皇
氏之枝蔓,而稍傅以義理。漢學、宋學,茲其轉關。是《疏》出而皇《疏》微,
迨伊、洛之說出而是《疏》又微。故《中興書目》曰:“其書於章句訓詁名物之
際詳矣。”蓋微言其未造精微也。然先有是《疏》,而後講學諸儒得沿泝以窺其
奧。祭先河而後海,亦何可以後來居上,遂盡廢其功乎?
△《論語筆解》·二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舊本題“唐韓愈、李翱同注”。中間所注,以“韓曰”、“李曰”為別。考
《張籍集》《祭韓愈》詩,有“《論語》未訖注,手跡今微茫”句。邵博《聞見
後錄》遂引為《論語》注未成之證。而李漢作《韓愈集序》,則稱有《論語注》
十卷,與籍詩異。王楙《野客叢談》又引為已成之證。晁公武《讀書志》稱《四
庫、邯鄲書目》皆無之,獨田氏《書目》有韓氏《論語》十卷,《筆解》兩卷。
是《論語注》外別出《筆解》矣。《新唐書·藝文志》載愈《論語注》十卷,亦
無《筆解》。惟鄭樵《通志》著錄二卷,與今本同。意其書出於北宋之末。然唐
李匡乂,宣宗大中時人也,所作《資暇錄》一條云:“《論語》‘宰予晝寢’,
梁武帝讀為寢室之寢。晝作胡卦反,且雲當為畫字,言其繪畫寢室。今人罕知其
由,鹹以為韓文公所訓解。”又一條云:“‘傷人乎不問馬’,今亦謂韓文公讀
不為否。”然則大中之前已有此本,未可謂為宋人偽撰。且“晝寢”一條今本有
之,“廄焚”一條今本不載,使作偽者剽掇此文,不應兩條相連,摭其一而遺其
一。又未可謂因此依託也。以意推之,疑愈注《論語》時,或先於簡端有所記錄,
翱亦間相討論,附書其間。迨書成之後,後人得其稿本,采注中所未載者,別錄
為二卷行之。如程子有《易傳》,而《遺書》之中又別有論《易》諸條;朱子有
《詩傳》,而朱鑒又為《詩傳遺說》之例。題曰《筆解》,明非所自編也。其今
本或有或無者,則由王存以前世無刊本,傳寫或有異同。邵博所稱三月字作音一
條,王楙所見本亦無之,則諸本互異之明證矣。王存本今未見。魏仲舉刻《韓文
五百家注》,以此書附末,今傳本亦稀。此本為明範欽從許勃本傳刻,前載勃
《序》,仍稱《筆解論語》一十卷,疑字誤也。又趙希弁《讀書附志》曰:“其
間‘翱曰’者,李習之也。”明舊本愈不著名,而翱所說則題名以別之。此本改
稱“韓曰”、“李曰”,亦非其舊矣。
△《孟子音義》·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孫奭撰。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於群經皆有《音義》,獨闕《孟子》。奭
奉敕校定趙岐《注》,因刊正唐張鎰《孟子音義》及丁公著《孟子手音》二書,
兼引陸善經《孟子注》以成此書。其《序》文前半,與世傳奭《孟子正義序》同。
蓋《正義》偽《序》,即緣此《序》而點竄也。書中所釋,稱一遵趙《注》,而
以今本校之,多不相符。如《梁惠王篇上》曰“集穆”、曰“太平”、曰“譎”,
《篇下》曰“恂”、曰“無墮”、曰“夫將”。《公孫丑篇上》曰“介者”,
《篇下》曰“素餐”、曰“藉道”、曰“危行”、曰“食功”。《滕文公篇上》
曰“景行”、曰“論語”、曰“力行近仁”、曰“師知”,《篇下》曰“素餐”、
曰“涅”、曰“駢躓”、曰“周公卬思”。《離婁篇上》曰“踣”、曰“恐栗”、
曰“三省”、曰“而錯”、曰“桐子”,《篇下》曰“不比”、曰“由天”、曰
“風諭”、曰“見幾”、曰“好言”、曰“忮”、曰“之行”、曰“行其”、曰
“五伯”、曰“辟害”、曰“跌”、曰“汙”。《萬章篇上》曰“百行”、曰
“舍小”,《篇下》曰“沮溺”、曰“景行”、曰“伊發有莘”。《告子篇上》
曰“長義”、曰“好下”、曰“幾成”,《篇下》曰“雨雪”、曰“瀌々”、
曰“見睍”、曰“或折”。《盡心篇上》曰“遠之”、曰“xia6*賤”、曰“邪辟”、
曰“辟若”、曰“蟠辟”、曰“論之一簣”、曰“瞀”、曰“柚<木莘>”、曰“和
寡”,《篇下》曰“遠禍”、曰“惡殺”、曰“捨生”、曰“為之”、曰“造”、
曰“臧否”、曰“自遺”、曰“子率”、曰“剖其末”、曰“孟子”。《篇敘》
曰“其行”、曰“當期”、曰“括”。凡六十有九條,皆今本《注》文所無。惟
《孟子注》之單行者,世有傳鈔宋本,尚可稽考。偽《正義》刪改其文,非復趙
岐原書,故與《音義》不相應也。因是書可以證岐《注》之舊,並可以證奭《疏》
之偽,則其有功典籍,亦不細矣。
(案:宋《禮部韻略》所附條式,自元祐中即以《論語》、《孟子》試士。
是當時已尊為經。而晁氏《讀書志》,《孟子》仍列儒家。至陳氏《書錄解題》,
始與《論語》同入經部。蓋宋尊《孟子》,始王安石。元祐諸人務與作難,故司
馬光《疑孟》,晁說之《詆孟》作焉。非攻《孟子》,攻安石也。白珽《湛淵靜
語》所記,言之頗詳。晁公武不列於經,猶說之之家學耳。陳振孫雖改晁氏之例,
列之於經,然其立說,乃以程子為詞,則亦非尊《孟子》,仍尊程子而已矣。考
趙岐《孟子題詞》,漢文帝時已以《論語孝經》、《孟子》同置博士。而孫奭是
編,實大中祥符間奉敕校刊《孟子》所修。然則表章之功,在漢為文帝,在宋為
真宗。訓釋之功,在漢為趙岐,在宋為孫奭,固不始於王安石,亦不始於程子。
紛紛門戶之愛憎,皆逐其末也。)
△《論語拾遺》·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蘇轍撰。轍有《詩傳》,已著錄。是書前有《自序》,稱少年為《論語略
解》,其兄軾謫黃州時,撰《論語說》,取所解十之二三。大觀丁亥,閒居潁川,
與其孫籀等講《論語》,因取軾說之未安者,重為此書。軾書,《宋志》作四卷,
《文獻通考》作十卷。今未見傳本,莫詳孰是,其說亦不可復考。此書所補凡二
十七章,其以“思無邪”為無思,以“從心不逾矩”為無心,頗涉禪理。以“苟
志於仁矣無惡也”為有愛而無惡,亦冤親平等之見。以“朝聞道夕死可矣”為雖
死而不亂,尤去來自如之義。蓋眉山之學本雜出於二氏故也。其顯駁軾說者凡三
條。“請討陳恆”一章,軾以為能克田氏則三桓不治而自服,孔子欲藉此以張公
室。轍則以為雖知其無益,而欲明君臣之義。“子見南子”及“齊人歸女樂”二
章,軾以為靈公未受命者故可,季桓子已受命者故不可。轍則以為諸侯之如衛靈
公者多,不可盡去。齊間孔子,魯君大夫已受其餌,孔子不去則坐受其禍。“泰
伯至德”一章,軾以為泰伯不居其名,故亂不作;魯隱、宋宣取其名,是以皆被
其禍。轍則以為魯之禍始於攝,宋之禍成於好戰,皆非讓之過。其說皆較軾為長。
他如以“剛毅木訥”與“巧言令色”相證,以“六蔽”章之不好學與“入孝出弟”
章之學文互勘,亦頗有所發明。歷來著錄,今亦存備一家焉。
△《孟子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蘇轍撰。舊本首題“潁濱遺老”字,乃其晚歲退居之號。以陳振孫《書錄
解題》考之,實少年作也。凡二十四章。一章謂聖人躬行仁義而利存,非以為利;
二章謂文王之囿七十里,乃山林藪澤與民共之;三章謂小大貴賤,其命無不出於
天,故曰畏天樂天。四章引責難於君,陳善閉邪,畜君為好君;五章謂浩然之氣
即子思之所謂誠;六章論養氣在學,而待其自至;七章論知言,曰知其所以病;
八章以克己復禮解射者正己;九章論貢之未善,由先王草創之初,故未能周密;
十章論陳仲子之廉,病在使天下之人無可同立之人;十六章論孔子以微罪行為上
以免君,下以免我;十八章論事天立命;十九章論順受其正;二十二章論進銳退
速;二十四章論擴充仁義:立義皆醇正不支。二十章以《周官》八議駁竊負而逃;
二十三章以司馬懿、楊堅得天下,言仁不必論得失:亦自有所見。惟十一章謂學
聖不如學道,十二章、十三章、十四章以孔子之論性難孟子之論性,十五章以智
屬夷惠、力屬孔子,十七章以貞而不亮難君子不亮,二十一章以形色天性為強飾
於外,皆未免駁雜。蓋瑕瑜互見之書也。然較其晚年著述純入佛老者,則謹嚴多
矣。
△《論語全解》·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陳祥道撰。祥道有《禮書》,已著錄。晁公武《讀書志》云:“王介甫
《論語注》,其子雱作《口義》,其徒陳用之作《解》。紹聖后皆行於場屋,為
當時所重。”又引或人言,謂用之書乃鄒浩所著,托之用之。考《宋史·藝文志》
別有鄒浩《論語解義》十卷,則浩所著原自為一書,並未托之祥道,疑或人所言
為誤。此本有祥道《自序》,首題“門人章粹校勘”,而每卷皆標曰“重慶陳用
之真本經論語全解”,未詳其義。豈爾時嘗以是本為經義通用之書,故云然耶?
祥道長於三《禮》之學,所作《禮書》,世多稱其精博。故詮釋《論語》,亦於
禮制最為明晰。如解“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章,則引《鄉飲酒》之義以明之。解
“師冕見”章,則引禮“待瞽者如老者”之義以明之。雖未必盡合經義,而旁引
曲證,頗為有見。又如“臧文仲居蔡”章,則云:“冀多良馬稱驥,瀘水之黑稱
盧,蔡出寶龜稱蔡。”於“《關雎》之亂”章,則云:“治汙謂之汙,治弊謂之
弊,治荒謂之荒,治亂謂之亂。”此類俱不免創立別解,而連類引伸,亦多有裨
於考證。惟其學術本宗信王氏,故往往雜據《莊子》之文以作證佐,殊非解經之
體。以其間徵引詳核,可取者多,故不以一眚掩焉。
△《孟子傳》·二十九卷(內府藏本)
宋張九成撰。九成字子韶,自號無垢居士。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紹興二
年進士第一人,授鎮東軍僉判,歷宗正少卿,兼侍講,權刑部待郎。忤秦檜,誣
以謗訕,謫居南安軍。檜死,起知溫州,匄祠歸。卒,贈太師崇國公,諡文忠。
事跡具《宋史》本傳。《宋史·藝文志》載九成《孟子拾遺》一卷,今附載《橫
浦集》中。《文獻通考》載九成《孟子解》十四卷,朱彝尊《經義考》注云“未
見”。此本為南宋舊槧,實作“孟子傳”,不作“孟子解”。又《盡心篇》已佚,
而《告子篇》以上已二十九卷,則亦不止十四卷,蓋《通考》傳寫誤也。九成之
學出於楊時,又喜與僧宗杲游,故不免雜於釋氏。所作《心傳》、《日新》二錄,
大抵以禪機詁儒理。故朱子作《雜學辨》,頗議其非。惟注是書,則以當時馮休
作《刪孟子》,李覯作《常語》,司馬光作《疑孟》,晁說之作《詆孟》,鄭厚
叔作《藝圃折衷》,皆以排斥《孟子》為事,故特發明於義利經權之辨,著《孟
子》尊王賤霸有大功,撥亂反正有大用。每一章為《解》一篇,主於闡揚宏旨,
不主於箋詁文句。是以曲折縱橫,全如論體。又辨治法者多,辨心法者少,故其
言亦切近事理,無由旁涉於空寂。在九成諸著作中,此為最醇。至於草芥、寇讎
之說,謂人君當知此理,而人臣不可有此心。觀其眸子之說,謂了與眊乃邪正
之分,不徒論其明暗,又必有孟子之學識,而後能分其邪正。尤能得文外微旨。
王若虛《滹南老人集》有《孟子辨惑》一卷,其《自述》有曰“孟子之書,隨機
立教,不主故常,凡引人於善地而已。司馬君實著所疑十餘篇,蓋淺近不足道也。
蘇氏解《論語》,與《孟子》辨者八,其論差勝。及細味之,亦皆失其本旨。張
九成最號深知者,而復不能盡。如論‘行仁政而王’、‘王者之不作’,曲為護
諱,不敢正言,而猥曰‘王者,王道也’,此猶是鄭厚叔輩之所見。至於對齊宣
湯武之問、辨任人食色之惑,皆置而不能措口”云云,蓋於諸家《注》中獨許九
成,而尚有所未盡慊。不知“行仁政而王”之類,文義分明,九成非不能解,特
以孟子之意欲拯當日之戰爭,九成之解則欲防後世之僣亂。雖郢書燕說,於世道
不為無益。至於湯武放伐、任人食色,闕其所疑,正足見立說之不苟。是固不足
為九成病也。
△《尊孟辨》·三卷、《續辨》·二卷、《別錄》·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余允文撰。允文字隱文,建安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載是書,卷數
與今本合。朱彝尊《經義考》僅雲附載《朱子全集》中,而條xia6*注“闕”字。蓋
自明中葉以後,已無完本矣。今考《永樂大典》所載,凡辨司馬光《疑孟》者十
一條,附《史剡》一條,辨李覯《常語》者十七條,鄭厚叔《藝圃折衷》者十條。
《續辨》則辨王充《論衡·刺孟》者十條,辨蘇軾《論語說》者八條。此後又有
《原孟》三篇,總括大意,以反覆申明之。其《尊孟辨》及《續辨》、《別錄》
之名,亦釐然具有條理,蓋猶完書。今約略篇頁,以《尊孟辨》為三卷,《續辨》
為二卷,《別錄》為一卷。冠原《序》於前,而系朱子《讀余氏尊孟辨說》於後。
首尾完具,復還舊觀,亦可謂久湮復顯之秘帙矣。考朱子集中有《與劉共父書》,
稱允文干預宋家產業,出言不遜,恐引惹方氏復來生事,令陳、吳二婦作狀經府
告之。則允文蓋武斷於鄉里者,其人品殊不足重。又周密《癸辛雜識》載,晁說
之著論非《孟子》。建炎中,宰相進擬除官。高宗以《孟子》發揮正道,說之何
人,乃敢非之,勒令致仕。然則允文此書,其亦窺伺意旨,迎合風氣而作,非真
能辟邪衛道者歟?然當群疑蜂起之日,能別白是非而定一尊,於經籍不為無功。
但就其書而觀,固卓然不磨之論也。
△《大學章句》·一卷、《論語集注》·十卷、《孟子集注》·七卷、《中
庸章句》·一卷(通行本)
宋朱子撰。案《論語》自漢文帝時立博士。《孟子》據趙岐《題詞》,文帝
時亦嘗立博士。以其旋罷,故史不載。《中庸說》二篇見《漢書·藝文志》。戴
顒《中庸傳》二卷,梁武帝《中庸講疏》一卷,見《隋書·經籍志》。惟《大學》
自唐以前無別行之本。然《書錄解題》載司馬光有《大學廣義》一卷、《中庸廣
義》一卷,已在二程以前,均不自洛閩諸儒始為表章。特其論說之詳,自二程始;
定著“四書”之名,則自朱子始耳。原本首《大學》,次《論語》,次《孟子》,
次《中庸》。書肆刊本以《大學》、《中庸》篇頁無多,並為一冊,遂移《中庸》
於《論語》前。明代科舉命題,又以作者先後,移《中庸》於《孟子》前。然非
宏旨所關,不必定復其舊也。《大學》古本為一篇。朱子則分別《經》、《傳》,
顛倒其舊次,補綴其闕文。《中庸》亦不從鄭注分節。故均謂之“章句”。《論
語》、《孟子》融會諸家之說,故謂之“集注”。猶何晏注《論語》,裒八家之
說稱《集解》也。惟晏《注》皆標其姓,朱子則或標或不標,例稍殊焉。《大學》
章句,諸儒頗有異同,然“所謂誠其意者”以下並用舊文,所特創者不過補《傳》
一章,要非增於八條目外。既於理無害,又於學者不為無裨,何必分門角逐歟?
《中庸》雖不從鄭《注》,而實較鄭《注》為精密。蓋考證之學,宋儒不及漢儒;
義理之學,漢儒亦不及宋儒。言豈一端,要各有當,況鄭《注》之善者,如“戒
慎乎其所不睹”四句,未嘗不採用其意;“雖有其位”一節,又未嘗不全襲其文。
觀其去取,具有鑒裁,尤不必定執古義以相爭也。《論語》、《孟子》亦頗取古
注。如《論語》“瑚璉”一條與《明堂位》不合,《孟子》“曹交”一《注》與
《春秋傳》不合,論者或以為疑。不知“瑚璉”用包鹹注,“曹交”用趙岐《注》,
非朱子杜撰也。又如“夫子之牆數仞”注“七尺曰仞”“掘井九仞”注“八尺曰
仞”,論者尤以為矛盾。不知“七尺”亦包鹹《注》,“八尺”亦趙岐《注》也。
是知鎔鑄群言,非出私見。苟不詳考所出,固未可概目以師心矣。大抵朱子平生
精力,殫於《四書》。其剖析疑似,辨別毫釐,實遠在《易本義》、《詩集傳》
上。讀其書者要當於大義微言求其根本。明以來攻朱子者務摭其名物度數之疏,
尊朱子者又並此末節而回護之,是均門戶之見,烏識朱子著書之意乎?
△《四書或問》·三十九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朱子撰。朱子既作《四書章句集注》,復以諸家之說紛錯不一,因設為問
答,明所以去取之意,以成此書。凡《大學》二卷、《中庸》三卷、《論語》二
十卷、《孟子》十四卷。其書非一時所著。《中庸或問》原與《輯略》俱附《章
句》之末。《論語》、《孟子》則各自為書。其合為一帙,蓋後來坊賈所並也。
中間《大學或問》用力最久。故朱子答潘恭叔問,嘗自稱諸書修得一過,《大學》
所改尤多,比舊已極詳密。《中庸或問》則朱子平日頗不自愜。《語類》載游某
問:“《中庸》編集如何?”曰:“緣前輩諸公說得多了,其間盡有差舛處,又
不欲盡駁難他底,所以難下手。不比《大學》,都未曾有人說。”又載朱子以
《中庸或問》授黃雲“亦未有滿意處。如評論程子諸子說處尚多粗”云云。
是其意猶以為未盡安也。至《論孟或問》,則與《集注》及《語類》之說往往多
所牴牾,後人或遂執《或問》以疑《集注》。不知《集注》屢經修改,至老未已,
而《或問》則無暇重編。故《年譜》稱《或問》之書,未嘗出以示人。書肆有竊
刊行者,亟請於縣官,追索其版。又《晦菴集》中有《與潘端叔書》曰:“《論
語或問》,此書久無工夫修得。只《集注》屢更不定,卻與《或問》前後不相應”
云云,可見異同之跡,即朱子亦不諱言。並錄存之,其與《集注》合者,可曉然
於折衷眾說之由;其於《集注》不合者,亦可知朱子當日原多未定之論,未可於
《語錄》、《文集》偶摘數語,即為不刊之典矣。
△《論孟精義》·三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朱子撰。初,朱子於隆興元年輯諸家說《論語》者為《要義》,其本不傳。
後九年為乾道壬辰,因復取二程、張子及范祖禹、呂希哲、呂大臨、謝良佐、游
酢、楊時、侯仲良、尹焞、周孚先等十二家之說,薈稡條疏,名之曰《論孟
精義》,而自為之序。時朱子年四十三。後刻版於豫章郡,又更其名曰《要義》。
《晦菴集》中有《書論語孟子要義序後》,曰“熹頃年編次此書,鋟版建陽,學
者傳之久矣。後細考之,程、張諸先生說尚或時有所遺脫。既加補塞,又得毗陵
周氏說四篇有半於建陽陳焞明仲,復以附於本章。豫章郡文學南康黃某商伯既
以刻於其學,又慮夫讀者疑於詳略之不同也,屬熹書於前《序》之左,且更定其
故號《精義》者曰《要義》”云云,是其事也。後又改其名曰《集義》,見於
《年譜》,今世刊本仍稱《精義》,蓋從朱子原《序》名之也。凡《論語》二十
卷,《孟子》十四卷。又各有《綱領》一篇,不入卷數。朱子初集是書,蓋本程
氏之學以發揮經旨。其後采攝菁華,撰成《集注》。中間異同疑似,當加剖析者,
又別著之於《或問》。似此書乃已棄之糟粕。然考諸《語錄》,乃謂:“讀《論
語》須將《精義》看。”又謂:“《語孟集義》中所載諸先生語,須是熟讀。一
一記於心下,時時將來玩味,久久自然理會得。”又似不以《集注》廢此書者。
故今亦仍錄存之焉。
△《中庸輯略》·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石{敦山}編。朱子刪定。{敦山}字子重,號克齋,新昌人。紹興十五年進
士,官至太常主簿,出知南康軍。《中庸》為《禮記》第三十一篇,孔穎達《疏》
引鄭玄《目錄》云:“此書於《別錄》屬通論。”《漢書·藝文志》有《中庸傳》
二篇,顏師古注曰:“今《禮記》中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子思之作。”
是書本以闡天人之奧,漢儒以無所附麗,編之《禮記》。實於五禮無所屬,故劉
向謂之“通論”,師古以為非本禮經也。梁武帝嘗作《義疏》,見於《隋志》,
然其書不傳。迨有宋諸儒研求性道,始定為心傳之要,而論說亦遂日詳。故{敦山}
輯是編,斷自周子、二程子、張子,而益以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
良、尹焞之說。初名《集解》。乾道癸巳,朱子為作《序》,極稱其謹密詳審。
越十有六年,淳熙己酉,朱子作《中庸章句》,因重為刪定,更名《輯略》,而
仍以《集解》原《序》冠其首。觀朱子《中庸章句自序》,稱“既定著《章句》
一篇,以俟後之君子,而一二同志復取石氏書刪其繁亂,名以《輯略》,且別為
《或問》以附其後”云云。據此,則是編及《或問》皆當與《中庸章句》合為一
書。其後《章句》孤行,而是編漸晦。明嘉靖中,御史新昌呂信卿始從唐順之得
宋槧舊本,刻之毗陵。凡先儒論說見於《或問》所駁者,多所芟節。如第九章游
氏以舜為絕學無為之說,楊氏有能斯有為之說、第十一章游氏離人立於獨未發有
念之說,多竟從刪薙,不復存其說於此書。至如第一章內所引程子答蘇季明之次
章,《或問》中亦力斥其記錄失真,而原文乃仍載書中。或為失於刊削,或為別
有取義,則其故不可得詳矣。
△《論語意原》·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鄭汝諧撰。汝諧有《東谷易翼傳》,已著錄。是編前有《自序》,稱:
“二程、橫渠、楊、謝諸公互相發明,然後《論語》之義顯。謂諸公有功於《論
語》則可,謂《論語》之義備見於諸公之書則不可。予於此書少而誦,長而辨,
研精覃思,以求其指歸。既斷以己說,復附以諸公之說,期歸於當而已。”又稱:
“初鐫版於贛、於洪。始意欲以誘掖晚學,失之太詳,輒掇其簡要者,復鐫於池
陽。”則汝諧此書,凡再易稿,亦可謂刻意研求矣。陳振孫《書錄解題》載《論
語意原》一卷,不著撰人。《宋志》因之。似乎尚別有一書適與同名。然振孫載
《詩總聞》訛為三卷,亦云不知撰人。及核其解題,則確為王質之書。疑所載者
即汝諧此書,偶未考其名也。真德秀《序》稱其學出於伊、洛,然所說頗與朱子
《集注》異。如以衛靈公問陳非不可對,乃有托而行;以子賤為人沉厚默簡,非
魯多君子,不能取其君子:皆足以備一解。至以“使民戰慄”為魯哀公之語、以
“見善如不及”二節連下“齊景公”、“伯夷叔齊”為一章,則大奇矣(案錢時
《四書管見》亦以“見善如不及”章與下章連合為一)。然綜其大致,則精密者
居多。故德秀稱其言雖異於先儒,而未嘗不合義理之正。朱子亦曰:“贛州所刊
《論語解》,乃是鄭舜舉侍郎者。中間略看,亦有好處。”是朱子亦不以其異己
為嫌也。
△《癸巳論語解》·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張栻撰,其書成於乾道九年,是年歲在癸巳,故名曰《癸巳論語解》。考
《朱子大全集》中備載與栻商訂此書之語,抉摘瑕疵多至一百一十八條,又訂其
誤字二條。以今所行本校之,從朱子改正者僅二十三條,餘則悉仍舊稿,似乎齗
齗不合。然“父在觀其志”一章,朱子謂舊有兩說,當從前說為順。反覆辨論,
至於二百餘言。而後作《論語集注》,乃竟用何晏《集解》所引孔安國義,仍與
栻說相同。蓋講學之家,於一字一句之異同,務必極言辨難,斷不肯附和依違。
中間筆舌相攻,或不免於激而求勝。迨學問漸粹,意氣漸平,乃是是非非,坦然
共白,不復回護其前說。此造詣之淺深,月異而歲不同者也。然則此一百一十八
條者,特一時各抒所見,共相商榷之言,未可以是為栻病。且二十三條之外,栻
不復改,朱子亦不復爭,當必有渙然冰釋,始異而終同者。更不必執文集舊稿,
以朱子之說相難矣。
△《癸巳孟子說》·七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宋張栻撰。是書亦成於乾道癸巳。於王霸之辨、義利之分,言之最明。《自
序》稱:“歲在戊子,綴所見為《孟子說》。明年冬,會有嚴陵之命,未及終篇。
辛卯歲自都司罷歸,秋冬行大江中,讀舊說,多不滿意,從而刪正之。還抵故廬,
又二載,始克繕寫。”蓋其由左司員外郎出知嚴州,退而家居時作也。栻之出也,
以諫除張說為執政,故是編於“臧倉沮孟子”及“王驩為輔行”兩章,皆微有寄
托於時事。至於解“交鄰”章云:“所謂畏天者,亦豈但事大國而無所為也,蓋
未嘗委於命而已。故修德行政、光啟王業者,太王也。養民訓兵、卒殄寇讎者,
句踐也。末及周平王,惟不怒驪山之事,故東周卒以不振。”其辭感憤,亦為南
渡而發。然皆推闡經義之所有,與胡安國《春秋傳》務於借事抒議而多失筆削之
旨者,固有殊焉。
△《石鼓論語問答》·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戴溪撰。溪有《續呂氏家塾讀詩記》,已著錄。是書卷首有寶慶元年許復
道《序》,稱淳熙丙午、丁未間,溪領石鼓書院山長,與湘中諸生集所聞而為此
書。朱子嘗一見之,以為近道。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載與《序》相符。其書詮
釋義理,持論醇正,而考據間有疏舛。如解“緇衣羔裘”節,先加明衣親身,次
加中衣,冬則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其說本於崔靈恩,不為無
據。然《詩·羔裘篇》孔《疏》謂:“《玉藻》:‘君衣狐白裘,錦衣以裼之。’”
又云:“以帛裹布非禮也。”鄭《注》云:“冕服中衣用素,朝服中衣用布。”
若皮弁之下即以錦衣為裼,即是以帛裹布。故知中衣在裼衣之上。其文甚明。溪
蓋未之深考。又解“吉月必朝服而朝”節,謂《玉藻》“天子玄端而朝日於東門
之外”不必依鄭《注》改“端”為“冕”,蓋稱端者通冠冕言之。其說亦據《樂
記》“端冕而聽古樂”鄭《注》“端為玄衣”、孔《疏》“端為玄冕。凡冕服皆
其制正幅,故稱端也”。然《玉藻》“天子玄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與下文“玄
端而居”對舉見異,故朝日玄冕即不得通稱玄端。此鄭所以決冕之誤為端,溪亦
失考也。然訓詁、義理,說經者向別兩家。各有所長,未可偏廢。溪能研究經意,
闡發微言,於學者不為無補,正不必以名物典故相繩矣。
△《蒙齋中庸講義》·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袁甫撰。甫字廣微,鄞縣人。寶文閣直學士燮之子。嘉定七年進士,官至
吏部侍郎,兼國子祭酒,權兵部尚書。謚正肅。事跡具《宋史》本傳。史稱所著
有《孟子解》,今未見傳本,殆已亡佚。此書散見《永樂大典》中,而史志顧未
之及。惟朱彝尊《經義考》有甫所撰《中庸詳說》二卷,注云“已佚”,或即是
書之別名歟?其書備列《經》文,逐節訓解。蓋平日錄以授門弟子者。中間委曲
推闡,往往言之不足,而重言以申之。其學出於楊簡,簡之學則出於陸九淵,故
立說多與九淵相合。如講“語大語小”一節云:“包羅天地,該括事物,天下不
能載者,惟君子能載之,而天下又何以載?幽通鬼神,微入毫髮,天下不能破者,
惟君子能破之,而天下又何以破?”此即《象山語錄》所云“天下莫能載者,道
大無外,若能載,則有分限矣。天下莫能破者,一事一物,纖悉微末,未嘗與道
相離”之說也。其講“自誠明”一節云:“誠不可傳,可傳者明。明即性也,不
在誠外也。”此即《象山語錄》所云“誠則明,明則誠,此非有次第,其理自如
此”之說也。其他宗旨,大都不出於此。雖主持過當,或不免惝恍無歸,要其心
得之處,未嘗不自成一家。謹依《經》排輯,釐為四卷,以存金溪之學派。至其
甚謬於理者,則於書中別加案語,考正其誤,以杜狂禪恣肆之漸焉。
△《四書集編》·二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真德秀撰。德秀字希元,浦城人。慶元五年進士,中詞科。紹定中拜參知
政事,進資政殿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卒諡文忠。事跡具《宋史·儒林傳》。此
書惟《大學》一卷、《中庸》一卷為德秀所手定。《大學章句序》後有題記一行,
稱“寶慶三年八月丁卯,後學真德秀編於學易齋”者,其成書年月也。其子志道
《序》,亦惟稱《大學》、《中庸》,而雲《論語、孟子集注》雖已點校,《集
編》則未成。鹹淳九年(案原本作“鹹寧九年”。宋無此年號,今改正)劉才之
《序》始稱“西山所編《中庸》、《大學》,惟《論》、《孟》二書闕焉。扣之
庭聞,則雲已經點校,但未編輯。是《論》、《孟》固未嘗無成書。一旦論諸堂
上,學正劉朴谿承謂《讀書記》中所載《論》、《孟》處,與今所刊《中庸》、
《大學》凡例同。其他如《文集》、《衍義》等書,亦有可採摭者。因勉其匯集
成書,凡五閱月而帙就,又五閱月而刊成”云云,是《論語》十卷、《孟子》十
四卷,皆劉承以德秀遺書補輯成之者也。朱子以《大學》、《中庸》、《論語》、
《孟子》合為《四書》,其《章句》多出新意,其《集注》雖參取舊文,而亦多
與先儒異。其所以去取之意,散見《或問》、《語類》、《文集》中,不能一一
載也。而《或問》、《語類》、《文集》又多一時未定之說與門人記錄失真之處,
故先後異同,重複顛舛,讀者往往病焉。是編博採朱子之說以相發明,復間附己
見以折衷訛異。志道《序》述德秀之言,自稱有銓擇刊潤之功,殆非虛語。趙順
孫《四書纂疏》備列德秀所著諸書,而不載其目。蓋至宋末始刊,其出最晚,順
孫未之見也。自是以後,踵而作者汗牛充棟,然其學皆不及德秀,故其書亦終不
及焉。
△《孟子集疏》·十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蔡模撰。模字仲覺,號覺軒,建安人。蔡沈之子,蔡抗之兄也。趙順孫
《四書纂疏》載模所著有《大學演說》、《論語集疏》、《孟子集疏》,今惟此
書存。據卷末抗《後序》,稱沈書以《論語·孟子集注》氣象涵蓄,語意精密,
至引而不發,尤未易讀。欲取《集義》、《或問》及張、呂諸賢門人高第往復問
答語,如朱子所謂蒐輯雜流、附益諸說者,類聚縷析,期於語脈分明,宗旨端的。
未及編次而卒。模乃與抗商榷以成此書,皆備列朱子《集注》原文,而發明其義,
故曰《集疏》,言如注之有疏也。然賈、孔諸《疏》循文闡衍,章句不遺。此則
或佐證注義,或旁推餘意,不盡一一比附。又謹守一家之說,亦不似疏文之曲引
博徵。大抵於諸說有所去取,而罕所辨訂。惟“不得於言”一條致疑於《語錄》、
《集注》之不同,以為未及修改。“效死而民勿去”一條引《語錄》謂《注》中
“義”字當改“經”字而已。又“是乃仁術”一條,《集注》以“術”為法之巧,
模則引蔡氏之說曰:“《樂記注》:術,所由也。”又曰:“術,猶道也。此言
仁術,恐是仁心所發之路。”又“禹疏九河”一條,《集注》以簡潔為兩河,模
則引《爾雅》九河以簡潔為一,謂《書傳》與《集注》少異,《書傳》實經先師
晚年所訂正,當以為定(案朱子訂正《書傳》,僅及《大禹謨》之半。此模委曲
回護之言不足為據)。又“仁之端也”,《集注》訓“端”為緒,蔡元定則訓
“端”為尾,亦兩存之。蓋他說與師說異,則舍他說從師說;師說與祖父說異,
則又不得不捨師說以從祖父之說。此亦人情之至也。然抗《序》稱始事於嘉熙己
亥,至丙午尚未敢脫稿,其簡汰頗為不苟。故所取甚約,而大義已皆賅括,迥異
後來鈔撮朱子之說,務以繁富相尚者。亦可知其淵源有自,知之確,故擇之精矣。
△《論語集說》·十卷(內府藏本)
宋蔡節撰。節,永嘉人。始末未詳。惟書首淳祐五年《進表》結銜稱“朝散
郎、試太府卿、兼樞密副都承旨”,末有淳祐丙午文學掾姜文龍《跋》,即進書
之次年也。其例於全用一家者則獨書姓名,於參用一兩家者則各注本語之下,雜
用眾說者則疊書姓名於末,潤色以己意者則曰本某氏,皆謂之曰“集”。或附己
說於後,則別曰“節謂”節自為說者,謂之曰“釋”。其互相發明之說,則夾注
於下。其推闡旁意之說,則低一字書之。是時朱子之說已行,故大旨率從《集注》。
其間偶有異同者,如“賢賢易色”謂賢人之賢為之改容更貌;“攻乎異端”謂攻
為攻擊、害為反貽吾道之害(案此鄭汝諧之說);“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謂知
魯之僣禘則名正、名正而天下不難治;“無所取材”謂無所取桴材(案此鄭玄之
說);“不有祝鮀之佞”三句謂美色尚不足以免禍、惟口才乃可免,“不圖為
樂之至於斯也”謂韶本揖遜之樂、今乃至於齊國(案此亦鄭汝諧之說);“五十
以學易”謂夫子是時年未五十,故云加年;“互鄉童子”一章不作錯簡;“不至
於穀”謂三年不能至於善,則所學已難乎有得;“沒階趨進”謂“進疑作退”;
“雖疏食菜羹瓜祭”謂瓜為如字,以祭字屬下句;“三嗅而作”謂“嗅”疑作
“嘆”(案此徐積之說),“冉有退朝”謂朝為從季氏至魯君之朝;“不恆其德”
一節謂別為一章;“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謂為子路之言;“有馬者借人乘之”
謂即史之闕文;“齊景公有馬千駟”章連上為一章(案此鄭汝諧、錢時二家之說);
“太師摯適齊”一章謂魯君荒於女樂,故樂官散去。其中惟“太師摯”一章可備
一說,餘皆牽強穿鑿。蓋朱子於注《易》、注《詩》,誠不免有所遺議。至於
《論語集注》,則平生精力具在於斯,其說較他家為確,務與立異,反至於不中
理也。然出入者不過此數條,其餘則皆詮釋簡明,詞約理該,終非胡文炳等所可
及焉。
△《中庸指歸》·一卷、《中庸分章》·一卷、《大學發微》·一卷、《大
學本旨》·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黎立武撰。立武字以常,新喻人。鹹淳中舉進士第三,仕至軍器少監,國
子司業。宋亡不仕,閒居三十年以終。立武官撫州時校文,舉吳澄充貢士,故澄
志其墓,自稱曰門人。又稱立武官秘省時,閱官書,愛二郭氏《中庸》。郭遊程
門,新喻謝尚書仕夷陵,嘗傳其學。將由謝溯程以嗣其傳,故言《大學》、《中
庸》等書間與世所崇尚者異義。蓋《中庸》之學傳自程子,後諸弟子各述師說,
門徑遂岐。游酢、楊時之說為朱子所取,而郭忠孝《中庸說》以中為性、以庸為
道,亦云程子晚年之定論。立武《中庸指歸》,皆闡此旨。至其《中庸》分章,
則以“天命之謂性”以下為一章,“仲尼曰”以下為二章,“君子之道費而隱”
以下為三章,“道不遠人”以下為四章,“君子素其位而行”以下為五章,“君
子之道,辟如行遠”以下為六章,“鬼神之為德”以下為七章,“哀公問政”以
下為八章,“誠者天之道也”以下為九章,“惟天下至誠”以下為十章,“誠者
自成”以下為十一章,“大哉聖人之道”以下為十二章,“仲尼祖述堯舜”以下
為十三章,“惟天下至聖”以下為十四章,“《詩》曰:衣錦尚絅”以下為十
五章。皆發明郭氏之旨,所言亦具有條理。其《大學》則《發微》一卷,謂曾子
傳道在一貫,悟道在忠恕,造道在《易》之《艮》。大旨以止至善為歸,而以誠
意為要。《本旨》一卷,仍用古本,皆以為曾子之書,不分《經》、《傳》,而
以所稱曾子為曾晳之言。要其歸宿,與程、朱亦未相牴牾,異乎王守仁等借古本
以伸己說者也。惟其謂《中庸》、《大學》皆通於《易》,列圖立說,絲連繩貫
而排之,則未免務為高論耳。此四書本合編,前有大德八年趙秉政《序》。其先
《中庸》後《大學》,蓋亦從《禮記》原次。此本從今本《四書》之序,移《大
學》於《中庸》前,而以秉政之《序》介於四書之間,殊失本旨。今釐正之,還
其舊第焉。
△《四書纂疏》·二十六卷(內府藏本)
宋趙順孫撰。順孫字格菴,括蒼人。考《黃溍集》有順孫《阡表》,曰:
“自考亭朱子合四書而為之說,其微詞奧旨散見於門人所記錄者,莫克互見。公
始採集以為《纂疏》。蓋公父少傅魏公雷,師事考亭門人滕先生璘,授以《尊所
聞集》。公以得於家庭者溯求考亭之原委,《纂疏》所由作也。”則順孫距朱子
三傳矣。故是書備引朱子之說,以翼《章句集注》。所旁引者惟黃榦、輔廣、陳
淳、陳孔碩、蔡淵、蔡沈、葉味道、胡泳、陳植、潘柄、黃士毅、真德秀、蔡模
一十三家,亦皆為朱子之學者,不旁涉也。鄧文原作胡炳文《四書通序》,頗病
順孫此書之冗濫,炳文亦頗摘其失。然經師所述,體例各殊。注者詞尚簡明,疏
者義存曲證。順孫書以《疏》為名,而《自序》雲“陪穎達、公彥後”,則固疏
體矣。繁而不殺,於理亦宜。文原殆未考孔、賈以來之舊式,故少見而多怪歟?
△《大學疏義》·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金履祥撰。履祥有《尚書考注》,已著錄。履祥籍隸蘭溪,於王柏為同郡,
故受業於王柏。然柏之學,其詆毀聖經,乖方殊甚。履祥則謹嚴篤實,猶有朱子
之遺。初,朱子定《大學章句》,復作《或問》以申明之。其後《章句》屢改,
而《或問》則不復改,故前後牴牾,學者猶有所疑。履祥因隨其章第,作《疏義》
以暢其旨,並作《指義》一篇以括其要,柳貫嘗為之序。朱彝尊《經義考》於二
書皆注“未見”,但據《一齋書目》著於錄。此本為金氏裔孫所刊,蓋出於彝尊
《經義考》之後。然僅存此《疏義》一卷,其《指義》及貫《序》則並佚之矣。
書中依文銓解,多所闡發。蓋仁宗延祐以前尚未復科舉之制,儒者多為明經計,
不為程試計,故其言切實,與後來時文講義異也。
△《論語集注考證》·十卷、《孟子集注考證》·七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金履祥撰。後有《自跋》,謂:“古書之有注者,必有疏。《論、孟考證》
即《集注》之疏。以有《纂疏》,故不名《疏》。而文義之詳明者,亦不敢贅。
但用《經典釋文》之例,表其疑難者疏之。”其書於朱子未定之說,但折衷歸一。
於事跡典故,考訂尤多。蓋《集注》以發明理道為主,於此類率沿襲舊文,未遑
詳核,故履祥拾遺補闕,以彌縫其隙,於朱子深為有功。惟其自稱此書不無微牾,
自我言之則為忠臣;自他人言之則為讒賊,則殊不可訓。夫經者古今之大常,理
者天下之公義。議論之得失惟其言,不惟其人。使所補正者果是,雖他人亦不失
為忠臣。使所補正者或非,雖弟子門人亦不免為讒賊。何以履祥則可,他人則必
不可?此宋元間門戶之見,非篤論也。其中如辨《論語注》“公孫枝”云:“案
《左傳》,當作公孫發,《集注》或傳寫之誤。”辨《孟子注》“許行神農之言,
史遷所謂農家者流”云:“《史記》六家無農家,《漢書·藝文志》九流之中乃
有農家。”皆為典確。至於辨《公劉》“后稷之曾孫”一條,謂公劉避桀居邠,
去后稷世遠,非其曾孫。不知古人凡遠祖多稱高祖,《左傳》郯子稱“我高祖少
皞”是也;凡遠孫多稱曾孫,《左傳》蒯聵稱“曾孫蒯瞶敢昭告皇祖文王”是
也。如此之類,則《注》不誤而履祥反誤,亦未盡確當不移。然其旁引曲證,不
苟異亦不苟同,視胡炳文輩拘墟回護,知有注而不知有經者,則相去遠矣。書凡
一十七卷。首有許謙《序》,後有呂遲《刊書跋》,猶為舊本。朱彝尊《經義考》
稱《一齋書目》作二卷,注曰“未見”。蓋沿襲之誤,不足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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