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篆書《泰山刻石》
作者:李斯 書體:篆書
秦泰山刻石立於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是泰山最早的刻石。
此刻石原分為兩部分: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所刻,共144字;後半部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公元前209年)刻制,共78字。刻石四面廣狹不等, 刻字22行,每行12字,共222字。兩刻辭均為李斯所書。現僅存秦二世詔書10個殘 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請矣臣”,又稱“泰山十字”。據清道光八年(1828年)《 泰安縣誌》載,宋政和四年(1114年)刻石在岱頂玉女池上,可認讀的有146字,漫滅剝蝕了76字。明嘉 靖年間,北京許某將此石移置碧霞元君宮東廡,當時僅存二世詔書4行29字,即“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清乾隆五年(1740年)碧霞祠毀於火,刻石遂失。
嘉慶二十年(1815年),泰安舊尹蔣因培帶領同邑柴蘭皋在山頂玉女池中搜得殘石2塊,尚存10個字,遂將殘碑嵌於岱頂東嶽廟壁上。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東嶽廟牆坍塌,泰安知縣徐宗乾“亟索殘石於瓦礫中”,囑道人劉傳業將殘石移到山下,嵌置在岱廟碑牆內,並寫跋記其經過。光緒十六年(1890年),石被盜,縣令毛大索十日,得石於城北門橋下,後重置於岱廟院內。宣統二年(1910年)知縣俞慶瀾為防刻石遭風雨剝蝕,在岱廟環詠亭造石屋一所,將秦泰山刻石及徐宗乾的跋和自己寫的序共3石嵌於石屋內,周圍加鐵柵欄保護。1928年遷於岱廟東御座內,修築一座門式碑龕,將以上3石壘砌其中。建國後,於碑龕正面鑲裝玻璃保護。
秦泰山刻石歷代多有摹刻拓本,現存清聶劍光摹刻的明拓本29字和徐宗乾摹刻的舊拓本29字兩塊刻石,均陳列於岱廟碑廊。1987年泰安市博物館複製秦刻石全文立於岱廟後寢宮。
秦泰山刻石具有重要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書法嚴謹渾厚,平穩端寧;字形公正勻稱,修長宛轉;線條圓健似鐵,愈圓愈方;結構左右對稱,橫平豎直,外拙內巧,疏密適宜。元赫經贊道:“拳如釵股直如筋,曲鐵碾玉秀且奇。千年瘦勁益飛動,回視諸家肥更痴。”《岱史》稱:“秦雖無道,其所立有絕人者,其文字、 書法世莫能及。”魯迅認為秦泰山刻石“質而能壯,實漢晉碑銘所從出也”。此刻為一級文物藏品。
《泰山刻石》以29字拓本,10字拓本較為常見,傳世拓本當以明人無錫安國所藏宋拓本為最早,計存165字,此藏本於昭和十五年(1940)七月一日,由中村不折氏(1866-1943)購自晚翠軒。另一本存53字,亦流至日本,上海藝苑真賞社,日本《書苑》,二玄社《書跡名品叢刊》等均有影印,秦刻石中,僅此與《琅琊台刻石》為真,余皆後人摹刻。
泰山刻石(安國北宋拓本)各縱27.8厘米 橫14.3厘米
日本東京台東區立書道博物館藏(來自上海博物館2006年《中日書法珍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