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未央宮骨簽刻文(7)
作者:不詳 書體:隸書
四、骨簽與殷周甲骨文、西漢石磚刻文等的比較
1、骨簽與甲骨文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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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骨簽與刑徒磚、陶瓦文、前漢刻石等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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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骨簽刻文窺視西漢日常書刻實態。
長安骨簽與漢刑徒磚等均為古人隨手為之的書刻物,其中並沒有多少主觀審美追求,今人有時過多將當下的理解強加於古代刻手身上,並給出一些誤讀;當然,以今天書法創作的立場看,從自然、率真、變化等角度解讀這些刻劃作品亦無可厚非;若從史實真相立場著眼,則需要另一種觀察角度。有研究者指出,有些磚文(比如曹氏宗族墓磚刻)除紀錄一些有明確意義的專用刻辭外,大多是沒有目的的隨手刻劃,有的只是建築材料,過高地看重它們的史料價值,硬性套用,很容易產生錯誤的結論。[14]
不過,長安骨簽顯然具有刻辭實用性,對於西漢書刻研究不無價值。骨簽刻文重新再現著隸變時代的某些變化軌跡。這樣說並非指骨簽時代隸變正在進行中,而是指骨簽刻文含存某些從前的書刻技術因素,一方面由於硬性介質,一方面來自民間書刻的傳統慣性,即存在舊技術的干擾和影響;另外,有紀年的骨簽刻文以“始元”、“元鳳”者為多,為昭帝時期,此期是漢隸成型期,但民間書寫仍大量存有古隸至漢隸過渡的信息,許多日常書寫仍滯後於書體演進大勢,這也體現在骨簽中。比如骨簽上的數字,“百”字有多種刻法,其中有些與古隸構造相近,其他如“五、六、千、萬”等如此。骨簽刻文中的草率刻法與當時草體聯繫密切,但不是手寫草體(如章草等)的如實照搬,而是利刀施於硬骨上的方折平直化的草體形態。當然,這些刻文主體上仍屬分書,為當時實用書寫的簡化體,“簡化”表現於,一是捨棄筆畫細節描寫,如隸書的波磔等,二是平直取勢,點線儘量方直化,三是精簡字結構,四是草化。前面說到的西漢石磚刻文與手寫體不盡一致,也主要因為這種契刻式“簡化”;然而簡化亦不離本,骨簽及各類石磚刻文在結構、字形上與手寫體並無二致,也能反映西漢中後期日常書刻實態。骨簽刻文雖說平直勢點線主導,但手書格式亦有顯露,第06286號骨簽中,“五、河、余、冬”等字刻出撇捺筆的曲勢及波磔感,這取決於刻手態度——細緻刻畫,還是潦草急就。骨簽刻文多樣化特徵映射了社會一般書刻情形。如有學者所說的,“大部分東周秦漢墨跡其實都具有字形大小、排列亦不甚整齊,但不見得全是草率,其中生動典雅的佳作更不在少數。事實上字形長短自由、大小變化、線條有粗細、橫畫有斜度,本就是古代篆隸書法的實況。”[15]宋鎮豪先生談到長安骨簽刻文時說:骨簽是純實用的文字,藝術性不見得很高;從書法史角度看,反映了當時社會一般的書法狀況及變化,因其數量大,具有普遍性,能反映這一時期文字變化趨向。[16]西漢骨簽雖為粗率型刻文,卻含有多種信息,對於研究隸變收官階段、古隸到漢隸的形變,俗寫草書、俗體中的簡化方式,書與刻的關係等,均有參考價值。
本文原刊《書法叢刊》2014年第1期,本處為節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