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未央宮骨簽刻文(4)
作者:不詳 書體:隸書
二、骨簽刻文探析
1、骨上契刻微字。
所有骨簽未見朱墨書痕,均為直接鍥刻,這與甲骨文常常書而後刻有所不同。刻文一般位於骨簽的上部,骨簽正面上部約2×3.5厘米的骨面刻字,每件刻文一至數行,每行兩三字至七八字不等,文字細小,近於“微雕”,最小的1平方厘米內刻兩行10多字,每個字甚至不到2毫米見方(如13358號骨簽)。這樣小的字徑與尹灣牘上部分微字相近,但仍不及周人早期刻辭字徑小。
2、方直筆勢主導。
骨質難刻,受書面又小,文字點線、結構體勢只能棄曲而用直,方直筆勢成為骨簽刻文的主鏇律。雖然如此,骨簽刻文也有一些直與曲的變化。比如“第”的“弓”大多刻為數個直折狀,而00161、08450等簽則刻成曲圓弧轉;“官”的“冖”部除直折外,也有作右部弧轉的;又如13355號骨簽3行30餘字多為圓筆曲線字形,大體依手書簡牘體、草體結構契字。刻文曲與直的變化大抵因刻手不同而有差別。
只須刻出字形即達到契刻目的,美感與修飾並不是首要選擇,如此,隸書波磔類刻畫、點線的粗細差別等就顯得多餘或力所不及。骨簽文字沒有磔角、波勢,只有結體的詭異變化和線條的直曲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