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范曄的《梁鴻尚節》
全文:
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
而不為章句。
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
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
其主猶以為少。
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
”主人許之。
因為執勤,不懈朝夕。
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
於是,始敬鴻,悉還其豕。
鴻不受而去。
(選自南宋·范曄《後漢書。
卷八十三》
參考注釋
鄰家
鄰居;相鄰的住家
耆老
年老而有地位的士紳
恆人
常人,一般的人。《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太史敫 女奇 法章 狀貌,以為非恆人。” 唐 劉禹錫 《上杜司徒書》:“烈士之所以異於恆人,以其伏節以死誼也。” 清 吳敏樹 《與梅伯言先生書》:“夫既為鄉里之恆人矣,其生平行事,不足為鄉之子弟所仰法,徒以氣力雄長閭伍之間耳。”
責讓
斥責;譴責。《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張耳 與 陳餘 相見,責讓 陳餘 以不肯救 趙 ,及問 張黶 、 陳澤 所在。” 宋 孔平仲 《續世說·讒險》:“ 李靖 破 突厥 ,擒 頡利 , 溫彥博 害其功,奏 靖 軍無綱紀,致令虜中奇寶,散於亂兵之手, 太宗 大加責讓。” 周貽白 《中國戲曲發展的幾個實例》:“其實,這種搞法,卻正是民眾的公允的批判,不過借 陳 妻之口以責讓之,責讓 陳世美 ,也便是責讓 蔡伯喈 ,也便是責讓那些艷羨郡馬之貴而棄親背婦的士大夫們。”
主人
(1) 在社交或商業活動中接待客人或顧客的人
抵主人所。——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
逆旅主人。——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2) 財物的所有人
無罪於主人。——明· 李漁《閒情偶寄·種植部》
(3) 權力的所有人;有其他人為其工作或在他手下工作的人;狗、馬等的所有者
國家的主人
主人與僕人
打狗也得看主人
(4) 接待賓客的人
主人下馬客在船。——唐· 白居易《琵琶行(並序)》
(5) 又
主人忘歸客不發。
長者
(1) 年紀大、輩份高的人
傷長者之意。——《戰國策·燕策》
為長者折枝。——《孟子·梁惠王上》
長者雖有問,役夫敢伸恨。——唐· 杜甫《兵車行》
長者加以金銀華美之服。——宋· 司馬光《訓儉示康》
(2) 指有德行的人
忠厚長者
市人皆以嬴為小人,而以公子為長者。——《史記·魏公子列傳》
以君為長者。——《戰國策·魏策》
(3) 顯貴的人
范曄名句,梁鴻尚節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