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先秦左丘明的《鄭子家告趙宣子》
全文:
晉侯合諸侯於扈,平宋也。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
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
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
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
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
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
八月,寡君又往朝。
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
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
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
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
’敝邑有亡,無以加焉。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
’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
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
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
文公二年,朝於齊;四年,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
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有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 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
參考注釋
十二
(1).十分之二。《史記·高祖本紀》:“地方二千里,持戟百萬,縣隔千里之外, 齊 得十二焉。” 裴駰 集解引 蘇林 曰:“十二,得十中之二。”
(2).特指稅率或利率十分之二。《周禮·地官·載師》:“凡任地……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 賈公彥 疏:“皆無過十二者……皆無過十而稅二。”《漢書·貢禹傳》:“商賈求利,東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歲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稅。” 顏師古 註:“若有萬錢為賈,則獲二千之利。”
(3).形容數量多或程度深。 南朝 齊 王融 《望成行》:“金城十二重,雲氣出表里。”參見“十二分。”
六月
《詩·小雅》篇名。序云:“《六月》, 宣王 北伐也。”《國語·晉語四》:“ 秦伯 賦《六月》。” 韋昭 註:“《六月》,道 尹吉甫 佐 宣王 征伐,復 文 武 之業。《小雅》其詩云:‘王於出征,以匡王國。’二章曰:‘以佐天子。’三章曰:‘共武之服,以定王國。’此言 重耳 為君,必霸諸侯以匡佐天子。”後多用以指衛國定亂的正義之師。《樂府詩集·郊廟歌辭七·梁郊祀樂章》:“白日體無私,皇天輔有德。七旬罪已服,六月師方克。” 明 夏完淳 《大哀賦》:“於是竿木羣興,風雲畢會,興六月之師,振九天之鋭。”
寡君
臣下對別國謙稱本國國君。《國語·魯語上》:“ 展禽 使 乙喜 以膏沐犒師,曰:‘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使君盛怒,以暴露於弊邑之野,敢犒輿師。’”《韓非子·難四》:“ 叔孫穆子 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 衛 君也,今子不後寡君一等,寡君未知所過也。’” 唐 李公佐 《南柯太守傳》:“右相曰:‘寡君不以弊國遠僻,奉迎君子,託以姻親。’”
諸君
(1) 各位
諸君!敵人遠我,欲以火器困我也。——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2) 又
諸君無意則已。
左丘明名句,鄭子家告趙宣子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