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司馬光的《憫獄謠》
全文:
五刑象天有震耀,上聖本以防奸邪。
法官由來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
況於秦漢任酪吏,死人籍籍如亂麻。
棰楚這求靡不得,小者鯨刖大滅家。
君不見古時牢獄地,幾多冤骨埋黃沙。
參考注釋
棰楚
指鞭杖之類刑具。亦以稱鞭杖之刑。《漢書·路溫舒傳》:“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北史·后妃傳上·魏文成文明皇后馮氏》:“左右纖介之愆,動加棰楚,多至百餘,少亦數十。” 明 翁大立 《吳嫗》詩:“殘軀被棰楚,苦切難具陳。”
箠楚:本指棍杖之類,引申為拷打。《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 李善 註:“箠與棰同,以之笞人,同謂之‘箠楚’。箠、楚皆杖木之名也。” 唐 元稹 《授劉悟檢校司空幽州節度使制》:“守臣嬰疾,幕吏擅權,撓政行私,虧恩剝下,過為箠楚,妄作威稜。” 明 屠隆 《曇花記·閻君勘罪》:“ 伏後 ,你可手執鐵鞭,親行箠楚。” 郭沫若 《<孔雀膽>後記》:“ 鄭回 的教育很嚴, 鳳迦異 和 異牟尋 ,都要受他的箠楚。”
不得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不可以或不能夠
吾不得而見之矣。——清·袁枚《黃生借書說》
司馬光名句,憫獄謠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