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三尺法,男子百年身

朱浙贈別黃方山·其一

名句出處

出自明代朱浙的《贈別黃方山·其一》

全文:
靡靡嗟流俗,剛方慕古人。
朝廷三尺法,男子百年身
道已齊榮辱,時哉任詘信。
蒼生須料理,行路展經綸。

朱浙詩詞大全

參考注釋

朝廷

君主接受朝見和處理政事的地方,也用作以君主為首的中央統治機構或君主的代稱

朝廷之臣莫不畏王。——《戰國策·齊策》

吾恐上負朝廷,下愧吾師也。——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三尺法

指法律。古代以三尺竹簡書法律,故稱。《史記·酷吏列傳》:“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 裴駰 集解引《漢書音義》:“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 宋 王應麟 《困學紀聞·左氏傳》:“《漢·杜周傳》:‘不循三尺法。’注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 朱博 亦云:‘奉三尺律令以從事。’《鹽鐵論》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蓋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明史·翟鑾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 清 吳偉業 《感事》詩:“老知三尺法,官為五銖錢。”

男子

男性

百年

(1) 指很多年

百年老屋,塵泥滲漉。——明· 歸有光《項脊軒志》

百年大計

(2) 指人的一生;一輩子

百年之後,即死了以後

朱浙名句,贈別黃方山·其一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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