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題至正條格》
全文:
書雲弼教在明刑,尚律何如尚六經。
條格居然觀至正,道齊未足示儀型。
每為左袒非公允,祗可遍安乖輯寧。
世祖有元開創主,孫謀貽厥失聰聽。
參考注釋
條格
(1).條例,法規。 南朝 梁武帝 《贖刑詔》:「金作贖刑,有聞自昔……可依 周 、 漢 舊典,有罪入贖,外詳為條格,以時奏聞。」 宋 蘇軾 《賜范百祿辭免恩命不允詔》:「夫以天官之貳,治夏卿之選,簿書繁重,條格紛委,苟非其人,則士之失職而無告者多矣。」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熱審減刑》:「先輩有『不可打』條格, 鴻 記憶不詳,姑以愚意而妄增之,以俟仁人君子鑑定焉。」
(2).指擬定出條規。 南朝 梁 沉約 《南郊恩詔》:「京師三縣尤窮之民,詳加賑恤,主者速條格施行。」
居然
表示出乎意料
這麼重的擔子,他居然挑著走了二十里
至正
(1).最中正之道。《莊子·駢拇》:「此皆多駢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 郭象 註:「至正者不以己正天下,使天下各得其正而已。」《禮記·禮運》:「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無為也,以守至正。」 陳澔 集說:「王居其中,此心何所為哉?不過守君道之至正而已。」 唐 元稹 《沂國公魏博德政碑》:「先帝曰:『興吾六州善心者, 田興 也。使 興 弘吾至正,不亦可乎!』」
(2).最正常。《史記·曆書》:「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興,而順至正之統也。」
未足
(1).不足,不能。《後漢書·齊武王縯傳》:「 舂陵 去 宛 三百里耳,未足為功。」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引》:「今所撰諸書,盛行海內,大而穹宇,細入肖翹,耳目八埏,靡不該綜。即 惠施 、 黃繚 之辯,未足侈也。」
(2).猶言算不得。《太平廣記》卷八七引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支遁》:「 遁 幼時,嘗與師共論物類,謂鷄卵生用,未足為殺,師不能屈。」
儀型
同「 儀刑 」。1.做楷模,做典範。《元典章·禮部三·祭祀》:「已上係自古忠義直烈,儀型後世,讚揚風化者,故歷代載於祀典。」 清 曾國藩 《送唐先生南歸序》:「考乎其從游之徒,則踐規蹈矩,儀型鄉國。」
(2).楷模;典範。 宋 蘇軾 《次韻張安道讀杜詩》:「簡牘儀型在,兒童箋刻勞。今誰主文字,公合把旌旄。」 明 薛蕙 《送楊石齋》詩:「事業存鐘鼎,儀型照簡編。」 太平天囯 汪吉人 等《軍次實錄序》:「故凡其意之所及,筆之所書,無不誠心佩服,奉為儀型。」
(3).儀容。 宋 蘇軾 《滕達道輓詞》之二:「骯髒儀型在,驚呼歲月遒。」 清 李長盛 《過史公墓》:「途過丞相墓,再拜想儀型。正氣經天地,孤忠貫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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