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元代張達的《義婦辭為王佐妻萬氏作》
全文:
結髮事閨閫,盟心同死生。
如何中棄捐,不得長合併。
邇者被嘉命,校藝赴吳城。
臨岐重寄託,肅穆候親庭。
旨甘毋或缺,旦夕善寢興。
斯情靡有違,庶用慰徂征。
豈不戀茲愛,所憂在國程。
自從分別來,魂夢但怔營。
歸途冒霜露,果為二豎嬰。
百藥鮮一效,良工徒折肱。
拊膺哭九京,白日昧光晶。
蒼旻胡不仁,妾身獨㷀㷀。
婦人失所天,貴富何足榮。
生命雖雲艱,獨生寧自經。
跂予慕高躅,感此雙涕零。
時俗薄倫敘,骨肉猶相輕。
何況合恩義,焉識墨與繩。
夫有忠孝誠,婦有義烈稱。
清風播萬古,粲粲垂令名。
太史采篇什,此辭良可徵。
參考注釋
如何
(1)
(2) 用什麼手段或方法
在退休制下如何提高津貼的問題
(3) 方式、方法怎樣
接下去的問題是如何表明我們的意思
(4) 在什麼情況下
姐妹三人如何再相會
(5) 怎么,怎么樣
如今叫我管天王堂,未知久後如何。——《水滸傳》
(6) “如……何”,表示’把……怎么樣”
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 王屋何?——《列子·湯問》
棄捐
(1).拋棄;廢置。《戰國策·秦策五》:“子曰:‘少棄捐在外,嘗無師傅所教學,不習於誦。’”《淮南子·覽冥訓》:“棄捐 五帝 之恩刑,推厥 三王 之法籍。” 唐 胡適 《行路難》詩之一:“黃金如斗不敢惜,片言如山莫棄捐。”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所謂聖明之主者,亦非遠於人情者也,果能敝屣其黃屋,而棄捐所有以利漢人邪?”
(2).特指士人不遇於時或婦女被丈夫遺棄。 漢 劉向 《<戰國策>序》:“當此之時……重約結誓,以守其國,故 孟子 、 孫卿 儒術之士,棄捐於世;而游説權謀之徒,見貴於俗。” 唐 張籍 《離婦》詩:“十載來夫家,閨門無瑕疵……念君終棄捐,誰能強在茲。” 唐 吳筠 《覽古》詩之七:“ 魯侯 祈政術, 尼父 從棄捐。 漢 主思英才, 賈生 被排遷。” 宋 陳師道 《賀許州梁資政書》:“某向以不虞之名,誤被非常之舉,間緣罪戾,自取棄捐。” 明 何景明 《東門賦》:“念我與君,少小結髮,何言中路,棄捐決別。”《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妾櫝中有玉,恨郎眼內無珠,命之不辰,風塵困瘁,再得脫離,又遭棄捐。” 清 吳偉業 《贈陸生》詩:“京華浪跡非長計,賣藥求名總遊戲。習俗誰容我棄捐,才名苦受人招致。”
(3).人死的婉詞。《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有先生則活,無先生則棄捐填溝壑,長終而不得反。” 唐 李翱 《右僕射楊公墓誌》:“公生六年,太保棄捐;未及成童, 虢國 又終。” 明 宋濂 《故封承事郎給事中王府君墓版文》:“予生髮未燥,先公棄捐,一念及茲,肝膽為之拆裂。” 清 趙翼 《哭劉瀛坡總戎》詩:“如此相知忍棄捐,身騎箕尾竟登仙。”
不得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不可以或不能夠
吾不得而見之矣。——清·袁枚《黃生借書說》
合併
見“ 合併 ”。
亦作“ 合併 ”。1.結合到一起。《莊子·則陽》:“丘山積卑而為高,江河合水而為大,大人合併而為公。”《元典章·戶部三·分析》:“欽奉聖旨條畫,壬子年合併抄上戶計自願析居各另者,聽從民便。” 清 曾國藩 《母弟溫甫哀詞》:“兩逆黨者,合併為一。” 郭沫若 《洪波曲》第八章五:“第四隊的隊長是 徐梓 ,是派到第八戰區的,經過 河南 向 西安 一帶活動。後來似乎和抗劇第三隊合併了。”
(2).猶聚會。 漢 王粲 《雜詩》:“人慾天不違,何懼不合併。” 唐 韓愈 《與孟東野書》:“各以事牽,不可合併。” 清 顧炎武 《贈人》詩:“同在天地間,合併安可得。”
張達名句,義婦辭為王佐妻萬氏作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