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巡警廳

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由外城工巡局改設,隸巡警部。管理京師外城一切警務。置廳丞一員,下設警務、總務、生三處,每處置參事一員。設四分廳,每廳置知事一員。附設外城教養局。三十二年改隸民政部,增法處,改警務處為行政處,每處置總僉事一人。下轄四分廳,分廳下設若干區。總廳轄有官醫院、教養局、預審廳、警備隊和偵緝隊、戒菸局等。

詞語分解

  • 外城的解釋 .指塞外防邊的城堡。《漢書·匈奴傳上》:“是時 匈奴 不能為邊寇,於是 漢 罷外城,以休百姓。” 顏師古 註:“外城,塞外諸城。”.內城外之郭,即內城外圍修築的又一層城牆。《南齊書·垣崇祖傳》:“賊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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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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