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判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轉運使、提點刑獄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務。戶部、鹽鐵、度支分置三使時,三部亦各設,稱三部判官。元豐改制廢。金亦置,設官三人,從六品,佐理三司政務。
三司判官字典分解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
判官的解釋 [official] 唐宋時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借指閻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謫興國州判官。—— 清· 張廷玉《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