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議結塔城焚俄貿易圈案議定條款
又稱《中俄塔爾巴哈台議定貼補條約》。清鹹豐八年(1858)參贊大臣明誼與俄國代表阿賡特簽訂於塔城。共九條。主要內容為:中國賠償被焚貿易圈內房屋;被焚俄貨折合白銀十三萬五千六百餘兩,以武彝茶五千五百箱貼補俄商;按律治辦案內徐天堯、安玉賢等人。另外,俄國還非法取得在伊犁、塔城貿易圈內各駐兵五十名的特權。
又稱《中俄塔爾巴哈台議定貼補條約》。清鹹豐八年(1858)參贊大臣明誼與俄國代表阿賡特簽訂於塔城。共九條。主要內容為:中國賠償被焚貿易圈內房屋;被焚俄貨折合白銀十三萬五千六百餘兩,以武彝茶五千五百箱貼補俄商;按律治辦案內徐天堯、安玉賢等人。另外,俄國還非法取得在伊犁、塔城貿易圈內各駐兵五十名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