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歷史典故歷史地名歷史官職歷史知識歷史上的今天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中俄天津租界條約中俄天津租界條約 沙俄強加於中國的租界條約。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一月九日(1900.12.30),由直隸總督李鴻章與俄駐華公使格爾思(Н.К.Гирс,1856—1924)簽於天津。凡二款。規定在天津海河以東地方設立俄租界。也學習下:中日通商行船條約【歷史知識】 日本援《中日馬關條約》有關條款,強迫清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光緒二十二年六月十一日(1896.7.21),由總理衙門大臣、戶部左侍郎張蔭桓與日方代表林董簽於北京。凡二十九款,另附雙方往復照會六件。主要內容:(1)兩國可互派公使駐京;(2)中國各通商口岸準日本設領事,準日人往來居住、從事工商業、賃買房屋、租地建造、雇役華人等事;(3)日本對華貿易援列強通例,免除厘金等一切雜派;(4)日本享領事裁判中俄天津租界條約相關歷史字典中法續議界務專條附章 中俄塔爾巴哈台界約 中台侍御尹 中衛尉 中西合璧 中黃丞 中俄滿洲里界約 中都左右廂別貯院使 中法新約 中末右旗 猜你喜歡金埒歷史典故 故臣歷史官職 戰國歷史事件 鼎邑歷史典故 麥雜蛇灣寨歷史地名 明齊日月歷史典故 十字路口歷史典故 牟定縣歷史地名 閬州歷史地名 烏骨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