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會
官名。管理佛教事務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設於各縣僧會司,縣各一人,為僧會司長官。未入流,設官不給祿,頒發度牒。掌領一縣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禮部揀選通曉經義之僧人充補,移咨吏部註冊。
僧會字典分解
僧會的解釋 管理一縣僧尼事務的僧官。《清會典·禮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註:“直省僧官,府曰僧綱,州曰僧正,縣曰僧會。”
僧的解釋 僧 sēng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語“僧伽”的簡稱:僧侶。僧尼。僧人。僧眾。僧俗。高僧。 尼俗 筆畫數:14; 部首:亻; 筆順編號:32432524312
會的解釋 會 (會) huì 聚合,合攏,合在一起:會合。會審。會話。 多數人的集合或組成的團體:會議。開會。 重要的或中心的城市:都(d?)會。省會。 彼此見面: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