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券
唐代市場管理機構發給顧客之證券。《唐律疏議·雜律·買奴婢牛馬不立券》規定,凡買賣奴婢、馬牛駱駝騾驢等,成交後須立市券,否則市司和賣主皆按律論處。吐魯番出土文書和敦煌遺書有市券原件。券面包括市令、丞、佐等簽署,並蓋州印;被賣者或保人之身份、年齡、性別;寫明被賣奴婢是“賞口”,如是牲畜,並註明其品種、毛色、性別、齒數等情況。
市券字典分解
市券的解釋 官方發給買賣雙方的券契。《唐律疏議·雜律·買奴婢牛馬立券》:“諸買奴婢馬牛駞騾驢,已過價不立市券,過三日,笞三十,賣者減一等。”
市的解釋 市 shì 做買賣或做買賣的地方:開市。菜市。市井(街,市場)。市曹。市儈(舊指買賣的中間人、唯利是圖的奸商;現泛指貪圖私利的人)。 買:市義。市恩(買好,討好
券的解釋 券 quàn 古代的契據,常分為兩半,雙方各執其一,現代指票據或作憑證的紙片:債券。國庫券。入場券。證券。穩操勝券。 券 xuàn ㄒㄩㄢˋ 又 qu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