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
自稱博巴,少數又稱堆巴、安多哇、嘉絨哇等。中國少數民族之一。分布在西藏自治區及川、青、甘、滇等省部分地區。人口4593072人(1990年)。語言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使用藏文。主要從事農、牧業。多信藏傳佛教。文化遺產豐富。有記載的歷史始於藏文文獻中六氂牛部(《後漢書·西羌傳》稱發羌)在西藏山南地區活動的傳說。公元六世紀,山南雅隆部首領起為諸部落之長,稱讚普(王),建立奴隸制王朝。七世紀初,贊普松贊乾布統一全藏,定都邏些(今拉薩),國家制度大備。漢文史籍稱之為吐蕃。貞觀十五年(641),松贊乾布與唐和親,迎娶文成公主,受封為駙馬都尉西海郡王。武周長安元年(701),贊普墀德祖贊復娶唐金城公主。兩次聯姻,促成中原工藝、技術、文物大量傳入吐蕃,增進唐、蕃間政治、經濟、文化交流,關係日益密切。元代在中央設定宣政院(原名總制院),管轄西藏地區軍民政教。在西藏及藏族所在地區設定由中央統一管理的地方行政機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萬戶府等,統治所有藏族。明承元制,在西藏地區設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在西北、西南藏族聚居地區設朵甘行都指揮使司。又先後在藏族地區分封三大法王和五個王爵。清朝進一步完善對藏族的統治制度。在中央設定理藩院管理西藏、蒙古等地事務;在西藏地區,根據藏族宗教信仰、政治傳統,冊封藏傳佛教格魯派兩大活佛為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並任命駐藏大臣會同地方辦理行政事務。清末大部分地區仍保持貴族僧侶聯合專政的封建農奴制度,賦役苛重。居民仍主要從事農業和畜牧業,木製與鐵制農具並用,耕作比較粗放,產量不高;牧區遼闊,生產水平亦比較低下,無力抵抗災害。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後,各項事業都有很大的發展。
藏族字典分解
藏族的解釋 我國少數民族之一。人口四百五十九萬多。分布在 西藏自治區 和 青海 、 四川 、 甘肅 、 雲南 等省的部分地區。自稱“博”或“博日”。語言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
藏的解釋 藏 cáng 隱避起來:埋藏。包藏。藏奸。藏匿。隱藏。蘊藏。藏污納垢。 收存起來:收藏。藏品。藏書。儲藏。 躲匿露 藏 zàng 儲放東西的地方:藏府。寶藏。
族的解釋 族 zú 親屬,泛指同姓之親:族規。族長。家族。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遺傳特徵的人群:種族。 指在歷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穩定共同體,他們有共同的語言、經濟生活以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