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
唐、五代、兩宋、元及明初對今西藏地方的漢譯稱,亦是對當時藏族聚居地區的泛稱。藏語稱西藏地方為“番”,或說即《後漢書·西羌傳》所稱之“發”羌故地。《大唐西域記》卷4等唐初史籍譯稱“吐(土)蕃 (番)”, 亦作“西蕃(番)”或“蕃(番)”。公元六、七世紀時, 悉補野部落(在今山南窮結)崛起,先後兼併西藏諸族、部,約在公元629年定都邏娑(今拉薩),建成王朝自稱為“番”,譯稱吐蕃,極盛時其勢力奄有今青、甘、川、滇藏族聚居區及沿喜馬拉雅山脈西、南麓諸小邦地區。公元642年吐蕃王朝崩潰滅亡,此後史籍中對青、甘、川藏族地區,以及政權仍沿稱吐蕃。入元,在吐蕃故地置烏思(前藏)、藏(後藏)、納里速(阿里);明沿元制置烏思、藏、俄力思(阿里)。元、明史籍中對各藏族聚居地區,或對當地藏族及其地方政權仍泛稱吐蕃,後漸不用。
(蕃bō) 又作土蕃、土番。公元7世紀初至9世紀中葉藏族在青藏高原建立的邊疆民族政權名。約在隋時,由雅隆農業部落聯盟(在西藏山南地區)發展成為奴隸制政權。在贊普松贊乾布時,降服蘇毗、羊同等部落,統一青藏高原,建都邏些(今西藏拉薩市),建立官制、軍制,厘立法律,創立文字,建立了以贊普為中心的奴隸主貴族統治的集權政權。贊普松贊乾布、棄隸縮贊先後與唐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和親,唐蕃通使頻繁,經濟文化聯繫至為密切。唐安史之亂,吐蕃乘虛占據隴右、河西,後又據有西域。生產以農牧業為主,有冶煉、毛織等手工業,吸收漢族工藝技術。崇尚佛教。文獻有碑銘、文書,及漢梵醫術、歷算、佛經等藏文譯本。9世紀中葉,贊普達磨死,統治集團內部分裂,奴隸、平民起義,吐蕃瓦解。計傳位九代,歷時218年(一說214年,629—842年或846年)。吐蕃政權崩潰後,宋、元及明初史籍仍沿稱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族、部為吐(土)蕃或西蕃(番)。
吐蕃字典分解
吐蕃的解釋 公元七至九世紀,我國古代藏族所建政權。據有今 西藏 地區全部,盛時轄有 青藏高原 諸部,勢力達到西域、 河隴 地區。其贊普 松贊乾布 、 棄隸縮贊 先後與 唐
吐的解釋 吐 tǔ 使東西從口裡出來:吐痰。吞吐。吐剛茹柔(吐出硬的,吃下軟的;喻欺軟怕硬)。 放出,露出:高粱吐穗。吐故納新。 說出:吐話。一吐為快。 吞納咽 吐 t
蕃的解釋 蕃 fán 茂盛:蕃茂。蕃昌。蕃蕪。 繁多:蕃衍(同“繁衍”)。 筆畫數:15; 部首:艹; 筆順編號:1223431234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