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
官名。(1)掌管民戶、土地、徒役的輔政大臣。相傳商代已置,為天子五官之一。西周為三公之一,金文又作“司土”。《周禮》中列為六卿之一,掌地官。春秋戰國沿置,位列卿。時又有大司徒、都司徒、左司徒、右司徒等名。(2)三公之一。東漢建武二十七年(51),改大司徒為司徒,與太尉、司空並為三公,分掌宰相職能,秩萬石。本職掌民政,年終考課州郡長官,名義上分部太僕、大鴻臚、廷尉三卿,並參議大政,實際上權歸尚書,三公上下行文,受成而已。東漢末罷,改置丞相。三國魏恢復三公制,改相國為司徒,管理民政,公務繁多,一品。蜀、吳則與丞相併置,無實際職權。兩晉沿魏制,與丞相通職,一般不並置,為名譽宰相,一品。亦常參錄朝政,然僅掌事務,政務仍歸尚書,加錄尚書事銜者得為真宰相。南朝或與丞相、相國並置。南齊、陳,丞相、相國皆為贈官,司徒則實授。宋一品,梁十八班,陳一品、萬石。北魏、北齊亦置,一品。隋代名義上參議大政,其位多曠,遇有典禮,以他官攝行其事,如置,則坐於尚書都省,正一品。唐代亦為大臣加官,正一品。晚唐五代用為藩鎮加官,遂至冗濫。北宋初用為宰相、親王、使相的加官,其特拜者亦不預政事,政和二年(1112)罷。遼代為南面朝官,無實職,作為重臣、功臣加官。金亦置,正一品。元代不常置,至明廢。(3)官員俗稱。《宋史·職官八》:“太宗淳化元年(990)令,供奉官以下不得呼司徒。”(4)契丹(遼)北面官名,朝官、御帳官中皆置。原稱“惕隱”(梯里己),掌部族事務。會同元年(938)升五院部、六院部梯里己為司徒,後諸部族、屬官、諸乣中皆置。(5)戶部尚書的俗稱。
司徒字典分解
司徒的解釋 (1).官名。相傳 少昊 始置, 唐 虞 因之。 周 時為六卿之一,曰地官大司徒。掌管國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 漢哀帝 元壽 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與大司馬
司的解釋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
徒的解釋 徒 tú 步行:徒步。徒涉。 空:徒手。 白白地:徒然。徒勞無益。 只;僅僅:家徒四壁。 從事學習的人:徒弟。徒工。學徒。師徒。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