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那律
?—約650
唐魏州昌樂(今河南南樂)人。貞觀中,歷任國子博士、諫議大夫兼弘文館學士。博通群經,曾預撰《五經正義》。
谷那律字典分解
谷那的解釋 複姓。 唐 有 谷那律 。見《舊唐書·儒學傳上》本傳。
律國語字典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
唐魏州昌樂(今河南南樂)人。貞觀中,歷任國子博士、諫議大夫兼弘文館學士。博通群經,曾預撰《五經正義》。
谷那的解釋 複姓。 唐 有 谷那律 。見《舊唐書·儒學傳上》本傳。
律國語字典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