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亦稱《大唐六典》。書名。舊題唐玄宗撰,實為陸堅、張說、蕭嵩、張九齡主編,徐堅、韋述等撰,李林甫修訂注釋。三十卷。歷時十六年,書成於開元二十六年(738),以玄宗所擬治(諱作理)、教、禮、政、刑、事六典為名,準於開元七年(一說二十五年)令文,記唐官制。首列三師、三公、六省,並於尚書省下分敘六部,以象周官之制;以下按現行國家組織編制,依次列內官、宮官、御史台、九寺、五監等中央文職機構,十二衛、監門、千牛二衛、羽林軍等中央武職機構,三府、都督、州縣、都護等地方機構。皆載其職司、官佐、品秩、職掌及章程、令式等,並以細書注其沿革。全書近三十萬字,注文約占三分之一。凡唐初至開元官制建置沿革,周秦至唐以前諸制淵源,均詳於此編。為現存最古國家行政組織法規專著,對研究唐國家形態、組織規模、行政職能、官員編制等,均屬第一手資料。《通典》、兩《唐書》、《唐會要》等均多從中取資。惟敘官比附《周禮》,頗欠妥當,亦有重複、矛盾與錯載。書初刊於北宋元豐三年(1080)。現有1973年日本所刊廣池千九郎、內田智雄合校宋明諸本,為最佳之本。
《唐六典》書影
唐六典字典分解
典國語字典 典 diǎn 可以作為標準的書籍:典籍。字典。字典。經典。引經據典。 標準,法則: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詩文里引用的古書中的故事或詞句)。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