禰衡
173—198
東漢末平原般縣(今山東樂陵西南)人,字正平。少有才辯,任氣高傲。唯與孔融、楊修友善。後融薦之於曹操,自稱狂病,不肯屈就。操召為鼓吏,欲當眾辱之。衡於賓客前裸身而參撾,復於營門前捶地罵操。操以其才名,不欲殺之,送至荊州牧劉表處。復因侮慢表,被送與江夏太守黃祖。終因出言不遜,為祖所殺。作有《鸚鵡賦》等,文集今佚。
禰衡字典分解
禰的解釋 禰 (禰) mí 古代對已在宗廟中立牌位的亡父的稱謂。 姓。 筆畫數:9; 部首:礻; 筆順編號:452435234
衡的解釋 衡 héng 秤桿,泛指秤:衡器。衡鏡(借指辨別是非善惡的標準)。衡鑑(衡鏡)。 稱量:衡鈞(借指執掌國政之權)。 反覆思索做出決定,比較評定:權衡。衡情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