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
指歷史上中原王朝與周邊各民族間,及中國與外國之間的貿易往來。中國與外國之貿易,亦稱通商或通市。漢武帝時,張騫通西域,開始了與西域各國的貿易。漢朝還在邊境關口設關市,作為與少數民族的互市市場。“互市”之稱,始於東漢與烏桓、鮮卑、匈奴等族的貿易。《後漢書·應劭傳》:“(鮮卑)數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市,乃來靡服。”時互市盛衰與政治、軍事鬥爭密切相關。魏晉以後,又稱“交市”。時陸路貿易更加繁榮,海上貿易也開始發展。隋代在西北邊境設交市監,掌互市事。唐貞觀六年(632)改稱互市監。沿邊設互市場,以馬市為主。後設市舶使,掌管南海貿易。中唐以後,東南海運大盛,海上貿易超過陸上,廣州、交州、揚州、泉州成為重要商港,至五代,設博易務。時互市皆處於政府嚴格控制下,貿易物品多有限制。文宗大和時,除敕準互市者外,普通人“不得與諸蕃客錢物交易”。五代時,私貿興起,後周始許民與回鶻私市。宋、遼、金、元在邊境設*榷場互市。海外通商更加重要。宋代於廣州、臨安(治今杭州市)、明州(治今浙江寧波)、泉州等地設市舶司,還在密州(治今山東諸城)板橋鎮、上海鎮(今上海市)、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縣)、澉浦鎮(今浙江海鹽縣)、青龍鎮(今上海市青浦縣)、江陰、溫州等處設舶務和舶場。元代則於泉州、廣州、杭州、慶元(今浙江寧波)、溫州、澉浦、上海等地設市舶司。明代在海上僅準貢舶互市。清代與西北地區各少數民族及俄國、邊外各族的貿易,由理藩院和當地將軍、大臣及各旗札薩克管理稽查。內地商人領有理藩院票或當地該管衙門的執照,即可前往貿易。多倫諾爾、張家口、歸化城、肅州、哈密、庫倫、恰克圖、烏里雅蘇台、伊犁、塔爾巴哈台,以及喀什噶爾、葉爾羌、阿克蘇等處,均為重要的互市點。對外貿易方面,初有海禁,康熙二十三年(1684)開放海禁後,始於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設關,置監督,管理與西洋的通商貿易。乾隆二十二年(1757)復關閉三關,僅留廣州一關互市。鴉片戰爭後的對外貿易,已與以前的互市大不相同。參見“關市③”、“交市①”、“馬市”。
互市字典分解
互市的解釋 (1).指民族或國家之間的貿易活動。《後漢書·應劭傳》:“﹝ 鮮卑 ﹞故數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市,乃來靡服。” 宋 周煇 《清波別志》卷上:“﹝ 蠻 、
互的解釋 互 hù 彼此:互相。互助。互利。互生。 筆畫數:4; 部首:二; 筆順編號:1551
市的解釋 市 shì 做買賣或做買賣的地方:開市。菜市。市井(街,市場)。市曹。市儈(舊指買賣的中間人、唯利是圖的奸商;現泛指貪圖私利的人)。 買:市義。市恩(買好,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