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教案
清光緒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12)英國傳教士卜克斯(S.M.Brooks,1874—1899)由山東泰安返回平陰,途經肥城石頭溝,當地農民孟光文等人,以“近來教民欺詐平民,疑係洋人主使”,與卜克斯發生衝突,將其殺死。山東巡撫袁世凱將孟光文等五人逮捕,處死三人,賠款九千兩,又罰地方賠款五百兩,並將肥城知縣撤職。
肥城教案字典分解
肥城的解釋 指 蘇聯 烏茲別克加盟共和國 中部城市 撒馬爾罕 。公元前四世紀始見於記載。我國《史記》、《漢書》等稱 康居 地,《新唐書》稱 康國 ,《遼史》作 撏思乾 ,
教案的解釋 (1) [lesson plan]∶教員備課時寫的教學方案,包括時間、方法、步驟、檢查以及教材的組織等(2) [litigation against the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