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掠圓明園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侵華罪行之一。圓明園位於北京西北郊,是清朝皇帝的離宮,自康熙年間在明朝貴族廢園的基礎上開始擴建,到被毀前歷時一百五十餘年,全園面積達五千餘畝,有綜合古今中外建築藝術的傑出建築物二百餘座。殿寺樓塔,山水林苑,蔚為壯觀,舉世罕見,凝聚著中國勞動人民的高度智慧和辛勤血汗。園中還藏有許多珍寶和珍貴的典籍、文物,堪稱人類文化的寶庫之一。1860年10月6日(鹹豐十年八月二十二日)英法聯軍闖入圓明園,開始瘋狂地劫掠。軍官們首先分批進去,隨後聯軍司令部下令“自由搶劫”。侵略者“縱情肆意,予取予攜, 手忙腳亂,紛紜萬狀”。法侵略軍頭目葛羅供認,劫園後“一個士兵口袋裡有了二萬、三萬、四萬、甚至一百萬法郎”。能拿走的物品被劫掠一空,拿不走的東西則被毀壞殆盡。侵略軍頭目隨即下令將全園焚毀,數日裡火光熊熊,煙霧瀰漫,“黑雲壓城,日光掩沒”。圓明園的被焚掠,是中國和人類文化的重大損失,也永遠留下了侵略者的罪證。
焚掠圓明園字典分解
焚掠的解釋 焚燒搶掠。《新唐書·康承訓傳》:“ 勛 聞 徐 已拔,氣喪,無顧賴,眾尚二萬,自 石山 而西,所在焚掠。” 明 陳子龍 《中都》詩:“湯沐恣焚掠,松楸盡翦傷。